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蘇里州的一名教師在全班學生前出言羞辱一個12歲男童,原因是他被「抓到」在他的空餘時間裏看自己最愛看的書籍——《聖經》。
洛亞爾.馬歇爾(Loyal Grandstaff-Marshall)是布瓦加中學(Bueker Middle School)的七年級生,他被老師要求放下手中《聖經》時,並非在大聲朗讀,亦沒有給其他同學帶來任何煩擾。
「我只是在閱讀,我只是在閱讀,因為那是我的空餘時間,我應該做自己想做的事。」洛亞爾對《福斯新聞》說。
洛亞爾的父親札斯廷.格蘭斯塔夫(Justin Grandstaff)表示,他和妻子都該老師的要求感到憤怒。作為平信徒,他們正嘗試鼓勵自己的兒子去榮耀神,努力學習,做對的事情——還有尊重權威。
「我認為這不單侵犯了他的宗教自由,也侵犯了他的言論自由。」札斯廷說。
「周圍有些孩子不尊重他們的老師,還有一些孩子在隨意謾罵或做出其他不當行為,但實際上他們並沒有受到任何責罰。」他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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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亞爾說,《聖經》在每天的生活中都鼓勵著他,這正是他如此愛《聖經》的原因:「我絕不會停止閱讀它。」12歲的男孩這樣對《福斯新聞》記者說。「但(我的老師)不希望我在他的班上閱讀它,因為他不信,又覺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作用。」洛亞爾說。
專門處理宗教自由問題的法律組織自由協會(Liberty Institute)早前代表一對捲入類似事件的12歲男孩喬瓦尼.魯貝奧(Giovanni Rubeo)的父母發表言論。去年,該名男孩在佛羅里達州的園湖小學(Park Lakes Elementary School)裏,被他的老師命令不准在空餘時間看《聖經》。
該會訴訟主任希蘭.薩瑟(Hiram Sasser)表明該學校侵犯了那名男孩的憲法權利,並指控他們是觀點歧視,限制宗教個人活動,是宗教的敵視。
他援引美國教育部門有關准許學童在課餘時間讀《聖經》的指引說︰「學生可以在小息,午膳或其他課餘時間閱讀《聖經》或其他經籍、飯前謝恩、祈濤及研讀任何宗教材料。同樣,他們也可以在該段時間參與非宗教性的活動。」
「我們的公立學校裏存在著一個大問題。」薩瑟說。
布瓦加中學的校長表示校方並無任何反《聖經》的政策,並將就事件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