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維輝牧師《改教五百週年的祈禱》

2017 十一月 13日, 星期一 23:26

(圖:St. Timothy Anglican Church)

一五一七年,德國馬丁路德神父勇敢的將他對教會當代的荒謬寫成九十五條,釘在教堂的大門公然宣告,風起雲湧的基督宗教改革運動,革除了以羅馬教會為首,自第六世紀開始,歷時近一千年的信仰偏離。改教四百年後,第三世界與亞洲宣教熱烈興起,靈恩運動、新紀元運動、成功神學等思潮,隨著宣教與復興運動的浪潮,讓以華人與韓籍教會為首的亞洲基督教會與第三世界教會熱烈擁抱。近百年來,教會再次偏離基本教義,甚至重新擁抱五百年前革除掉的罪惡信仰觀。

於改教五百週年屆臨的此刻,特別針對全球華人教會中廣存的信仰誤謬現象,但以台灣教會為焦點代表,做出提醒,以及批評。文字或許輕挑、不客氣,但係為引起關注,清楚且誠實傳達本文感情之目的所致。

祈求憐憫人的上帝,引領教會醒悟回頭,歸回真理,再次復興教會的純正與榮耀,彰顯主名。

葉維輝牧師 寫於基督教台灣西敏教會
2017 年 10 月 31 日

《2017 年,再 9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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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聖經說...,聖經說..." ——沒有能力與社會對話的牧師跟教會

每每遭逢社會議題,教會總是只能引用”聖經說…”來回應不信上帝,也對基督信仰沒概念的社會。教會跟傳道人只能吊書袋,沒有能力講述聖經經文後面的真理,與普世的價值所在。

第二條、 『靈命』!哪有那麼玄,就是品德跟禮貌啦!

教會死命的追求虛有表面的宗教行為及宗教符號的表達,並名之為靈命。完全無意識,有品格、有道德、對人顯出尊重與謙和,特別是面對孤兒、寡婦、貧窮、職務或身份低賤者(如拾荒、乞丐、外勞) 仍然保持著高度的尊重與熱忱,才是真正的靈命。

第三條、 『主耶穌啊!』、『聖靈啊!』…….『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門!

奉主耶穌的名向耶穌禱告、奉主耶穌的名向聖靈禱告?到底是要向誰禱告?真是一團混亂的教會禱告!禱告是信仰的最基本行為,也有著聖經最完整的教導,但是教會上至牧師、下至主日學小朋友,通通沒有章法。或許,這也證明了三位一體上帝的真理,真的很難明白,連牧師、長老們都搞糊塗了!禱告當然是向聖父上帝禱告!作牧師的帶頭作亂,信徒豈能不亂!

第四條、 真實信仰的表徵,是「意志」跟「勇氣」,不在感性

信徒信仰的呈現,乃是在對真理、神的命令的遵從、持守,以致願意因之付出代價。感性的感動,與呻吟,與信仰的真實無關。

第五條、 健康的信仰,是「家庭」—「工作」—「教會生活」的平衡

因看重信仰、看重教會服事而沒把家庭顧好、沒把工作做好、人際關係不佳,一定是信仰出問題了。甚至是,他信的不對!

第六條、 認真工作,是兌現『聖召』(呼召),不叫貪愛世界

我們每一份職業,都是上帝給我們的聖召。認真把工作做到最好,就是主所認定的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

第七條、 努力賺錢,是見證「認真工作」與「蒙神祝福」,不是愛瑪門

因認真實踐職業聖召,而獲得豐富的報酬,正是神兌現了祂的祝福應許,與貪愛瑪門無關。不要貪害世界是對的,但教會經常對認真工作以致無法參與教會服事的信徒,動不動就以愛瑪門影射,對認真回應屬世呼召的弟兄姐妹很不公平。也會誤導教會信徒,以為原來努力工做事不對的——將間接鼓勵信徒以信仰的藉口在工作上懶惰、隨便。

第八條、 羊,不是你的

所有信徒,都是主的羊。牧師、教會,只是代理牧者、代理羊圈。羊認得牧人的聲音。信徒發現自己習慣的教會與牧者,我們當鼓勵他回家。羊回到當屬的羊圈,是羊回家了,不叫羊被偷。牧師、教會不該始終把信徒據為已有,信徒想換個教會,就是背叛、就是忘恩負義、就是不給牧師面子,甚至對信徒想去的教會牧長,視同仇敵,惡言相向。

第九條、 愛宴,是實踐性的聖餐,請用信仰規格進行它

教會愛宴,源於最後晚餐,本是聖餐禮的一部份,卻是尚不能領主餐者、未信者都可一同參與一同享用的。愛宴,絕不僅是吃吃喝喝的聚餐,它是更真實的信仰實踐和感受,請把規矩教好!

