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區應毓 (加拿大華人神學院院長)
「遠志明事件」引起各界多方的反響,對海內外的基督徒沖擊頗大。評論的焦點往往在於是非黑白論、細節糾纏論、道德操守論、個人恩怨論、政治陰謀論、機構利益論或宗教成功主義等方面。我們處理此事件猶如觀看娛樂影視界影星歌星的私生活般,又如閱讀政客名人的醜聞般;好像這些事情與我們無關,亦不會發生在我們的身上般。
近日思考大衛生平時,閱讀了一些關於大衛的釋經文章,使我內心震驚,不寒而慄;這些文章將大衛未犯姦淫罪之前的蛛絲馬跡展現出來。(註1) 我就借用大衛生平來檢視有關一個人滑跌的痕跡,藉此將「遠志明事件」從以上的焦點轉移,達至對信徒及傳道人警示的效應及警惕的作用,因而提高信徒及傳道人的警覺心,以致不會再有人重渡覆轍,犯上與大衛相同的過犯或惹上與遠志明牧師類似的爭議。
[註1] Robert B. Chisholm, "Cracks in the Foundation: Ominous Signs in the David Narrative,"Bibliotheca Sacra, 172 (April-June 2015): 154-178. John Kessler, "Sexuality and Politics: The Motif of the Displaced Husband in the Books of Samuel,"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62 (2000): 410-16. 這二位都是我的朋友,他們的見地獨特,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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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不要被外表的魅力所支配
因著掃羅王的不忠,先知撒母耳展示: 「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上13:14)大衛既是接著掃羅作以色列的王,於是我們就肯定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無疑大衛願意跟隨神,服伺耶和華;但我們不能因此就將大衛理想化及完美化。聖經作者記述大衛生平時,處處留下不少帶有警示性的片段及評語,讓讀者可以看出一個人(任何人),如果不緊守在主裡面,都可能會像大衛般滑跌犯罪的。
當大衛出現在世界戲台時,撒母耳記的作者形容大衛:「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撒上16:12)為什麼作者要如此形像地描述大衛的面容呢?上文第七節記述大衛的兄長以利押時,指出:「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耶和華揀選大衛顯然不是因著他外貌的俊美,而是耶和華神的全能及恩典。聖經作者如此記述肯定有他的原因,也許埋下伏筆,並且提出警示。後來,撒母耳記的作者描述拔示巴時(撒下11:2),他刻意採用與大衛容貌相同的希伯來詞彙來形容。藉著這些蛛絲馬跡,我們可以看到聖經作者處處留下警世的話語。
由此可見,一個事奉神的人外表俊美,甚至帶有個人的魅力,這是神所賜的,要常存感恩的心;但亦須格外小心注意,不要以為自己是憑著個人的才華,來贏得眾人的嘉許。遠志明牧師一表人才,後來又華髮冠頂,加上口才出眾,魅力十足;所到之處自然吸引不少異性擁擠。若不注意,或不小心,陷阱網羅已埋伏在他的跟前。
二、注意事奉上帝和事奉自我的複雜心態
聖經記述大衛第一句的話:「有人殺這非利士人,除掉以色列人的恥辱,怎樣待他呢?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是誰呢?竟敢向永生神的軍隊罵陣嗎?」(撒上17:26)此話帶有一語雙關的含意,既是事奉永生神,亦有爭取獎賞之意。大衛兄長以利押帶著怒氣的評語常被認為含有妒嫉之意,然而未常沒有先見性的意味。他說:「你下來做什麼呢?在曠野的那幾隻羊,你交託了誰呢?我知道你的驕傲和你心裡的惡意,你下來特為要看爭戰!」(撒上17:28)尤其聖經作者描述後來大衛犯姦淫罪以後,先知拿單藉一個故事來啟發大衛時,作者採用相同的詞彙來形容以利押和大衛的怒氣。
