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繼華牧師:基督徒經歷神大能的見證

2014 七月 23日, 星期三 8:22

我要分享的題目是「神大能的見證」。經文是使徒行傳26:1-23。今天我們所看的經文的背景,乃是保羅在他第三次旅行佈道的末了-使徒行傳22章說到保羅到了耶路撒冷,然後被猶太人抓起來送到公會。跟著许多猶太人想要殺害保羅;保羅就被送到該撒利亞去,在那裡保羅住了兩年,因為保羅要堅持上訴到羅馬的該撒,所以巡撫非斯都就準備要將保羅送到羅馬去。今天所看的經文,正是保羅在這裡等待的時間。這時候,猶太地的分封王亞基帕與妻子百尼基來到該撒利亞。因著巡撫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亞基帕王,故此亞基帕王就想聽聽保羅對自己的申訴。當時巡撫非斯都與亞基帕王的關係,如同耶穌末了時間的巡撫彼拉多與希律王的關係,他們都是向羅馬的該撒負責任。

今天我們所看的經文,使徒行傳26章1-23節,乃是記載保羅生命中的經歷。他將神在他身上大能的見證講說出來。神拯救的能力在一個人身上彰顯的時候,這個人如同另外一個人一樣。其實這也應該是你我的見証。真正的基督徒都遇見神的能力。我們從保羅身上看見神能力作為的四件事,盼望我們也是有如此的見證。

1.認識自己的見證(徒26:4-12)

使徒行傳26:4-12節,保羅提到自己许多過去的事情。有哪一些事情呢?保羅提到過去他有很令人自豪的背景,他不單是猶太人,他也是在猶太教中最嚴緊的教門受教,他是法利賽人。他曾經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他從祭司長得了權柄並將许多聖徒囚在監裡,甚至這些人被殺是由保羅出面定案的。然後也在會堂中用刑來強逼基督徒說褻瀆的話。26章11節說「甚至逼迫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表示他熱心到一個地步,不管路途多遠仍要將他們抓回來。保羅以為他在作對的事情。這是保羅的過去,當然保羅認識到自己過去是十分愚昧的。簡單來說,他過去是為自己熱心,作很多自以為是的事情。成為一個基督徒有一個開始點就是看見自己極度敗壞,一切是為自己的。這是神能力所作的,叫我們知道自己是軟弱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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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神叫你看見過去的無知和軼弱,神要你把一切過去全然丟棄!阿們!今天還有基督徒說是信主了,但仍然誇口過去的種種作為或事情,他的生命肯定有問題。

今天一個人若沒有看清楚他是一個罪人,他如何能夠得救?星期三的新聞裡面,台灣第一位同性戀的人在長老會神學院取得神學碩士學位。這實在是叫人震驚,新聞說到這個人在教會中曾被斥責「不能碰聖嚏v,竟然到他神學院畢業的時候,他還被選為畢業生代表致詞。他致詞的時候說甚麼?

他說「不同性傾向的……都是上主計劃裡拚圖的一角落。」意思就是他同性戀是合乎神的計劃。如果你問我,我不認為他得救。因為他連罪是甚麼都看不清楚。如果他說我有這個軟弱,我知道是罪,我需要幫助這是另外一件事。但他如同是誇口自己的罪。保羅曾經誇口他為律法熱心,他是正宗的猶太教教徒。但是你認識到過去一切都是如同糞土。腓立比書3:7-8節保羅說:「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當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甚麼是神大能的見證?認識自己是敗壞的。過去的是應當丟棄的,你有這樣的看見嗎?約翰福音16:8節說「聖靈來了,就要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如果一個人看不見自己的罪,他身上根本沒有聖靈的工作。聖靈打開我的眼睛看清楚自己,這樣我更全心全意的去倚靠耶穌。

2.被主光照的見證(徒26:13-15)

「王啊,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我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第二樣神大能的見證發生在保羅身上。就是被主光照的見證。保羅這個見證是非常特別的。並不是每個人都像保羅一樣遇見大光,而且在光中耶穌向保羅說話。但是神大能的作為一樣顯在每一個信徒身上。不管你是剛信主的時候你很震憾地被光照,主耶穌明顯地感動你的心;而且你真是非常感動,心中樂意地去接受耶穌為你的救主,為你的主。或者你很平靜地接受耶穌,但後來越覺得被主光照,而且越來越經歷到耶穌,衪是主!經歷可能有不同,但是他卻有被主光照的經歷。

