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創豪 Chong Ho (Alex) Yu
為什麼有些人會放棄自己的信仰呢?基督徒和無神論者都十分關注這個問題,基督徒要研究這個題目,目的是想找出信徒流失的原因。世俗主義者也有興趣去研究它,是因為他們想將人們從宗教教條的束縛下「解放」出來。美國社會學家朱克曼(Phi Zuckerman)聲稱,许多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有一個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他對宗教敬而遠之者作了兩項研究,其中之一是在歐洲完成的,另一個則是在美國,前者的研究成果發表在一本名為《沒有神的社會》(Society without God)的書,而第二項研究的結果則發表在《再沒有信仰:人們為什麼拒絕宗教》(Faith no more: Why people reject religion)。
限於篇幅,在這短文裡面,我只想集中討論《再沒有信仰》這本書,在這項研究中,朱克曼和他的助手採訪了八十七位曾經有宗教信仰(包括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人,但後來他們決定放棄信念。朱克曼沒有使用量化數據和統計分析,相反,他用定質方法(qualitative method)去分析受訪者所說的東西帶來什麼意義,定質分析有一個公認的弱點:研究人員的解釋可能是非常主觀的。
「我的貓沒有回家」
在八十七個案例中,朱克曼描繪這些人都有充分理由去拒絕他們的宗教,例如他們的祈禱並沒有被上帝垂聽。賓妮是其中一個案例,在九歲時她開始信心動搖,那一年她的貓走了,她努力祈禱,希望上帝令她的貓兒返回家中。她看到聖經有一節經文說,即使你的信心好像一粒芥菜種那般微小,你也可以移山。但她的貓再也沒有回來,因此賓妮不再相信上帝。朱克曼想用這個例子來表明祈禱是徒勞的,故此人們有充分理由不信上帝,但此例可能會產生相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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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很多年前,在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一個同事在辦公室裡面失聲痛哭,她告訴人們波比死了,她是多麼想念波比,所有人都以為波比是她的近親,於是同事送她一張慰問卡和一點帛金。後來我們發現,波比是她的狗,人人都啞口無言。人生中是否有比貓狗更重要的事情呢?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
一些受訪者的創傷遠遠超過失去一隻貓的痛苦,有人離婚,有人自己的母親因癌症而離世……等。這些人對上帝十分不滿,他們認為自己做對了所有一切,因此不應該受到折磨。例如,大衛的妻子和另一名男人有染,離婚後,他要向前妻和子女支付每月三千四百美元的撫養費和贍養費,大衛向神伸訴,為什麼自己忠於信仰,做對了一切,但下場卻如此可悲呢?朱克曼似乎同意大衛所說,他寫道:「大衛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自少他用心去研讀聖經,熱切地祈禱,跟隨他的宗教原則去乖乖地做人,樂意地參加教會聚會和崇拜。」
一方面我很同情那些人的遭遇,但在另一方面,我質疑誰人能百分之百肯定說,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所有人都有罪性,我們真的可以確定自己絕對沒有過錯嗎?當我批評經歷痛苦的人,一些讀者可能會覺得我是冷酷無情,但作為一個研究人員,我需要理性地分析處境。假設大衛真的做對了一切,但無論如何,他的妻子做錯了:有外遇。大衛期望神要做怎麼呢?希望神阻止她和男朋友走在一起嗎?或者乾脆制止那個女人嫁給大衛嗎?目前,美國的離婚率是百分之五十三,這反映了我們以自我為中心的罪性。可是,上帝或者基督教要對那些破碎家庭負責嗎?基督教從來不鼓勵離婚,相反,耶穌說:「神所結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十九章六節)例外的是發生了婚外情,這是聖經许可的離婚條件。據威爾考克斯(Wilcox)和威廉姆森(Williamson)在二零零七年進行的一項研究,定期參加教會的新教徒比世俗夫妻少了百分之三十五機會離婚。賴特(Wright)和史特沙(Stetzer)在二零一零年的研究核證了先前的發現,他們的初步發現是,基督徒的離婚率大約是百分之四十二,然而,賴特和史特沙進一步發現,參加教會崇拜是預測離婚的一個重要指標,更具體地說,百分之六十沒有參加教會的教徒最後離婚或分居,但只有百分之三十八每週參加教會聚會的人離婚或分居。朱克曼的個案研究方法犯了以偏概全的謬誤。
