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聖公會准許同性戀婚禮 亦許神職人員拒祝福

2015 七月 2日, 星期四 6:55

 

美國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在美國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後,隨即表決准許同性戀者在教堂內舉行婚禮。
美國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在美國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後,隨即表決准許同性戀者在教堂內舉行婚禮。

上周五,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全國50個州必須實施同性婚姻合法化。一向高調支持同性戀、並因此議題而致教派四分五裂的美國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在美國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後,隨即表決刪除僅限於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並准許同性戀者在教堂內舉行婚禮,以及新的結婚禮儀式。

 

美國聖公會2003年已開始按立同性戀者羅賓遜(Gene Robinson)為大主教,2012年批准神職人員為同性結合祝福、並在同性婚姻合法州分舉行同性婚禮。

7月1日三年一次的美國聖公會大會上,在主教院(House of Bishops)通過准許同性戀在教堂內舉行婚禮後一天,代表院(House of Deputies)亦表決通過了提案。

在決議下,僅限於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被刪除,異性和同性伴侶都可以使用「妻子」、「丈夫」、「這人」或「配偶」等詞,但其中一項規定亦容許神職人員拒絕祝福任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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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教區羅素牧師(Susan Russell)表示,美國聖公會在1976年已經以爭取LGBT人群權益為己任,她認為今次決議是走出了「一大步」。

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後,福音派基督教紛紛譴責最高法院判決,重申上帝定義的婚姻是男和女的結合,宣告法律實質無權為婚姻落下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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