第十條、 崇拜後剩下的聖餐,讓孩子們享用罷

聖禮結束後的杯、餅,不過是餅乾跟果汁,就讓孩子們享用吧!教會牧長們,總把崇拜後剩餘的聖餐杯餅過度神聖化視之,掉入了「變質說」的偶像化錯誤意識泥沼中。

第十一條、 聖誕節沒放假,來我們提早慶祝!

天吃飯的基督教會!!聖誕節到底重不重要?為何我們信仰節期的敬拜與感恩,要交由非信徒的團體(政府)決定?只要十二月 25 日政府不放假也不是週末,教會就主動挪移聖誕夜的晚崇拜時間,以免影響上班上學。我們對信仰節期的態度,也太資本主義了吧!

第十二條、 聖誕節晚會?!什麼名堂啊?!

教會聖誕夜的聚會,當然是宗教活動。但是教會總是附以節目表演、才藝表演、康樂活動、抽獎同樂會等為之,不曉得在幹嘛?聖誕夜崇拜,是應該這樣子過的嗎?

第十三條、 牧會不是在拼業績!

牧會、建立教會,重點在牧養信徒、建立信徒,追求的是生命質的成長,而不在量。"教會增長",是個奇怪的偶像跟目標。

第十四條、 牧師面子的重要

為什麼大聚會主任牧師、所有牧師都需要上個檯、露個臉?牧師們的重面子,搞得聚會程序麻煩透頂。饒了教會、饒了信徒吧!要知,重面子,代表虛榮、沒自信,更顯示:沒靈命!

第十五條、 順服在上掌權者,曾幾何時,教會變得牧長如果有錯,也是信徒的錯

牧長永遠不會錯!牧長、教會領袖胡作非為、亂解經,還敢站在教會講台上疾呼:『要順服!』牧長自己不順服真理、不順服教會法規,還命令別人順服他的不順服!邪惡致極!!
經常教導信徒要順服的教會,就是有問題的教會。經常開口要求信徒順服的牧長,就是有問題的牧長。

 第十六條、 與其「有禮貌」,教會應該寧可會友「說真話」,華人的面子文化宰制著教會生活

牧長同工往往只在乎會友講話的口氣與態度,而不在乎言談中的真實與重要與否。只能聽好話,而聽不了真話的,不正是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嗎?

第十七條、 丈夫是頭,妻子凡事都要順服不要斷章取義,曲解耶穌的話!

這句話的後聯哪去了?一些個不願愛妻子愛到肯為妻子死的男人,死命要妻子無條件順服他們,不順服真理、不順服耶穌對做丈夫者的教訓與命令,豈不怪哉?!

第十八條、 主任牧師位階太高見不到?自封小教皇嗎?

現今獨立的大教會,牧師、傳道人階級遠倍數於天主教會。因牧師、主任牧師階級太高,大部份的教會信徒幾近無緣與主任牧師、牧師交談。教會與牧者應有的使命,遭受了完全的破壞與扭曲。

 第十九條、 只能跟小家(區)組長報告,不可越級階級的威權與不可侵犯,在小組教會展現無遺。

即便原本的設計目的是好的,錯誤的教會制度,終究難逃出於人手的教會制度,必然出現的罪性效應。

第二十條、 信主六個月就可當小組長一個初階的牧者訓練,在神學院全職的培訓都至少三年以上。

小組教會的初階牧者(小組長),竟然幾個月就可勝任?有些人,還是剛信主不到一年的信徒。教會牧養、教導工作可以這樣開玩笑?個人成就感,與真理、生命無關。錯誤的信仰教導,套句阿嬤的話:得下去,是拿不出來的!

第二十一條、神學生只禱告不讀書?

