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以來,與復活節慶祝的同時,民間出現用「復活蛋」與「復活兔」來慶祝的習俗。今日教會是否可以接納這些習俗呢?
聖言資源中心會長賴若瀚牧師日前撰文探討上述問題。在他看來,只要在「復活蛋」與「復活兔」注入屬靈的新意義,基督徒將其接受也無妨。
賴牧師表示,民間慣用的「復活蛋」與「復活兔」來慶祝復活節的習俗都是源於外邦人慶祝春節而來的。教會又該如何面對這些民間習俗?
曾有基督徒詢問,在公園中舉行「尋復活蛋」遊戲(Easter Egg Hunt),或是用百合花佈置會堂,可接受嗎?
賴牧師認為,只要注入屬靈的新意義,例如「復活蛋」象徵生命,白色的「百合花」象徵著光明與純潔,那就無可厚非,可予接受了。
其實,在初期教會中,沒有特別記述復活節的慶祝,因當時的猶太信徒將復活節與逾越節連在一起,用尼散月十四日來記念。因此,復活節不一定在主日舉行!
直到主後325年,君士坦丁大帝在尼西亞召開大會,將復活節的日子定在每年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主日。
但因猶太人的曆法與羅馬人的曆法在計算上有所不同,導致歷史上在同一年裡有不同復活節日子的出現。故此,近年有人建議劃定復活節的日子(如聖誕節一樣),訂在每年四月的第二個主日。在賴牧師看來這是一項值得採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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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按字源學的推論,英國的修士比德(The Venerable Bede)認為“Easter” 一詞源於西歐的 “ostern”,那是神話中春天女神的名字,象徵著「繁榮」。
但更可靠的推論是:它出自古西歐語言中的「晨曦」或「東方」(east)等詞,因太陽是從東方升起的,而這正與「復活」的意象相合。
聖經裡唯一出現“Easter”一詞的是《英王欽定本》(KJV)在使徒行傳十二章4節中的翻譯:“…intending after Easter to bring him forth to the people”〔《和合本》及其他譯本皆譯為「逾越節(Passover)」〕。
無論怎樣,耶穌的復活是基督信仰的重要基石,是福音的基本要素。耶穌若沒有復活,基督徒所信的及所傳的就是枉然,基督信仰就會失去獨特性,與別的宗教沒有兩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