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學者何光滬教授受邀此前在深圳基督教兩會工商分會開講《基督教與西方文明》。何光滬教授從西方文明的崛起是靠「科學技術、政治經濟、還是宗教信仰」講起,談到古典文明與古代宗教的關係,再談西方文明與基督教的關係,講述了基督教信仰在西方文明崛起中所起的作用。
上次講到古羅馬時代的古典文明,在輝煌掩誘U的是社會的糜爛,道德的淪喪、集團利益的爭奪,就像癌細胞結團爭奪營養,最後導致整個國家的腐敗。古典文明因此「患癌」死掉了,但是基督教的信仰讓它重生,成為領先世界的「西方文明」。
何光滬教授說,這種巨大轉變的原因在於,無數社會成員因為信仰基督教,導致個人的行為改變,最後導致社會的風尚改變。這是幾百年間翻天覆地的改造。這種改造的結果,最顯著的有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基督教信仰改變了古典文明下蔑視人命的態度
何教授指出,古典文明對人的生命的態度是:個人無足輕重,集體就是一切。個人只有作為國家或城邦的組成部分才有價值。何光滬教授說:「現在看來,這是非常落後的思想,因為馬克思主義也說國家是工具,目的是為了使人過得更好。」
何教授還指出,基督宗教則認為,人的生命是神聖的。它教導信徒不许殺人,堅決反對殺嬰棄嬰和墮胎。基督教會還普遍開辦孤兒院、照顧老人、病人、殘疾人、垂死的人。這些實踐活動經歷了很長的時間,逐漸改變了整個社會對人的生命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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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基督教恢復了婚姻的尊嚴
何光滬教授指出在古典文明下的性關係很混亂,婚姻毫無尊嚴。並以名畫《宙斯與麗達》為例,講到宙斯變成一只天鵝誘姦人間婦女的故事:「因為古希臘古羅馬的神話、宗教對人沒有道德要求;他們的神不講道德,嫉妒、憤怒、報復是家常便飯,甚至亂倫、通姦也很常見。」
但是,基督教以《創世紀》為根據,明確主張一夫一妻制。基督教要求妻子要服從丈夫,同時要求丈夫要愛妻子。非常關鍵的一點是,婦女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因為在對待婦女方面,耶穌自己做了榜樣。
一些社會學家認為耶穌對婦女的態度具有革命性。因為全世界古代都是男女不平等的,從耶穌開始有男女平等的明確的觀念。再加上一夫一妻的實行,婦女地位才逐步得到提高。教會又主張婚姻具有神聖性,所以,連反對基督教的英國歷史學家吉本也不得不說:「基督教恢復了婚姻的尊嚴。」
第三:學校、醫院、慈善和社會服務開始產生
何光滬教授說:「在古典文明中,沒有『醫院』、『慈善』和社會服務。救治病人或傷員的情況,只會發生在戰場上,因為傷兵治好了可以再打仗。但基督教會最早開始募集善款,幫助有需要的人、興辦慈善機構。」
他續說:「古典文明中也沒有『有教無類』的學校,當時的上層人,包括哲學家都認為,與勞動人民、下層人接觸是恥辱、無聊、沒意義的。幫助病人是軟弱的表現,更沒有平等教育的觀念。與之相反,基督徒認為幫助弱者是堅強。是做上帝喜歡的事情。學校也是從教會開始的,教會先是辦了學校,後來逐漸變成大學。」
第四:基督教信仰轉變了對勞動和財產觀念的態度
何教授指出在古典文明中,人們鄙視勞動。上層人士依靠奴隸的勞動而生活,但他們把奴隸視為財產,著名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有言:奴隸是會說話的工具。
但這種對輕看勞動的觀念,是被基督教改變過來的,把勞動看為寶貴。使徒保羅是做帳篷的工人,甚至耶穌本人,也是木匠的兒子。基督教對勞動的態度是:不是勞動為了生活,相反,生活是為了勞動。
第五:關於自由和公正觀念的轉變
何光滬教授說:「在古典時代,人民沒有自由、社會缺乏公正,人們也沒有『權利』、『人權』之類觀念,統治者的意志就是法律。但基督教提出相反的觀點,論證了人的意志是自由的。甚至亞當夏娃能違抗上帝,也是因為上帝給了他們自由。」
何教授還指出,基督教神學家和法學家把法律分成三個層次:人定的法律、自然的法律和神聖的法律。並指出人定的法律不一定是公平的,有良法、有惡法,例如種族歧視的法律。
但是,人定法應該符合更高的法律即「自然法」,自然法的特點,就是公平(例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任何人都一樣)。所以「公平、正義「的觀念,應該成為指導人定法的原則。在自然法的上面是神法,神法是自然法的來源:「上帝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
最後,何光滬教授總結說:「總而言之,古典文明滅亡之後西方文明的重生,是因為基督教的改造作用。這個文明的靈魂或生命力來源於基督教。現代文明需要反思,如果失魂落魄,就會喪失生機,前途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