跑錯地方了吧(該去的是禱告山) 許多年輕人以為只要讀讀經、大聲唱詩讚美神、熱切禱告、聖靈充滿就能成為一個大能的牧師。不願也覺得沒必要讀書,有聖靈就夠了。畢業後成為一個草包牧師,牧養教會裝神弄鬼胡言亂語。牧者的培養,包括了語言學、神學、哲學、法學、史學、釋經學、教義、政治學、宗教學、詮釋學、講道學、教牧學、協談輔導學、… 等的訓練。教會歷史中,牧者、神職人員一直同時是宗教家、社會工作者與學者,也是社會的領袖。不肯讀書的人,根本不配也無法承擔牧者的使命!

第二十二條、神學院,為什麼你不把關(阿貓阿狗都能畢業)

神學院是培養神職人員、培養聖經學者,與訓練教會領袖的場域。同時也肩負篩選、同證神職人員呼召的職責。然而,今日的神學院,幾乎全然拋棄同證與篩選神僕人的職責。大量不適合擔任傳道人的年輕人、或根本無法領導教會、領導信徒的人,都放水讓他們畢業。神學院的不負責任,貽禍整個教會,害慘了基督教。

第二十三條、走投無路?

出家當牧師去獻身當傳道人,這件事應該逃避它如同逃避地獄之火般。只有明確的有上帝的呼召,熱切愛宣教、愛人、希望建立神的國度者,才適合擔任牧者、傳道人。但有相當的牧者,是因在社會發展不順利,而選擇出家。這是對牧者、傳道人這個職份,最大的戕害。

第二十四條、在教會不受重視?

神學院鍍個金,立馬是教會領袖許多因個人恩賜限制、信仰不認真、個性古怪、人際關係不佳的年輕人,在教會無法得到肯定,也從來不會是教會的領袖。但因羨慕教會領袖的身份,進了神學院就讀,也輕易的獲得神學學位。回到教會,因著學位,瞬間成為傳道人、教會領袖,再優秀再敬虔的信徒都要順服他,接受他的領導跟教導。這是教會的悲哀跟荒唐!

第二十五條、神學教育,為何被傳道人壟斷,天主教復癖嗎?

認識神、研讀神的話,本是宗教改革後,新教有別於天主教、也極力要打破天主教神職人員壟斷聖經的研讀與神學教育的錯誤的重要精神與立場。但今日,除非表明清楚要獻身當傳道人,不一定要牧會,才能允許進入神學院接受正規神學相關學位的教育。形成今日,聖經的解釋權力,大多仍掌握在牧者的手上。神學院當悔改!

第二十六條、誰說神學院畢業就是傳道人

神學院的畢業生,就是一個擁有神學相關學位的人罷了!除非他有清楚 的呼召,也確定要獻身當傳道人,同時也得到所屬教會,以及神學院師長們的同證,他才能是一名傳道人。

第二十七條、最多博士的職場:牧師!

今天的教會,有太多擁有教牧學博士學位的牧師。牧師們爭相讀取這個很好聽,但程度卻不怎們樣的博士學位。教牧學博士,論神學學術訓練,遠遠不如神學碩士。就實務領域,也遠不及一般學界的專業博士學位。令人不解的,神學院為何創出個如此便宜的博士學位?就市場反應,也好像甚得市場歡迎,符合市場需求。但這豈不也透露出了教會的危機?

第二十八條、神學生,不是廉價勞工!

教會實習,是神學院教育中不可缺的一環。大部份的教會牧師,因掌握神學生在他教會的實習成績,大多把神學生當做廉價勞工,拼命操他用他。週末兩天的教會實習,把大多數的神學生搞得精疲力盡。因牧師們,過去也是這樣的過來人。看到問題了嗎?一個會壓榨、凌虐神學生(未來傳道人)的…..牧師?很怪,不是嗎?

第二十九條、牧師娘(師母)?

這是什麼玩意兒牧師娘(師母)<牧師的太太>,這個華人教會獨有的特權職份,因不是教會的受聘職員,所以不受長執會、執事會、小會(長老會)管轄,卻擁有教會中極大的權力。管東管西,指揮這兒、指揮那兒,儼然地下牧師。因牧師沒有愛到為她死,所以有時候連牧師也管不動她。這是華人教會最大的亂倫!

第三十條、 姐妹都可以當牧師?誰說的?!