一個事奉神的人能夠保持赤子之心,單一純真地事奉神並不容易。尤其是當一個人成功時,他會從單一事奉神的心逐漸轉移到既事奉神、又事奉自我的心態;甚至,淪落到只是事奉自己而已的光景中。遠志明弟兄的心如何,我們不能完全知道,也不應該站在審判席上來定罪;更不要落井下石,蓋棺論定,甚至永不超生。我們需要在神的面前及聖靈的光照下省察自己,求主保守我們愛主的心,以赤子之心來到主的跟前,溫柔謙和地服伺主。正如主耶穌基督復活後,在提比哩亞海邊上與門徒的對話中,祂回答彼得所問及關於主所愛的門徒(約翰)時,祂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約21:22)
三、注意權力慾望的誘惑力
掃羅與大衛之間的微妙關係在經文的敘述中處處可見,掃羅要借刀殺人,希望借非利士人的刀來殺害大衛。他第一次假借將女兒米拉嫁給大衛為題來鼓動他,出嫁前竟然將米拉許配給別人(撒上18:17-21)。掃羅第二次又嘗試將次女米甲為餌,誘惑大衛要殺取一百非利士人的陽皮為聘禮,藉此除滅大衛(撒上18:22-30)。若留心細讀這段經文,就發現大衛的回應不尋常,作者說:「掃羅的臣僕將這話告訴大衛,大衛就歡喜作王的女婿。」(18:26)。作者刻意指出大衛歡喜作「王的女婿」,而不是作米甲的丈夫或掃羅的女婿。大衛所看中的是這回婚姻有政治意味及權力的利益。正如他剛到戰場,看到哥利亞的罵戰時,他說:「有人殺這非利士人,除掉以色列人的恥辱,怎樣待他呢?」(17:26) 大衛看中的是此行動對他有何政治及權力的利益,如何能藉此滿足他的權力慾望。我並不是對大衛過份苛刻,我只是從經文的觀察中,覺察到聖經作者所留下給讀者的警示而已。
權力慾是十分隱藏的,甚至有時當事人亦不一定可以覺察到;可是,權力慾卻是非常實在的誘惑,牧師和傳道同工亦不能幸免。我們若不經常回到主的施恩寶座前,憑著聖靈的光照來檢視我們的心思意念,每一個事奉主的人都有可能會落在此陷阱中。撒旦在伊甸園亦是藉著蛇如此誘騙人,牠說吃了園中的禁果眼睛就會明亮,「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5)「如神」就是像神一樣,若是像神的道德本性,便是好的,也是應該的。神是愛,我們要像神般彼此相愛;神是聖潔的,我們像神亦當聖潔。不過,撒旦獻給人的不是要人在道德上像神,而是在道體上(神的神性上)像神。「知道善惡」中文翻譯得比較弱一點,強些的翻譯是「制定」善惡;撒旦指出人可以像神一般有絕對的自由和自主權,去制定是非黑白。人說是善就是善,是惡就是惡。這是權力慾的誘惑,這也是十分難去抵禦的。在伊甸園裡面,人抵禦不了;結果拿下禁果吃了,犯罪了。
遠志明牧師對權力慾的心態如何我們也不必判定,不過我們需要互相提醒,權力慾的誘惑是實在的,必須提防。我們需要經常回到主的跟前,藉著禱告、讀經、省察、認罪、懺悔、流淚、懊悔來鑑定我們的心,讓我們知道一切都是恩典。若不是主的憐憫,沒有人能在神及在人面前站立得住。
四、注意人為手段的後果
早在大衛逃難時,他到了挪伯祭司亞希米勒處,祭司問他為何獨自一人前來;大衛撒謊說掃羅差派他一人前來,又有一些少年人在某地等他(撒上21:1-6)。大衛那時得知昔日殺哥利亞的人在祭司處,於是請求祭司給他那大刀 (21:7-9)。大衛所依靠的乃是人為的手段,並且他深知在祭司處的掃羅舊臣以東人多益將來必向掃羅告密,可能會導致祭司亞希米勒的殺身之禍。但為了自保,他毅然離開,留下一個後遺症。後來,果然如此(撒上22:11-19);故此,當亞希米勒的兒子事後逃到大衛處時,大衛感嘆地說「那日我見以東人多益在那裡,就知道他必告訴掃羅。你父的全家喪命,都是因我的緣故。」(撒上22:22)
我相信遠志明、黃安倫、小敏、賴德梧、謝文傑等於2002年在莫斯科製錄《十字架》時,他們經歷到神的同在;所用的並不是人為的手段,而是神的作為。[ 黃安倫著《長歌一曲天外來──黃安倫文集》,加拿大福音證主協會出版,2006年。] 這是《十字架》全體同人都可以見證的,尤其是當時黃安倫在痛失兒子的情懷下完成的。正如撒迦利亞書所言:「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迦4:6)
五、注意骨牌效應
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記述拿八此人對大衛的惡咒和拿八妻子亞比該如何善解人意,為丈夫在大衛面前求恩。後來,當拿八暴斃,大衛就把亞比該娶過來為妻;這是大衛的第二個妻子(撒上25:39-44)。聖經的啟示是漸進的,創世記提及二人成為一體的關係(創2:24),但並沒有明顯提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因此,舊約的一些人物例如亞伯拉罕、摩西等亦有妻妾。到了新約,主耶穌就以創世記為題來啟示夫妻的制度(太19:3-12)。不過,就撒母耳記的經文來看,作者明顯於用詞上刻意將大衛「打發人去」娶亞比該為妻(撒上25:39, 40)與大衛打發人去將拔示巴接過來的希伯來詞彙相同,藉此營造出一個關聯。
