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關啟文
一夫一妻的婚姻指一種社會制度(和伴隨的規範),承認一對男女長期而親密的結合,為他們界定一些基本的義務與權利,以使他們組成能夠運作的家庭。在現代社會中,一夫一妻制只是社會認可和鼓勵的制度,沒有強制性,不結婚不會被懲罰。另類結合的方法事實上沒法律禁止,例如兩男(或一女兩男)大可終生廝守。我們支持一夫一妻制,主要是因為一夫一妻制合乎自然、道德價值和社會的福祉,並且比其他制度有實質優點。一夫一妻制也可說是世界的大潮流,在很多地方都行之有效,而且有甚強的民意基礎,任何改變都會有社會代價,所以證明的責任在革命派一方,他需要證明他提出的新制度明顯比舊的好。
為何需要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面對很多挑戰,有些人結了婚但大攪婚外情,有些男女同居而不辦婚姻手續,另一些人根本沒有固定的對象,只享受一夜情或「拍散拖」。有些人質疑,那為何不乾脆廢除婚姻制度,多少男女喜歡發生怎樣的關係都可以,社會不插手不是更好嗎?人們也更多自由。其實當婚姻制度存在時,人們有結婚的選擇,但仍有一夜情的自由。若沒有婚姻制度,那就只有一夜情的自由,卻沒有公開表示終身委身和被社會祝福的自由,所以有婚姻制度的社會其實有更多自由。既然在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一對男女自由地結合,那他們就有責任忠於婚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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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歷史上有廢除婚姻制度的實驗,但後果卻是災難。俄國革命初期,共黨領袖蓄意破壞婚姻制度。自由性愛受到官方『一杯水』理論的推崇:如口渴就喝水,人們如何滿足其性飢渴也不打緊。但幾年之內,一大群野孩子變成了蘇俄的真正威脅;心理失常的人數快速增加,國營工廠的工作情況怠惰不堪。最後迫使政府改變政策,重新推崇婚前的貞潔與婚姻的神聖。這樣看來,婚姻庭制度的最重要職能就是透過使男和女緊密地連結在一起,為孩子提供社會化的最佳場所。這樣才能確保社會的延續和文化的承傳。從這角度看,同性關係和異性關係有本質上的分別,前者的性交方式不單不自然(和被不少人視為不道德),也不能生產後代,所以不能承擔婚姻制度的主要職能,不承認同性婚姻並非歧視。
一夫一妻制、平等與養兒育女
歷史上的確有一夫多妻和多夫一妻制,但一夫多妻制常是男性運用權力和暴力的後果,一般的男人大多只有一妻,能擁有多妻的君王和有權勢的男人其實只是例外。一夫多妻制給社會的訊息,就是女人的地位比男人低,她就好像男人的財物一樣(如男人的汽車愈多愈好),這難以確立和促進女性的平等尊嚴。同樣,一妻多夫制難以確立和促進男性的平等尊嚴。所以一夫一妻制與平等和公義的價值更吻合。
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和單親家庭制都必會使大量成人失去結婚和作家長的機會:有錢人三妻四妾,窮人和邊緣人則往往一個配偶也找不到,這樣公平嗎?因此一夫一妻制對一般人有更大保障,也更符合社會平等的精神。此外,無論配偶的數目多少,每一個孩子其實都只有一位親生父親和母親,調查數據顯示,養育孩子的最佳人選還是他的親生父母,在一夫一妻制中,這些關係都有清楚界定。但若多夫一妻,那就很難攪清楚孩子的父親是誰。
一夫一妻制與男女的相互委身
一夫一妻制更吻合人的心理需要,特別是對女性而言,與別人共享一個丈夫難以滿足女人的心理需要。較多男性會接受自己濫交,但不見得男性喜歡與別人分享他的配偶和接受妻子濫交。一夫一妻制促進穩定而相互的委身的最佳制度,哪個丈夫或妻子樂於與人分享配偶的愛和忠誠?常見的後果是嫉妒和齟齬。多重的親密關係其實是對配偶說:妳並不值得我全心全意的去愛。這不是在貶低配偶嗎?相反,當大家一同在壇前共證婚盟,公開及清晰地肯定對方是自己全然委身的那位,這不是配偶應享有的愛與尊重嗎?這種盟誓對彼此的信心大有幫助,表明一夫一妻制美麗之處,也是同居與正式結婚的最大分別。其實同居的關係面對不少實際困難,應如何使用雙方的資源?應對對方有甚麼期望?如何教養孩童?調查研究也顯示,同居男女比夫妻更易因口角而動手,更易對對方不忠等。
(注:本文轉自關啟文網志,題目有所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