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崇榮牧師詮釋「我不以福音為恥」

2014 五月 29日, 星期四 10:20

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羅1:16),他知道每次傳福音,可能受羞辱;每次傳福音,人會抵擋他。但是他已經學會了,為了愛人,為了救人,為了幫助人明白上帝的道,就算受羞辱他也甘願。

人要反對你,還是傳福音。人要誤會你,還是傳福音。這種基督徒在哪裡呢?

從前我的家人不是信主的,我家裡有三個長輩是以孝順出名的,出名到這事傳到北京王宮裡,皇帝賜下一個匾額,放在我們大堂的房子,叫做「三孝堂」。唐家出了三個孝子,名震四海。小的時候我看見大廳裡那塊皇帝賜下的匾額。像這樣的家庭,是不是很驕傲,很堂皇,很體面呢?我的家族就感到我們不需要信上帝。

有一天,我一個哥哥病了二十八天不能好,一直發高熱,我媽媽想這個孩子一定活不了,就到處求神拜佛、遍尋名醫。從前廈門有一家最重要的藥局是我祖父開的,但什麼藥都醫不好他。有一個基督徒常來我家傳福音,媽媽發脾氣把那個人趕走了,「你不必來。你有你的教,我有我的教。你拜天父,我拜天公。你拜洋教,我拜中國教。你拜神,我拜祖宗。我們各人有各人的,不必再來了。」就把她趕走。她再來!媽媽生氣,大聲說:「不要來啦!我沒有時間。」你沒有時間?人家到你家請你信耶穌,她太多時間是嗎?她也要工作,也要吃飯的,但因為她有愛心,看你還沒有信主,勸你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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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病了28天,這個病醫生醫不好,後來跑到廟裡也不能好。廟說你要拜四十八張桌子,求神拜佛才能好。我們的房子有十多個房間,但家裡有四十八張桌子的,請舉手我看看。我媽媽沒有辦法。結果,那個人再來。我媽媽就扒一個不癢的頭,「世界有這樣的人哦!給人家趕了又再來。誰知剛好需要嘛,好了給你機會禱告看看,看看你的神靈不靈。」孩子好了,就是「靈」,孩子不好就是「零」。那個人就來禱告了「……」,我媽媽就跟著閉眼睛。那個老太婆一直念、一直念,我母親兩次開眼睛,看見她眼睛還閉著,就快快再閉上,免得得罪神明。禱告以後,媽媽連聲說「謝謝!謝謝!」那個老太婆回去的當天晚上,這個孩子就好了。有時我們禱告病會好,有時候不會好,神有主權要不要醫治你。那次之後,我母親就帶孩子們去做禮拜了。

為什麼講這個故事呢?「不以福音為恥」,有兩個意思。第一個意思,你自己知道福音的榮耀,福音的寶貴。第二個意思,當人羞辱你的時候,你願意承當,因為你不以福音為恥。

在羅馬帝國的時候,被釘十字架是最羞辱的刑罰,把人格降低到不如禽獸一般對待。中國人從前有個四馬分屍,殘忍的不得了。這樣殘忍對待人的暴行,比起十字架來,又不一樣了。一個人被掛在那裡,很可能是赤身露體的掛著。讓全城的人可以去看他,下面的人可以吐口水在他身上。恨他的人可以報仇,用石頭丟他,用沙放在他的臉上。他們可以大罵他,咒詛他,鞭打他,反正你兩手兩腳都被釘,沒有辦法報復的。那些強盜被抓到的時候,羅馬政府就用這個辦法把他們釘死。

當耶穌十多歲的時候,拿撒勒城曾經有一次集體背叛羅馬帝國。被抓去被釘十字架的人有一百多人同時釘,在哪裡釘的?在進到拿撒勒城的路上,一個一個像電燈杆一樣排著一百多個。我相信耶穌少年時期曾經看見這一幕,我相信他知道被釘十字架是怎麼樣的。這是最淒慘的,最無人道的,最殘忍的,最不忍賭的,最侮辱性的刑罰。雖然如此,耶穌到世界上來,他選擇讓人這樣侮辱他,來代替你、代替我死在十字架上。

