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高院判異國同性婚有效 近70萬反對者訴求遭漠視

2015 一月 29日, 星期四 1:45

近70萬份聯署反對同性婚姻及領養的簽名一箱一箱的向前經濟、社會和環境委員會(CESE) 遞交,場面震撼!(圖:網絡)
近70萬份聯署反對同性婚姻及領養的簽名一箱一箱的向前經濟、社會和環境委員會(CESE) 遞交,場面震撼。(圖:網絡)

法國最高法院昨(28)日就一對法國與摩洛哥籍男子的同性婚姻可能抵觸兩國政府簽署的雙邊協定作出聲明,表示「結婚乃是基本自由,優先於兩國協定」,因此認定「他們」的婚姻有效。

據悉,法國人杜米尼克(Dominique)與摩洛哥籍配偶穆罕默德(Mohammed)在2013年底結婚,兩人現居於法國。雖說法國2013年已經通過同性婚姻,但摩洛哥法律則禁止同性婚姻,而且兩國曾簽署雙邊協定規定兩國國民聯姻必須符合各自國家的法律,即摩洛哥人不能與同性別的法國人結婚。

在檢察總署向最高法院請求複審前,他們的婚姻已經兩度經法院認可有效,而這次最高法院也認定法國和摩洛哥兩國的協定不能阻礙同性婚姻這項「基本自由」,倘若兩國法律中有其一明顯與公共秩序不相容,則可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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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在2013年5月18日完成立法後成為全球第14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同時也是第九個同性婚姻合法的歐洲國家。

然而,去年6月底巴黎行政法庭(Le Tribunal Administratif de Paris)的一項裁定推翻早前經濟、社會和環境委員會(CESE)拒絶受理近70萬反對同性婚姻及領養法之民眾聯署的做法,重新要求當局重新審核同性婚姻法案。而CESE漠視民意曾觸發2013年3月逾140萬民眾上街遊行。

據估計,去年的裁定或將掀起當局重新審核同性婚姻法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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