「為什麼上帝奪走我的父親?」
朱克曼又用南希的故事來支持他的觀點,南希出身於一個貧困家庭,她的父親酗酒,沒有固定工作。當南希大約是四、五歲時,她父親的情況有所好轉,他歸信上帝,並開始新生活。這時候,他開始帶南希去教堂,但南希的母親也是一個酒鬼,她不信上帝,而且痛恨丈夫的轉變,於是他們的關係惡化,最後以離婚收場。大部份時間南希與她的母親生活,週末與她的父親一起,他們總是一起去教堂。她和爸爸相處得很融洽,但媽媽的問題卻變得更加嚴重。媽媽的新男友經常辱罵她,家庭暴力成為了常態。南希媽媽的家十分混亂,但至少南希有愛自己的爸爸,他的頭腦清醒的,性格穩定、和藹。然而,當南希九歲的時候,她的父親去世了。她十九歲那一年開始成為癮君子,她非常頻繁進出監獄,之後奉子成婚,但很快便離婚而成為了單身母親。最後,她憑藉自我激勵而改變生命,現在南希是無神論者,她認為父親的英年早逝是令她變成無神論者的一個關鍵因素。她說:「如果上帝要照顧我,如果上帝要我有一個好的生活,或许在高中畢業後上大學,而不是沈迷吸毒,說實話,那麼他就應該帶走我的媽媽。我的意思是,我的爸爸比我媽會更好地照顧我。」
南希指責上帝奪走了她的父親,她說,若她與父親在一起,那麼她便會上大學,而不會是個癮君子。然而,她應否為自己的生命負責呢?難道上帝令她奉子婚和成為單身母親嗎?還是她自己做出了不明智的選擇呢?我也可以說一些類似的話:為什麼上帝讓我出生在一個貧窮的香港家庭呢?如果我出生在美國,如果我的父母都是醫生或教授,我可能有機會畢業於哈佛或麻省理工學院。人們有權去解釋自己的生活經驗,但這些案例研究既不能「證明」沒有神或宗教觀念是錯誤的,也不能表明人們拒絕宗教的決定是正確的。有趣的是,朱克曼在書中花了大量篇幅去批評宗教有太多限制性行為的道德準則,他甚至援引馬克斯‧韋伯(Weber)說,宗教是敵視性愛的。但是,如果南希和很多未婚媽媽遵守基督教的性道德準則,她們便可能不會䧟入這樣痛苦的情況。
「我不能證明他們更快樂」
在書的結尾朱克曼寫道:「總的來說,幾乎所有我採訪的離教者似乎是善良和生活紮實的男女,他們似乎是比較快樂和充滿自信的,他們思維良好,口齒伶俐,有道德操守,表現得很體面。當然,我不能證明這一點,我沒有以任何性格測試的問卷去檢視他們。」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如果我採訪八十七位基督徒,我也可以得出他們似乎是十分幸福的結論。正如我在開首所說,解釋這種資料是十分主觀的。在沒有一個參照組,沒有精確數據之情況下,頂多你可以說:「這是一個猜測,我不能證明這一點。」其實,不少心理研究的結果與朱克曼的說法有矛盾,北達科他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克萊‧勞特利奇(Clay Routledge)指出,大多數調查研究顯示,有宗教信仰的人比沒有信仰的人更快樂,當中有许多原因,例如宗教令人感到生命有目的和有一個互相支援的群體。
在這短短的文章中,我不能逐一去分析所有朱克曼報告的個案,在某些個案中,有些人真的有充分的理由來拒絕基督教,例如有些人是因為性醜聞而背離天主教會。阅讀這些故事後,也许你會得出不同的結論,我就讓讀者自行判斷吧!
作者簡介
余創豪(Chong Ho [Alex] Yu)是美國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教育心理學博士及哲學博士,現任 Azusa Pacific University 心理學系副教授和大學統計顧問,其研究範圍包括心理測量,跨文化比較,宗教心理學,量化分析之哲學基礎,先後發表了七十多篇學術論文和多本學術著作,如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of 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ology, Causal inferences and abductive reaso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