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是激進的女權主義者、同性戀大遊行發言人 、大學英文系教授羅莎莉亞‧巴特菲爾(Rosaria Champagne Butterfield)接受福音聯盟(The Gospel Coalition)訪談中,以女同性戀過來人的身份,真實地指出基督徒看待同性戀鄰舍的盲點及偏見,並對如何幫助同性戀朋友脫離黑暗、接受基督救恩提出寶貴的建議。
訪談片段由福音聯盟製作、基督教台灣改革宗電視台獲授權翻譯成中文發佈。福音聯盟由唐納.卡森(D. A. Carson)教授與提姆.凱勒牧師所創辦,以福音真理回應真理缺失下的文化危機。
同性戀印象:基督徒大部份都充滿懼怕
羅莎莉亞教授回顧15年前她對基督徒的印象:粗野而瘋狂的宗教狂熱份子。
她當時是大學教授:「當時我遇到的基督徒大部份都是充滿懼怕的人,他們用聖經塞住別人的嘴巴,拒絕深入討論。當我有疑問時,他們會說:主這樣說…來結束我的問題。所以我搞不懂,如果他們信是神聖的、偉大的神,為什麼要那麼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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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的是,另一方面她又接觸到在同性戀大遊行接觸到另一種基督徒,他們高舉政治標語寫道「如果愛滋病是上帝對同性戀的咒詛,那麼女同性戀就是上帝揀選的子民」,給她的感覺是,這些人比較開放,總能回答她的提問,但她仍然能感到思想上的障礙。
後來她遇見紐約州雪城改革宗長老教會肯恩牧師 (Ken Smith),對方耐心與她真誠交流,流露基督徒的愛心與智慧。後來經歷許多事情後,她讓上帝掌管她的生命,並在很多真實的生命掙扎下,她脫離同性戀生活,並與肯特結婚。
福音派的基督徒的盲點
她告訴主持人說,福音派的基督徒令她看不到「整個畫面」,她認為基督徒群體面臨著重大挑戰和壓力,因為我們處身危機中——在道德危機、公民議題上,基督徒節節敗退。
但她仍然帶著信心,認為當基督徒在社會政治議題落敗時其實在得勝:「我們可以禱告更多,不以道德宣言代替福音邀請。」
她提出教會出現一個簡單的規律:一個人在教會將真正的感想說出來時,不會有「好下場」,甚至有被趕逐離開教會的可能性。她認為這正是福音的阻礙:「你話語的力道需要符合你關係的真誠與深度。對不信者來說也是如此。不要以為你的同性戀鄰居生命中最嚴重的罪就是性行為,也許最嚴重的罪是不信。實際上不信是更嚴重的罪。」
找出「福音橋樑」
她認為要建立鞏固和深厚的關係時必須面對被拒絕的風險,靠近到可能受傷的距離,才能把失落的人帶到耶穌那裡。但她承認對不少基督徒來說是困難的,因為不管與同性戀鄰舍有如何友善的開始,關係終會發展到一個地步,對方會知道你對他們的生活型態的看法。
作為同性戀過來人,被問及對「何處理關係中的那一步」有何建議時,她說:「對任何不信的鄰舍,都會遇到這個問題。首先,那對我來說並不是一個特別突出的問題。人的確非常看重這個身份(同性戀)。而且同性戀有自己的政治遊說集團,這讓問題更複雜。」
她說:「對不信的鄰舍,你總該做這一件事:試著找出那個福音橋樑——不是責備性行為的罪,你不需要講那個。 也許你需要講那個,但不一定。如果你的鄰居是女同志、與她伴侶『結婚』50年,已經分房、二十年沒有做愛了,你為性行為的罪責備她們就很『白癡』了。她們會馬上告訴你:『我更年期都過了,你瘋了!』」
同性戀只是罪的表癥
她認為要指出人所犯的罪時要非常具體,而且不是在表面上,而要發掘「真正深藏的問題」。她指出同性戀只是表癥,而根本在羅馬書1章所說的,就是原罪:「同性戀 是從一個拒絕認上帝為主的心、智、身份 結出的道德果子。認上帝為主就代表聖經有權檢視我的生命,而非我有權柄檢視聖經。所以同性戀說穿了 就是原罪所帶出的道德後果。」
她認為這罪不單在同性戀者上,而是在每個人上:「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樣: 任何性行為的罪 都是原罪的顯現……我不認為我們應該看待我們同性戀的鄰舍, 好像他們面對特別不尋常的問題。」
當下最逼切的是教會要傳「真正的福音」。她認為,多年來被傳播了「很虛弱的福音」、無意義的決志禱告讓人誤以為自己是基督徒。
沒有「同性戀基督徒」
當主持人問她:「有些人認為那就是『同性戀基督徒』,他們自認如此。你對這個稱號沒有意見?」她說,形容詞的作用就是要修飾名詞,「同性戀」是形容詞,「基督徒」是名詞,這兩個詞語本身卻自相矛盾。
她將「同性戀基督徒」比喻為「穿錯隊服上球場打球」:「你說你是同志基督徒,你等於說『聖靈,不要管我那裡,那裡不屬於你管!那是我的身份!』」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