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美國德克薩斯州州長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簽署了一項法案,規定德克薩斯人不必用自己的保險計劃補貼「選擇性墮胎」行為,從而限制納稅人對墮胎提供資金補助。
「作為德克薩斯價值觀的堅定信奉者,我很自豪地簽署了這項法案,確保任何德州人都不需要為一項結束未出生孩子生命的程序提供資金補助。州長阿博特說。這項法案禁止保險公司強迫德克薩斯州的投保人為選擇性墮胎提供補貼:「我很感激德州立法機構把這項法案拿到我的辦公桌上,盡力保護無辜的生命。」
共和黨參議員布蘭登·克賴頓說:「德州必須採取措施,禁止納稅人和額外的美元資助那些沒有醫療必要性的墮胎。」
8月15日後德州眾議院和參議院先後通過HB - 214法案。該法案適用於所有「選擇性墮胎」,也包括為挽救母親生命而實施的緊急醫療救助性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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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黨眾議員約翰·史密斯在眾議院辯論時解釋說:「這並不是說限制誰能墮胎,而是關於誰被迫要為墮胎單。」納稅人如果想繼續購買為「選擇性墮胎」提供補助的保險,依然可以購買。
前計劃生育主任艾比·約翰遜說, 墮胎無疑是合法的,婦女可以選擇墮胎,但那些不認同墮胎的人們不應該被強迫為此行為買單。
紐約的生殖權利中心(CRR)在全國範圍內批評該法案,其主席南希·諾瑟普認為在胎兒殘疾的情況下,墮胎對大多數貧困婦女來說都是昂貴的,因而應該需要資金補貼。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也反對這項法案,聲稱墮胎是「必要的」醫療保健。
數據顯示,墮胎人數在德克薩斯州已經急劇減少,從2006年的8.2萬人下降到2015年的5.4萬人,當中一定程度上是由於反墮胎法律。與此同時,在2016年,德克薩斯州的許多反墮胎法律因具有限制墮胎條文而被美國最高法院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