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裡頭全是蒙恩的罪人,不論牧師還是執事、不管是主日學老師還是詩班指揮,若有罪性未馴,不管外在內在,碰頭衝突在所難免。
結合《聖經》真理與牧會經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佳里教會主任牧師林智遠近日透過華福中心刊物《教牧分享》向華人教會談有關衝突的課題,他分析了教會衝突的起因,並提出信仰主導的解決之法,相信能對教會有佐助之效。
他列舉了基督徒生活實際中十個衝突的原因:
1.信仰立場不同,諸如「教會是否要接納同性戀者」、「基督徒可以參與政治嗎」等課題;
2.權益受威脅,如兩家教會共用一教堂;
3.面子問題、自尊或地位受威脅,如有大熱的教牧或信徒領袖落選重要崗位而「嚥不下這口氣」;
4.價值觀或優先次序不同,諸如「家庭幸福重要還是教重增長重要」、「一定要奉獻十分之一嗎﹖」;
5.個性問題;
6.改變傳統,如主日崇拜改變伴奏樂器;
7.家族恩怨,如在教會具影響力的家族發生恩怨時;
8.組織制度不合理,如講求順服制度的教會的在上者指示不當時;
9.偷羊,因教會事工需要而拉走別教會的信徒或同工;
10.不遵守「遊戲規則」。
對「如何面對衝突」的問題,林智遠牧師引美國大型教會馬鞍峰教會主任華理克牧師的話說,「衝突若妥善處理,我們往往可以藉著面對並解決彼此的差異而使彼此更親近」。基於此原則,林智遠舉十一項原則,讓教牧間衝突在解決之時亦能得到個人生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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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理不妥協,其餘都好談,基於「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的立場,除非為堅守真理,否則與真理無關的事如主日崇拜用什麼樂器等問題可以協調;
2.定意以善勝惡,不為惡所勝,以「和睦」為首處理衝突,定意不以牙還牙,不以惡報惡,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3.獅子不要跟螞蟻計較,在自己恩賜上努力發揮,相信自己有不可取代的地方,以雄獅的心志,便無庸理會多少螞蟻如何揪眾羞辱;
4.在基督十架前,有什麼堅持是不能改變的——明白衝突常因過度自我堅持,礙於面子死不認錯;
5.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絕不作人身攻擊;
6.不翻舊帳;
7.討論問題的解決之道,不要討論問題本身;
8.自己情緒若控制不住,先暫時離開現場;
9.同情對方的感受;
10.若自己有錯,於認錯並請求原諒;
11.與人談話前,先與神談話。
林智遠牧師又提出,遇衝突時,資深的教牧同工是很好的資源幫助化解衝突,可多向他們請教,聽聽他們如何面對及化解衝突將獲益良多。此外,參加培靈會時,人常被聖靈光照,被神造就責備,心變得柔軟,容易饒恕他人或請求他人饒恕,成就和睦。
他又建議諸如「和平使者事工」等專業基督教機構亦會幫助教牧同工知道解決衝突,亦是有用的資源。
「和平使者事工」提出的四個原則是:1. 榮耀神:定意在衝突的情境中榮耀神;二:除去眼中樑木,先檢討自己;三,溫柔挽回,溫柔勸導對方悔改,挽回他;四,前去談和,決心修復破損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