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學者談公民抗命及佔中的「基督精神」

2014 六月 24日, 星期二 9:24

面對白皮書撕毀港人治港,新界東北發展爭議,香港人將懣忿化成逾70萬票公投,亦令沉寂已久的「佔中」運動死灰復燃。

公民抗命是和平理性、抑或暴力洩憤眾說紛紜。香港神學院教務主任趙崇明博士在6月19日應旺角教會網絡及油尖區教會網絡之邀出席「公民抗命?──教會與政治的反思」講座,暢談佔中運動的基督精神以及教會監政的神學基礎。

教會非政治絕緣體

趙博士認為「佔中」運動的最大貢獻是引起大眾和教會關注政制發展,並驅使教牧再思福音真諦。他認為福音除了靈魂救贖之外,還包含公共性、社會性和政治性。但港教會主要致力透過慈惠服務領人歸主,對政制發展和城市規劃甚為忽視。

他又認為教會本有「政治任務」:「教會不是要與政權割席,以免君士坦丁化嗎﹖但所謂『政教分離』,是指教會不應盲目成為親建制伙伴,反而要扮演『在野黨』的角色,在朝廷外監察政府。」

羅馬書十三章勸導信徒要順服當權者,若然教會扮演「時事評論員」,難免被扣「反動」、「不務正業」等帽子﹖趙博士認為這是對聖經以偏概全、不求甚解。「基督徒往往將一小段經文當作『放諸四海皆準』,卻沒有深研經卷的寫作背景,亦沒有將神的話語套用於當下處境,歪曲原意之餘個人信仰亦與時代脫節。」他解釋,羅馬書約在主後56-58年寫成,當時尼祿即位,銳意改革稅制。保羅勸羅馬信徒即使不願向凱撒政權納稅,也不應敵視施行德政的尼祿。況且保羅最關心的是宣教事工,因此教會必須與羅馬政府保持友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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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有「沒有權柄不是來自神的」這種「君權神授」概念,似乎與「還政於民」互不相容。為此趙崇明引加爾文的神學觀整合兩者﹕「在位者獲授權管治社會,那麼他就是托管者,其權柄受神約制。歷代帝王往往為求私利而妄顧人民福祉,而民主政制能有效避免皇權濫用,迫使掌權者維持社會秩序。」

聖經中的「公民抗命」

但是否可藉非法的方式對抗不義呢﹖「佔中」不但有違公安條例,更可能影響交通和金融市場。趙博士坦言上帝從未教導信徒違法抗爭,但他認為法律不等同道德,如婚外情不犯法卻有違道德,又或如有士兵因不願濫殺無辜而違抗軍令,就算活出俠義精神。「公民抗命正是透過反惡法來彰顯公義,誠如馬丁路德‧金所述﹕不義之法根本並非法律﹗」他又認為聖經有公民抗命的「史例」,如摩西帶領以色列民族逃離埃及、但以理無視巴比倫惡法而被扔進獅子坑、初期教會信徒拒拜羅馬君王而殉道等。

他又指耶穌一生充滿政治色彩。當希律王得悉舊約預言的彌賽亞誕生後,就因懼怕祂在長大後發動革命推翻羅國帝國,所以千方百計置耶穌於死地。最後更在猶太教領袖和羅馬政府的串謀下「被暴力」致死。但是主被罵不還口、被打不還手,甘願為罪人在十架上承受最大暴力。趙崇明說:「民運人士願為建設民主香港被捕,甚至向警方自首亦無怨無悔,這種和平捨己精神,正是『佔中』運動的可貴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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