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炒通姦懷孕員工被罰 鄺健雄上訴獲准

2014 六月 5日, 星期四 6:53

擁有上萬會友的新加坡堅信浸信教會前年因解雇一名因婚外情而懷孕的女職員而被人力部勒令賠償其薪金福利。主任牧師鄺健雄去年10月初向高庭申請提出司法檢討,直到上月底才獲受理。

據稱堅信浸信教會一位37歲女職員在辦理離婚手續期間與50多歲離異的男同事發生不倫戀情並懷有身孕。教會同工開會後決定依照教會行為守則將當事人解雇。

被開除的女職員對教會處罰表示不滿,向人力部投訴。人力部過後以教會辭退女職員的理由不足,命令教會向她賠償包括生產福利和薪金在內的7千元新幣。

鄺牧師對人力部的賠償決定感到非常遺憾,雖然尊重人力部的決定繳納賠償金,但堅持根據教會紀律開除通姦員工的做法是正確的,因此就此事件入禀高庭,申請提出司法檢討陳川仁代部長的決定。

時隔近8個月後,高庭法官上月底決定受理堅信浸信教會的上訴,宣告批准其司法檢討的申請。新加坡司法檢討申請比較罕見,媒體稱這或是該國首次有教會就本身的事務尋求司法審查。

堅信浸信教會去年在聲明中就上訴作出解釋,除了質疑陳川仁代部長的決定乾涉了教會信仰的事務外,也藉此向高庭瞭解政教的界限以及宗教團體的自我管理權限。

「我們衷心希望法庭能就宗教組織在管理宗教事務的憲法權利上給予明確指示,因為我們相信這憲法權利包括聘請和解僱職員的權力、按照足以反映出該組織的精神與價值觀的道德標準來要求員工。」聲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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鄺牧師也向媒體表示教會有權管理自身宗教事務,包括依據教會紀律自行處理僱員的不當性行為,以對教會和公眾有所交代。他希望可藉此事件能加深教會與政府間的了解以及能更相互尊重。

此事在新加坡引起爭議,總檢察署傾向支持人力部的決定,因為依據僱傭法令,懷孕四個月以上的女僱員不可被「無理」解雇,否則要求雇主對懷孕雇員支付賠償金。

由於當時被教會解雇的女雇員已懷胎約四個月,因此總檢察署認為問題關鍵在於解雇緣由是否「充分」,尤其那位被解雇者並非神職人員,這可能是司法審查要辯明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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