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崇榮牧師:從羅馬書看「人生的意義」

2014 六月 9日, 星期一 9:16

希利尼人要的是什麼?他們要的不單是宇宙的知識,他們要的不是自然的來龍去脈,他們要的是「人生的意義」、「人生的目的」,這已經成為萬古不變,普世人類共同探討的問題。

人生如果沒有目的,我們為什麼活著?目的裡一定有意義。如果沒有意義,目的就沒有意思。那麼,意義在哪裡呢?如果意義在外面,為什麼在人裡面有意義的觀念?如果意義在裡面,為什麼人往外面去追求?這是一個永遠沒有辦法很簡單解決的問題,也就是所有哲學、宗教、文化要思考意義的原因。如果沒有談到做人的意義,文化到底要談什麼呢?宗教要追求什麼呢?文學到底要寫些什麼呢?這是希利尼文化給每時代借鏡的地方。

保羅面對希利尼這種文化的時候,就先奠定自己的心志要怎麼對他們傳講福音。從主前四百年蘇格拉底的時候,一直到主後四百年,前後差不多八百年的時間,希利尼人的哲學思想影響全世界,更決定傳道人到底要對什麼人講道。化外人是沒有高深文化的人,但等他們有文化以後,一定也是思考人生的意義與目的的問題。聰明人、愚拙人在吸收事情、思考原理的時候,他們的程度不同。但他們內心深處還是要照樣要追求意義與目的。

希利尼文化裡有三種人:第一種人求幸福,第二種人求道德,第三種採取懷疑的態度,卻從來不懷疑自己的懷疑到底有什麼價值。這些人就變成整個世界三種人的寫照。今天無論你是在中國,在台灣,在美國,在蘇俄,在東南亞,在日本,在澳洲,你傳道的時候,都會遇到這三種人。而三種人裡,最難應付的,最難得救的,最難領受福音的,就是第二種人。因為這種人有自以為義的本錢,他們認為自己憑良心做事,自己有良善的美德,自己有偉大的人格,耶穌還能給他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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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在沒有文化的地方傳福音,你發現他們接受福音的可能性,是大過那些有了文化修養的地區,有了高等教育的地方,因為這些人感到自己有了,有了就不需要再領受別的。從保羅直到第四世紀奧古斯丁的時代,基督徒傳福音最困難的對象,就是斯多葛學派。我們今天對那些比較沒有高深教育的人,或者山地的同胞,或者沒有太深的歷史的人,我們對他傳福音,他們比較容易接受。你對那些受了兩千多年儒家文化影響的人傳福音,你會感到他們有一個相當大的本錢,來抵擋你,來拒絕你,使你沒有辦法說服他們。但是保羅深信上帝的道、福音的能力是超過這一切的。所以他敢說:「希利尼人,我欠他們的債!」「希利尼人啊,你需要福音!」「希利尼人啊,我已經預備好了!」「希利尼人啊,我欠你們的債。我要把我所有的供應你們,補滿你們所沒有的。」

願傳福音的人、傳道的人、事奉主的人都有這樣的心志:我是欠債的人,我要盡我付清債務的責任。想付清債務的責任感是從虧欠感產生出來的。這是保羅在《羅馬書》第十三章告訴我們的,「無論何事,對任何人都不可虧欠。但在愛人的事情上,要常以為虧欠」(參:第八節)。以為常有虧欠的人,就可以做一個不常虧欠的人。常常感到自己不夠的人,常常是自己被補足的人。這種反合性的真理在聖經裡很清楚地告訴我們。

我們每一個人也是如此,有三種心態的裝備:對神常常感到虧欠他的榮耀,對人常常感到虧欠對他們的愛心,對世界沒有信主的人常常感到欠他們福音的債。這樣我們才能在神,在聖徒,在罪人的面前,盡我們的責任,做一個完全的人。一個完全的人就是感到自己不完全的人。感到自己不完全的人,正有完全人的心志。自己感到完全的人,一定是一個不完全的人。自以為不完全的人就有可能進到更完全的地步。

(注:本文轉自唐崇榮國際佈道團台灣辦事處官網,內文節錄自5月21日唐牧師台北羅馬書講經大會錄音,未經講員過目;題目略有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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