這個被主光照的見證就是以耶穌為主。 保羅被大光照耀,這一照把他心中的眼睛打開來了。主耶穌在光中與他說話「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然後又說「你用腳踢刺是難的。」保羅這一照可以說明白到耶穌是他生命的主,不是他自己。從使徒行傳26:13節可以知道保羅心中已經明白耶穌是他的主。因為他說:「主啊!」雖然下面說「你是誰?」但他已經承認耶穌是主。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有被主光照的見證嗎?就是你真正以耶穌為主!這就是神大能的見證。過去我們還沒有認識耶穌之前,我們喜歡作甚麼就作甚麼!但是信主的人卻不同,不再是他自己作主人。他的主人是耶穌。我們副院長他解釋敬畏神這件事情的時候,他都認為原意是有害怕或懼怕的意思。

我們說敬畏神不應該是懼怕神,但不是的。懼怕神是應當的。我們當怕得罪衪或作衪不喜悅的事情。相反的,看見今天很多基督徒都不怕神的。作出來的事與聖經違背他不怕。行為與真理不合也不害怕。甚至不尋求神的旨意只去作他想要作的也不害怕。其實結果必定是很可憐的。神要你以衪為主!以基督耶穌為主!在你的生活中是由衪來發號施令的。這樣就是神大能的見證。為自己活著的人在他身上不可能看見神的。

3.承擔托付的見證(徒26:16-18)

「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保羅得救的經歷非常特殊,因為他信主與蒙神呼召作使徒是同時發生的。當主耶穌一拯救了他之後也立刻把托付賜給他。叫他在外邦人中傳福音。但是請我們留意徒26:16節末了說「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這裡的執事不是提摩太前書第3章中職份的執事,那裡是選長老和執事。這裡的執事簡單解釋為事奉的人。英文的“Minister”乃根據這個字。最主要的意思就是事奉的人。保羅就是主差他去服事或事奉的人,為的是見証神拯救的恩典。我們雖然不像保羅那樣的經歷,但是基督徒被主拯救之後,他就要服事神。神把托付放在他的身上。

任何服事神的方向都只有一個,就是為福音效力。如果我們今天的服事不是為使人得生命,或叫人有神的生命或人的生命得改變。那不是真正的服事,你所作的也沒有意義。我們看見徒26:18節神要保羅服事衪就是叫人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這個前提是絕對不改變的。我們教會有這麼多小組,小組組長若不明白他服事有這樣的意義,這小組的方向就會變成只是一個交誼的地方。神在我們身上顯大能,就是要我們承擔托付。這個托付就是生命改變。

其實在教會中,甚麼最令我感動與興奮?這樣說好了!甚麼最令人的心興奮?感謝神!我看見教會年輕夫妻越來越多,一個一個小小生命誕生,我為那些愛主,神也賜福他們的夫婦感謝神。話講回來了,如果家庭越來越多,但是孩子是有了,卻對主越來越冷淡,對屬靈的事物不再有興趣。你能興奮嗎?不會!最令人興奮的就是生命改變。我看見很多夫妻,有了小小孩子仍然敬拜神,服事神,我就為他們感謝讚美神!

基督徒真正經歷到神的大能,他必定會承擔托付。有一首詩歌是這樣背景的,這首歌是「豈可空手回天府。」寫這首歌的是一位牧師叫Charles Luther。他有一次請了一位佈道家到他教會佈道。這位佈道家在聚會中講到一位多年冷淡的基督徒,後來這位所謂的基督徒真正悔改重生,結果就到處傳揚福音,但他重生後只有一個月,這位基督徒就患了重病,臨走的時候,對來看望他的牧師說「我並不怕死,因主已救我,但我未領一人歸主,難督我就這樣空手去見主麼?」Charles Luther從佈道家口中聽見這個故事,深受感動就寫下了這首歌的歌詞。你明白你有托付在你身上嗎?

4.一生遵行的見證(徒26:19)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當神的大能在保羅的身上產生效,他為了所領受的異象一生遵行持守。今天有很多人活在他的夢想中,有人一生的夢想是想當科學家,有人想作出名的專科醫生,有人想多取幾個學位。保羅原本的人生夢想應該是作一個人人尊敬的猶太教法師。他本來想作一個猶太律法權威。但是神的大能臨到,改變人原有的夢想或理想。保羅只想作神要他一生作的,而且遵行到底。神會改變人心叫人看見甚麼是最有價值的。保羅說:「我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這是何等偉大的一句話。「只有主給我人生的目的與方向。只有主給我人生最重要的,我會一生持守絕不退後。」這就是保羅的心志。

甚麼是你從天上來的異象?只是你的學業嗎?只是有一份好的工作嗎?或者是只是一個美滿的家庭嗎?或者只要有一個好的對象。如果你以這些為你的人生滿足與目標,你不可能有神大能的見証,神蹟不會發生在你的生命中。如果照耶穌在馬太福音6章33節所說的「先求衪的國和衪的義,這一切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上面所說的,只是屬於「這一切東西」最重要的卻是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基督徒要明白,他活著是為誰?他活著的目標與意義又是甚麼?你明白嗎?

(注:作者郝繼華牧師為信心聖經神學院院長、紐約信心聖經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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