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基督教領袖犯罪時,基督徒是不是絕對不可批評?《更新》最新一期月刊以趙鏞基牧師盜用教會公款事件為例探討領袖服事的心態以及批評論斷的動機。
更新表示,趙鏞基案有罪判決下達後,教界有三種表態,「仰慕」趙牧師的多半叫人不要論斷,只要為他禱告,甚至有牧者呼籲設身處地理解趙牧師、原諒他的過犯。
反對者則開始重新檢討趙牧師的神學論點,抱持中立態度的人則提醒信徒、牧者要潔身自愛,以免晚節不保。
面對犯罪的教界領袖,有人引經據典要求絕對不要「批評論點」。更新認為基督徒需要有屬靈的分辨力,但無論是為犯罪領袖辯護或反思批評,重要的是先捫心自問其動機,是否有私心?還是單純為神發義怒?
為此,在大家針對領袖跌倒開口發表言論前,更新提出一些問題以檢視自己的動機,希望三思而後行:
「我們是不能接受神不只是愛,也是公義的審判官嗎?我們是在為自己留後路嗎?我們是在為自己的神學立場辯護嗎?我們是因犯罪的是我們的親信或好友,因偏愛他而仗義發言的嗎?」
更新評論說,「不要忘記我們的神是一位在暗中察看我們行為的神,也是在明處報答的神。暗中行善,祂在明處報答;我們在暗中行惡,祂有一日會在明處將之曝光。因為人種什麼收什麼,我們的神是一位非常公平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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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希望趙鏞基事件讓信徒領袖重新檢討自己服事的心態,不受成神學的誘惑,開始學習真正背起十架跟隨主,按聖經原則為人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