遠志明與柴玲的真相只有他們倆人知道,我們姑且不評;然而,其中一些細節卻值得我們注意。遠志明信主前給柴玲看的色情錄像,與近期一些女子指控遠志明牧師給她們看色情錄像似乎暗合。政府陰謀論或栽贓論不能證實,我們也不必妄加推測。就事論事,遠志明牧師需要對此指控有正面及公開的回應。他若不回應,作出一個嚴正的說明,結果導致一些人認為他理虧;怪不得有如此多的流言、傳言、謠言。
大衛忽視申命記17:17的忠告:「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那時,大衛的勢力日增(撒下3:1),但撒母耳記的作者顯然指出大衛此時有六個妻子(撒下3:2-6)。有些經學家認為這顯明耶和華的祝福,但我不認為這是作者的原意;妃嬪一詞與申命記的詞彙相同,作者言下之意十分明顯,大衛多立妃嬪違背了摩西的律法。再者,緊接著這段經文,作者描述大衛差派押尼珥到掃羅的兒子伊施波設,要求將掃羅所承諾的女兒米甲歸還給大衛(撒上3:12-21)。那時,大衛已經有六個妻子!
這是一項骨牌效應,當一個人在某一方面不忠時,他的道德生活亦會逐漸遠離神的。後來,作者記述大衛日見強盛,他的國興旺(撒下5:10, 12),因有耶和華的同在;但又進一步指出大衛「又立后妃」(5:13)。他已經逐漸泥足深陷,不單受異教之風所影響,更是成為後來以色列諸王的壞影響。
六、注意忽略神話語的嚴重性
當大衛起意將約櫃遷移到大衛城時,他忽略了摩西律法指示約櫃必須摃抬:「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民4:15)大衛卻將約櫃放在牛車上拉回來(撒下6:1-15),結果導致趕車的烏撒用手扶牛車而被耶和華所擊殺。大衛並非不知道求問神、依靠神;他戰敗非利士人時,完全是依靠耶和華神而得勝(撒下5:11-25)。可能大衛認為耶和華建立他的王位是必然的,因此就疏於防備,忽略了神話語的嚴重性,致使他犯罪。大衛的成功不能因此就認定神必定會與他同在,他需要常常回到主的跟前,以順服的心來聽從神的話語。
遠志明的屬靈光景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也不必妄論;但聖經的話語是確實的,撒母耳記上2:30指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個別的來到神的面前,不單是研讀神的話語,更是遵行主道。主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 . . . 人若愛我,必遵守我的道。」(約14:21-23)初期教會的信徒也是「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徒2:42)。
七、注意成功可能是失敗之母
撒母耳記下第八至十章記錄大衛的戰績,那時,他所到之處盡都順利,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他是成功的。然而,第十一章卻是撒母耳記下全書的轉捩點,在成功之餘,竟然出現了大衛犯罪,姦淫搶掠,奪他人之妻,並且殺人滅口。第十二章以後,作者記述大衛家破人亡的悽慘下場;這是何等大的警惕!聖經並不掩飾人的過失,大衛的生平展現出人的軟弱及神的恩典。大衛縱然有失敗,但經過先知拿單的勸告,他回轉過來;只要人能懸崖勒馬、回頭是岸,神的憐憫仍會臨到人的。大衛經歷耶和華的恩慈,悔改以後,神又賜給他一個兒子,並且稱為神所愛的所羅門(撒下12:24-25)。
佈道的成功不就等同神的同在,成功神學並不能成就神的旨意。若不注意,成功可能就是失敗之母。遠志明在事奉的路上如日方中時出現此晴天霹靂的事件,他的內心實在痛不欲生。但願遠牧師於痛定思痛時,確實為信主前後的罪痛改前非,並且以後對罪痛心疾首。我們默默為他禱告,求恩主施恩憐憫;千萬不要蓋棺定罪,也不要心存五十步笑百步的心態去幸災樂禍,更不要落井下石。反過來,我們各人都要在神面前省察自己,古為今鑑,以史為鑑。既然一切都是所領受的恩典,就沒有什麼可誇的;我們所誇的乃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靠賴十字寶架,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