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5月開審的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康希等領袖失信案控方完成舉證。辯方要求法庭判被告人無須答辯,直接獲無罪釋放。
康希案三個回合的聆訊暫告一段落,歷經40多天斷斷續續的庭審中,控方14位證人先後出庭,現已完成舉證階段。但辯方律師當庭指控方證據薄弱,提出「沒有答辯的需要」(no case to answer),要求法官判被告無罪釋放。
城市豐收教會創辦人康希牧師等六位領袖在2007至2009年期間涉嫌串謀挪用教會巨額公款,透過購買兩家公司的虛假債券來資助康希牧師妻子何耀珊的音樂事業。
待審計師對債券投資提出質疑後,其中四名被告為了消除審計師的疑慮,使自己簡璆◤H嫌疑,再度挪用教會公款,以層層借貸、之後還錢的方式,大費周章地經多家與教會關係密切的公司轉手,製造贖回債券的假象。
辯方律師辯稱被告人在諮詢審計師與律師的意見後才把建堂基金拿去投資債券,教會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損失,所以不構成失信。
辯方還駁控方證據不足,有的證人口供反復,要求法庭判被告無須答辯,直接獲無罪釋放。雖然辯方提出的這種動議比較少見,但如果法官裁定案件無須答辯,將助康希等被告脫罪。
相反,倘若法官認為控狀資料足夠,判被告表面罪狀成立,六名被告將被令答辯。被告可以選擇保持緘默,或上證人欄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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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稱法官決定在3月讓控辯雙方為「無須答辯」作書面陳詞。若書面陳詞得不出結果,則會在4月舉行口頭陳詞。倘若「無須答辯」的動議被拒,同時證人又拒絕緘默,那麼預計在7月上證人欄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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