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創豪:《以賽亞書》53章告訴我們什麼?公我贏,字你輸

2015 十月 20日, 星期二 4:31

 

基督徒一直認為,以賽亞書第53章是預言一個受苦的彌賽亞,但猶太人卻不接受這個解釋。
基督徒一直認為,以賽亞書第53章是預言一個受苦的彌賽亞,但猶太人卻不接受這個解釋。

作者:余創豪 

 

理查德‧開利博士(Richard Carrier)是知名的美國無神論作者,他撰寫了很多本批評基督教的書籍,例如《為什麼我們有理由懷疑耶穌的歷史性》、《沒有上帝而仍有理性與良善》、《為什麼我不是基督徒:四個拒絕信仰的確鑿理由》、《並非不可能的信仰》……。最後一本書的中心論點是,基督教不是一個不可能的信仰。如果他說基督教是可能的話,那麽他是捍衛基督教信仰嗎?當然不是。

 

這本書是針對詹姆斯‧何定(James Holding)的著作《不可能的信仰》而寫的,在這本書中,何定指出初期基督教所做的一切都違反了當時的文化和宗教信仰,但它竟然奇蹟地承傳下來,其成功的唯一解釋是,早期基督徒有耶穌復活的鐵證。不過,理查德‧開利不同意,他說,基督教的傳播可以通過社會學和文化學的自然原因去解釋,根本就沒有什麼神奇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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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何定的學術水平受到不少人質疑,本文的重點不是要比較和判斷開利和何定兩者之高下。然而,當我讀開利的書時,我發現了一些很有趣的地方。何定表示,早期基督教面對諸多不利的因素,例如猶太人沒有想過彌賽亞會受苦和死亡。但開利反駁,實際上在耶穌時代猶太文化是非常願意接受一個受苦的彌賽亞,他引用以賽亞書第53章為證:「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至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如果你不理會其上文下理而斷章取義地讀開利的說話,你可能會以為他正在為基督教信仰辯護。基督徒一直認為,以賽亞書第53章是預言一個受苦的彌賽亞,但猶太人卻不接受這個解釋。頗有影響力的教父俄利根(Origen)在主後248年指出,在他那個時代,猶太人的共識是,以賽亞書第53章所說的「受苦忠僕」是指整個猶太人民,而不是一個人。許多猶太教學者斷言,在以賽亞書其他地方,有很多次「忠僕」是明顯地指以色列國。

巴特瓦民(Bart Ehrman)是著名的聖經學者,他本來是基督徒,但後來他決定放棄他的基督教信仰。瓦民認為,以賽亞書第53章是以過去時式來描寫「受苦忠僕」, 因此它不是一個關於未來彌賽亞的預言。

有趣的是,這些學者從兩個相反的方向去質疑基督教,開利斷言,根據以賽亞書第53章,猶太聖經已經預言了一個受苦的彌賽亞,因此舊約為新約福音鋪平了道路,基督教的信息沒有什麼超乎尋常之處。但瓦民和其他批評者說,以賽亞書並沒有預言受苦的彌賽亞,因此在這方面舊約和新約之間並不銜接。

這是典型的「公我贏,字你輸」,但這是否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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