姐妹可不可以按牧、按立為長老、擔任教會領袖?雖然大多數的宗派都已經接受可以,但豈是一開放,所有的姐妹就都適合?聖經對此的啟示,是須要嚴肅以待的。

第三十一條、牧師說:我不懂法規

許多牧師身負教會領袖的身份,卻沒興趣,也不肯認真研讀與熟悉所屬教會的教會法規跟教義神學,以及堂會議事規則,教會事工隨己意運作。一旦被重視教會規矩的信徒指責時,往往義正辭嚴的表明,因為我不懂法規。熟悉教會法規、遵守教會法規,是身為教會領袖的責任。不懂,代表不適任。不想懂,表示:想霸權。

第三十二條、神學院不教教會法規

現在的神學院教育,沒有教授教會法規,沒有教授神學生教會法規的重要性,以及維護、遵守的價值,以至神學院培養了一批不守規矩,個個想當老大、自己愛隨己意創新教會制度的小教皇。

第三十三條、教會不教授信徒教會法規

教會法規是教會教義、信綱、神學立場、教會治理、信仰紀律的具體呈現。不但是信徒,即連執事、長老、傳道、牧師,都應該遵守,也包括了教會制度與權責的運作方式。然而,大部份的教會總是將相關法則豎之高閣,也不教授教會信徒明白。因這樣,信徒就不會拿教會法規來圭臬牧長同工的行為了。

第三十四條、長執會、執事會、小會(牧長團)不守法(教會法規)、鑽法律漏洞

教會對教會法規就是信仰的表達的無知,導致從牧師以降,所有人為了便宜行事,總是視教會法規等教會法則為形式上枷鎖,能閃則閃,不能閃,有時大家就有默契的不予理會,或自行擴張解釋。把生活於社會中的壞習慣帶進教會,無視於教會屬靈團體的本質。

 第三十五條、教會選舉時拉票

每當教會選舉牧師、長老、執事,教會總是把社會政治活動那套搬進教會,遊說、拉票,極力發揮個人的影響力,以期左右結果。把教會牧師、長老、執事等教會領袖的產生,當作社會的政治運動。諸不知,任何自己認為適任教會領袖職務者,即為不適任者。任何想動用影響力以獲得教會領袖職務者,便證明他是該職務的敵人。

第三十六條、教會選親、選派,不選敬虔

教會領袖與同工的遴選或選舉,充斥著家族傳承、裙帶關係、派系運作等以安插自己人為主要考量,完全無視候選人的道德、人品、信仰的認真與否、能力與形象。一個與社會無界限的教會,只是一個宗教社團,它,不是教會。

第三十七條、奉獻大戶!當然要給個長老當當!!

當教會是家長會嗎?把教會最重要的領袖職務作為酬庸的工具,是教會墮落極致表現!眾教會長老名單擺開來,淨是企業家、教授、博士、官員、民意代表、….。若其中成員在敬虔、品德、愛心、信仰的認真、服事的熱切、真理的追求、聖經與教義的熟悉等方面都堪稱為信徒的榜樣,也就罷了,但偏偏許多教會的長老,徒有頭銜、社經地位,在信仰上卻是個老粗。這就是為何許多教會在處理信仰事務時,總會出現光怪陸離的現象,以及經常上演牧師與長老的權力鬥爭。

第三十八條、只要是 PK,再壞再渾蛋都是青年領袖、教會接班人

教會裡到處是不肖子的 PK(Pastor Kids 牧師的孩子)!這些渾蛋能登上教會的舞台,都是牧師爸媽的溺愛包庇、教會領袖的馬屁、會友愛屋及烏的容忍所共同營造出來的。這些糟透的 PK,在教會內外行為乖張,能力恩賜不比別人好,信仰沒其他人認真,但因老子老媽的關係,從青少年、青年到成年,總是擔任教會的青年領袖,長大了,還能很快按牧。教會被當作家族企業在經營,也是悲哀!

第三十九條、不可論斷

申冤在主這個世代,基督教會最黑暗的,就是教會一直要求信徒:順服在上掌權者,不可論斷,申冤在主。牧師們,好像奮力要將教會推回到十六世紀,回到宗教改革前的光景。牧長、教會領袖們違法亂紀,信徒為了教會好,戰戰兢兢的憑愛心說誠實話,希望教會走回神的榮耀。牧長們卻寡廉鮮恥,毫無悔意,不僅不思反省,還把信徒冠上不順服、愛論斷的罪名。教會的最後一枝燭台,儼然熄滅。

第四十條、 牧師、長老說謊可接受

牧師、長老是教會職份最高的領袖,對他們本應該要求最高的道德標準,然而今日的教會,在「順服在上掌權者」以及「不可論斷」的至尊教導箝制下,加上信徒對牧長的信任和敬重雙重加持,牧長竟然僅被要求以最低的道德標準。因不會有批評與質疑,牧師們尤其敢信口開河、作假見證,誇大醫病、趕鬼、說方言、聖靈充滿、說預言等神蹟與靈恩活動。牧師、傳道,成為教會中最不誠實的一群人。可憐了主耶穌的羊群!

