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性婚姻釋憲案法庭辯論 挺同反同場內場外針鋒相對

2017 三月 24日, 星期五 15:21

3月24日,亞洲歷史上第一宗同性婚姻釋憲案在台灣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據媒體報道,辯論過程針鋒相對,呼籲同性婚姻合法的聲請人祁家威及台北市政府代理人表示應正視同性戀群體的婚姻需求、從憲法釐清同性戀群體是否享有婚姻權利,而代表中央政府立場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卻堅持,若逕修民法會違反「數千年來社會對婚姻的規範」。

據悉,這場同婚釋憲案源於台灣同性戀運動先驅祁家威於2013年3月與男伴到台北市萬華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他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提出釋憲情請。此外,身為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對現行民法親屬編等相關法令規定,婚姻限制為一男一女結合,為關心同性戀權益,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也聲請大法官解釋。

這次辯論中,15名大法官,除了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的丈夫、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回避外,其他包含司法院長許宗力等14名大法官均有出席。

辯論從上午9時進行到近下午1時結束,司法院前聚集了許多反同和挺同的人群,警方為防止雙方爆發衝突,一早就布署大批警力,最後雙方僅各自表述看法,隨即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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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結束後,反同的「下一代幸福聯盟」在現場召開記者會,提出幾點呼籲,引人深思。該機構認為,「言詞辯論缺少反方聲音,無法讓台灣民眾聽到不同聲音」;「目前國家仍未對同性婚姻進行影響評估」;「針對婚姻家庭制度,司法權留意勿侵犯立法權」;「婚姻家庭制度應由全民決定」;「同婚贊成及反對雙方不要情緒對抗」。

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言人曾獻瑩告訴媒體,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應有正、反雙方的意見,但此次似乎只有一方的聲音,有些不妥。此外,針對司法權部分,需要留意勿侵犯到立法權,因司法權與立法權互相獨立而運作。婚姻家庭制度應由全民決定,而不是由大法官決定如此重要的制度。如果這次產生新的婚姻制度,那將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現在政府連同性婚姻對社會的影響評估都還沒做,勿成為一次大型的社會實驗。

「下一代幸福聯盟」還邀請了曾是同性戀者的郭大衛到場發言。郭大衛表示,他曾經是同性戀者,但是選擇進入異性婚姻,現在與太太恩愛有加。他希望法官及社會大眾知道,雖然是同性戀者,但是可以有不一樣的選擇。

令人吃驚的是,這次婚姻平權運動竟然獲得一些基督徒的支持。據風傳媒報道,退休神學院教授陳南州牧師等8人在這場辯論進行前力辯,基督教信仰與婚姻平權,不僅不相違背,信仰更能成為爭取平權的力量。

他們在意見書中寫道,聖經中僅有幾處提到「同性行為」,而且背景與「異教崇拜 」、「掌權者的暴虐」和「不公平與違反意願的性」有關,並非真正反對同性戀。他們還認為,信仰與人權並不互相衝突、對立,也不應犧牲其中一者來成全另一方。

據報道,此次開庭後,如果大法官認為無須加開辯論庭,2個月之內依法宣示釋憲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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