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安樂死法案待簽署 基督教團體聯同醫療、法律界人士反對

2015 九月 26日, 星期六 4:36

 

29歲的腦癌患者布列塔妮‧梅納德的母親手持女兒的照片出現在加州眾議院,支持安樂死法案通過。
29歲的腦癌患者布列塔妮‧梅納德的母親手持女兒的照片出現在加州眾議院,支持安樂死法案通過。

加州眾議院本月10日通過了安樂死合法化法案,消息指州長布朗或將於28日前決定是否簽字成為法律。來自宗教界、醫療界及法律界的反對者近日組成聯盟舉行新聞會促布朗否決此法案。

 

法案讓被診斷患上不治之症、即生命被診斷只有6個月的病人接受醫生處方安樂死毒藥,以讓他們免受長期病患折磨。即使病人精神健全,只要病人或者親屬兩次隔間15天提出口頭求,並有兩名醫生認可,就能執行樂死,選擇所謂「有尊嚴的死亡」。。

支持者認為病人有選擇的權利,而反對者批評安樂死無疑於自殺,特別受到宗教界人士抨擊。

法案的提出是緣於三藩巿一名29歲的腦癌患者布列塔妮‧梅納德的事,她在2014年被診斷患末期腦癌,生命不到6個月。在劇烈病痛的折磨下,她搬到安樂死合法的俄勒岡州為求「一死」,最後在家人的陪同下結束性命。死前她堅稱這是尊重生命的做法,並支持法律允許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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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在2007年曾有立法者提出安樂死議案,但受到天主教會、醫療組織強烈反對下擱置,今年6月4日重啟動議,並在州參議院通過,在眾議院被否決。9月9日再在眾議院討論下得通過,現最後只待州長布朗簽署即成法律。

反對安樂死法案聯盟22日在三藩巿救世軍總部舉行座談會,包括醫學、法行、人權專業人士出席,從不同角度解釋反對因由。他們基本認為法案措辭模糊,並且主要益於利益考量而推出,認為將帶來一連串問題。

「平等公義協會」(Organization for Justice & Equality)主席李少敏(Frank Lee)認為法案無疑於批出「殺人執照」,給予保險公司、醫院、醫生等更大的權力,讓他們出於利益向病人施壓停止治療。

「美國醫師學院」北加州專員、亞洲診療所內科及心臟科醫師李伊雲(Evelyn Li)表示達9成醫生反對此法案。加州法律賦予醫院權力決定是否要繼續治療病人,不少院方為節省醫療資源如抗癌藥或愛滋藥等昂貴藥物,向醫生施壓,促放棄治療或鼓勵病人進行安樂死,醫生違抗的話將有可能被吊銷報照。

人權組織Choise Is An Illision主席多爾(Margaret Dore)認為法案含混,且有不少質疑之處,包括如何界定「絕症」、親屬可以提出申請涉及的利益糾紛、藥物劑量缺監管等。法案並沒有規定病人處於疼痛的情況才可選擇死亡,甚至病人無須在院接受治療亦可要求安樂死。

她又指出,法律上將安樂死視為「自然死亡」,並且規定只要兩人在場證明,病人便可服藥執行安樂死。但死者無法自證是出於自願,因此安樂死有極大漏洞,成為謀殺者的掩護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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