親愛的朋友,親愛的弟兄姊妹,沒有愛比這個更大的。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淒慘的死,捨命流血,成為你我的贖罪祭,使我可以與神和好。這是最羞恥的事情,羅馬人絕對不會把羅馬籍的公民這樣審判,羅馬公民不可這樣被侮辱的。如果羅馬公民反對羅馬的帝王怎麼辦呢?他們定罪以後最有可能就是砍頭算了。羅馬公民有特權,是外族的人不可以享有的。所以在歷史上給我們看到保羅被砍頭,彼得被釘十字架,因為保羅是羅馬籍的公民,而彼得沒有。

當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羅馬的巡撫彼拉多自己承認,他三次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彼拉多知道耶穌基督是沒有犯罪的,但是他突然看見他的政治地位會動搖,他私人的寶座會掉下來。他在猶太地管這些以色列人是不容易的,因為群眾的力量決定把耶穌基督釘死,「我怎麼可以不順民意呢?我不可以為一個人而丟我的飯碗,我不可以為真理,為保護一個人來放棄我的統治地位。」今天的政治家為了鞏固自己隨便玩弄別人,為了堅固自己的地位把人放在監牢。彼拉多釘死耶穌,釋放巴拉巴。這是這個世界顛倒是非最好的一個例子。

被釘十字架是最羞恥的,羞恥的不得了。如果人家問「你爸爸怎麼死的?」「我爸爸是為羅馬帝國戰死的。」「哇,你是英雄的孩子,你是烈士的後代。」「你的爸爸怎麼死的?」「我的爸爸是病死的。」「啊,你的爸爸是自然的兒子。」「你的爸爸怎麼死的?」「是跟人家打架打死的。」「哇,你的爸爸是路上的流氓。」「你的爸爸怎麼死的?」「我的爸爸是釘十字架死的。」「你是受輕看該死的外族。」十字架,永遠是羞恥的,所以應當這樣唱,「十字架,十字架,最羞恥的刑具。」但是基督徒觀念改過來,「十字架,十字架,永是什麼?」「我的榮耀。」感謝上帝。你一直唱那首歌的時候,你想清楚,你有沒有搞錯?你有沒有唱錯?「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怎麼可以這樣呢?

「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這一首歌,是保羅講這一句話以後一千八百多年,一個瞎眼的女人寫出來的。這個女人名叫什麼?叫做芬妮(Fanny Crosby,1820-1915)。芬妮小的時候犯病,醫生打錯針,結果瞎眼。很好看的女孩子,就永遠瞎眼,瞎眼八十多年,到她九十多歲才死,沒有辦法再看人,沒有辦法再讀書。人以為她變成殘廢、沒有用的人。不是的!她在上帝的愛下面長大成人,後來思念主的恩,就寫下聖靈感動她的詩歌。「親近主」,她寫的;「安穩在耶穌的手中」,她寫的;「永不灰心」,她寫的;「靠近十架」,她寫的;「耶穌耶穌垂聽我禱告,你怎麼樣聽別人的禱告,你也聽我的禱告」,她寫的。這麼多偉大的詩歌,怎麼是這樣的人寫的?你知道她寫了多少詩歌?她寫差不多8000首的聖詩,幾乎每一年一百首,這樣她八十年裡面寫了八千首。

這樣偉大的聖人,人家問她說:「你恨那個醫生嗎?把你醫成瞎子。」她說:「不!我從來沒有怪上帝為什麼讓我瞎眼。我從來沒有怪那個醫生,因為人人都會做錯。因耶穌的愛充滿我,我的喜樂滿足。我以後要見主,我也要見那個醫生。」這一個女人在一千九百年以後,寫一首詩歌是根據這節聖經。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芬妮唱:「十字架,十字架,永遠是我的榮耀。」

(注:本文轉自唐崇榮國際佈道團台灣辦事處官網,內容編錄自唐崇榮牧師羅馬書講道文字記錄,未經講員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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