敬愛的曉君︰
我有一件十分棘手的問題急於向妳求教。我來美國兩年,一年多前邂逅了一位美國白人男朋友。我當時二十四歲,正值青春,在大陸求學時從未談過戀愛,長期忍受著孤獨寂寞之苦。在此之前,我苦苦求上帝降下愛的甘霖,賜我一位志趣相投,可以傾訴衷腸的知己。當我遇到這個白人時,心中暗暗驚喜上帝聽了我的禱告。但在與他交往中,卻發現他有许多令人反感至極的毛病︰他雖自稱是基督徒,但從不看《聖經》,從不去教堂,也沒有讀書、看報的習慣。而我始終相信,一個不追求知識的青年是毫無長進和前途的。他做電工這類的體力活,養成许多生活上的壞習慣,好端端一個地方,剎時間就被糟蹋成放滿雜物的亂堆。我好歹也受過良好大學教育和嚴格家教,看到他這樣,心涼了一大截。隨著跟他深入交往,他许多劣行都暴露無遺︰比如有暴力傾向,還因為和前任女友關係處理不好而琅璫入獄。所以從一開始,我靈裡就很不平安,覺得他不是上帝為我揀選的伴侶。我屢次向他提出分手,並費盡口舌解釋分手的理由,他非但不肯,反百般胡攪蠻纏,不斷用威脅、恐嚇和逼迫等種種手段折磨、騷擾我,弄得我心力交瘁。還說什麼我倆的愛情必定是上帝美好的安排等。我也曾向他的母親求援過,然而他母親也無法制止他的恣意妄為。親愛的曉君,我實在痛苦得都要崩潰了。雖然我也天天禱告天父讓我能勝過邪惡的試探,但我心裡很清楚,除非奇蹟發生,他是不會輕易放過我的,我無論飛到天涯海角,那怕是到月球上,他都會把我追回來。我到底該怎樣做才能摆脫這糾纏呢?還是應該不住禱告耐心等候神的旨意?
Like Us on Facebook
~被愛折磨得心碎的女孩
親愛的被愛折磨得心碎的女孩:
我讀完來信,很明白妳為什麼「被愛折磨得心碎」。茲分三方面答覆妳。
第一,妳當急之務,且必須即時做到的是︰
1. 避免和他單獨相處,免得他有機會使用暴力傷害妳。
2. 不要再向他解釋妳想與他分手的理由,因這方法妳已用過多次,非但不生效,反惹來威脅、恐嚇、騷擾、瞎纏。妳要再解釋下去,他再威嚇,長此下去,妳便越自覺無助、無能、更害怕他,最後便只好屈服在他的淫威下,無反抗之力。
3. 作最壞打算,必要時,打電話向警方求救。
第二,我把妳和他交往的前前後後,和心理感受,分條薊R,盼妳對自己也多了解一點。
1. 妳說:妳當時二十四歲,從未談過戀愛,感到「長期忍受著孤獨寂寞之苦」。
2. 妳渴望有知心伴侶,苦求上帝降下愛的甘霖。
3. 遇見他後,驚喜神垂聽了妳的禱告。
4. 待與他交往後,發現他有很多令妳反感至極的毛病。而且彼此志趣、教育、信仰均大為不同。
5. 再深入了解,更知他有暴力傾向,曾因和前任女友的關係處理不當而入獄。
6. 妳屢次提出分手,他非但不肯,且威脅糾纏。
妳說,「從一開始,我靈裡就很不平安,覺得他不是上帝為我揀選的伴侶。」換句話說,妳其實早知道上帝的旨意,祂不是上帝為妳預備的人。只是,妳為什麼又繼續和他往來,且「驚喜神垂聽了妳的禱告」呢?妳為什麼思想這般混亂?因為妳在這事上,摻雜了自己的慾望,自己的渴求。妳不耐寂寞,渴望有知心伴侶,妳以為他是神賜給妳的人。但摆在眼前的事實是:他是個「從不看《聖經》,從不去教會」,有暴力傾向,且曾入獄的人。妳想,難道天父會把壞東西給求祂的兒女(馬太福音七9至11)嗎?這不合《聖經》對天父的描述吧?所以,我的答覆是:妳不必「不住禱告,耐心等候神的旨意」了。因妳已經知道上帝的旨意。妳要做的是順服,離開那人;其次是求上帝給妳力量。
7. 妳為什麼認定「除非奇蹟發生,他是不會輕易放過我的,無論我飛到天涯海角,哪怕升到月球上,他都會把我追回來」?難道他真有這麼神通廣大?妳天天禱告的天父竟不及他,不能保護妳嗎?他是神嗎?還是在妳心中,他就是這麼了不起的?又或者,妳對他太重要了,他沒有妳不行?要是妳這麼想,妳當然不敢,也不忍心離開他哩!所以這是一個心理障礙,妳必須克服。不然根本談不上離開他。
最後,我勸妳多想上帝的能力。《聖經》中有詩人說:「我曾耐性等候耶和華,祂垂聽我的呼求,祂從禍坑裡,從淤泥中,把我拉上來,使我的腳立在磐石上,使我腳步穩當。祂使我口唱新歌,就是讚美我們上帝的話...。」祈求天父使這詩人的經歷,成為妳的經歷!
第三,妳離開他的方法至少有兩個:
1. 暫時回國。離開他的控制和範圍。假如他有妳國內的地址,就搬家。
2. 悄悄搬到別州。
我知道這兩個方法都需要很大的勇氣和決心,也知道妳可能千辛萬苦來美,現在為了解決這段感情而放棄回國,是不是犧牲太大了?但想深一層,哪一個選擇更好呢?是留下來,和這個有暴力傾向,又威脅妳,叫妳害怕的人組織家庭呢?還是遠走高飛,回到摯親的懷抱,甚至獨自再闖一片天地,雖然寂寞,卻落得平安寧靜更好?妳是智慧人,我相信妳會作出明智的抉擇。
最後,我鼓勵妳找教會的牧者,或專業的基督徒輔導員,或妳信得過的教會姐妹談談,請她們和妳一同禱告,讓他們在妳交友和尋求人生的伴侶上扶妳一把。願主賜妳力量!
~曉君
(注:原載《中信》月刊第48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