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州議會日前通過立法保障商家有權依據自己的宗教信仰拒絕接受同性戀的生意。州長還在考慮是否簽署該法,但卻支持商家有權選擇和哪些客戶群做生意。
這份保障商家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法案可能今天送至共和黨籍女州長布魯爾(Jan Brewer)。她有5天考慮的時間來定奪是否簽署該法使其生效。
布魯爾曾在去年否決過類似的法案,但有從商經歷的她直言不諱地表示:「做生意的店家有權力拒絕客人入內消費。」
「我不認為拒絕顧客這件事有必要透過立法來完成,因為這裡是美國,當店家不想做某些族群的生意時,都有權力直接拒他們於千里之外,這即是自由。」她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推動此法的保守團體「亞利桑納政策中心」在官網回應說:「眼見這個社會對信仰虔誠的人越來越不友善,我們必須用這個機會為宗教自由發聲。」
該中心主席哈洛德說:「此法案的前提很簡單,那就是美國人應能自由地根據宗教信仰過生活與工作。」
最近幾年有一些商家因為信仰緣故拒絕與同性戀作生意而惹上官司,被訴「歧視」同性戀者,有的商家甚至遭到判罰。這也加深宗教信仰自由與同性戀「人權」之間的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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