第四十一條、沒有誠信的基督教牧師

教會信用破產作為整個基督教會的代表,因為牧師、傳道人的素質低落,品德與誠信度也低,基督教會在華人社會,僅等同一般的社會團體或宗教團體。從使徒時代、教父時代、教會遭迫害時代,乃至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後四佰餘年,教會被時代視為屬靈、敬虔與聖潔的團體、社會的良心、被壓迫者的盾牌和喉舌,社會中最可信賴的團體之身份,蕩然無存。

第四十二條、到底是嬉皮、龐克,還是牧師?

為了吸引年輕人,帶領年輕人信主,教會的牧師打扮得比不良青少年孩乖張:凍齡、彩虹髮、削髮、塑型、耳環、鼻環、重金屬、中性、勁裝….,確實嗨翻了年輕人,教會翻桌率創高,但帶出來的,卻是以此為價值觀的信徒。許多在教會家庭長大的年輕人,本來不會的,也都開始穿耳洞、搞髮型…,在外型上作怪。突兀的染髮、塑型、耳環、鼻環,絕不僅僅是玩造型,它是一種言論、思想,與價值觀,而且,絕對不基督教。

第四十三條、有靈命,沒有品德,聖經揭露了聖靈所結的九種果子

但因聖靈的果子既崇高,又抽象,大多數的教會,直覺的將它們反映在宗教行為上。靈命,可謂基督徒生命的終極目標,也是神賜給人生命後,同時解釋了的生命最美形式——美麗生命的普世價值。在基督群體中,以神的定義:靈命,稱之;在受造的世界中,名之為:品格、道德、倫理、秩序。由於教會對靈命反映與再定義的誤謬,教會中出現了:在教會認定靈命很好的信徒,卻嚴重缺乏品德,之荒誕現象。

第四十四條、沒有品格的人在教品格

國際社會屢屢因人的惡意作為,造成了全球經濟的崩潰與全球不分敵我皆難以置信的損失、傷害。品格,終於再次被肯定是世界上最要緊的東西。數十年來,大大小小品格活動課程(品格營)填滿了教會講座、營會、主日學、團契,但看看參加品格活動的孩子們(或是青少年、青年、會友),課程開始前的言行舉止、課程進行中的言行舉止、課程結束後的言行舉止;引導學員與陪伴學員參加課程的家長,課程前、課程中、課程後的言行舉止;品格課程授課老師,課程前、課程中、課程後的言行舉止,往往離品格有一段不小的距離。不是口才好就可以教品格!品格可以教導,可以引導,但絕對不只是一門課程與活動,更不是用嘴巴講就可成事。品格是一種價值,也是一種意識形態。它需要理解,但更需要觀察、經驗、體會,再經過評估與判斷,才會被建立,甚至,拋棄。因此,品格的塑造,看,永遠多過聽。要教導孩子們品格,先讓自己有品格,否則免談。

第四十五條、看高不看低

鼻孔比天高的教會許多規模龐大的教會,因教會人多、錢多、資源多,教會中權高位重的名人也多,甚蒙小教會牧師、教會機構、教會媒體的崇敬與巴結,因需要大教會的奉獻支持。大教會的牧師、傳道、教會同工,特別是擔任牧師秘書、助理,以及教會接待櫃檯的小同工,傲慢的鼻息,遠遠超過上市公司以及全球知名外商企業。對所有來接洽拜訪的小教會、教會機構牧長同工,總以「要來跟我們要錢(募款)」的眼神、口氣視之。跟你們要錢有什麼不對?這錢又不是你們(教會) 的,是上帝的,是神借放在你們這兒的。來,當然是為了要錢。因為這些小教會、小機構,只缺錢,其它都不缺。而大教會,也只剩下錢,其它都沒有。

第四十六條、官官相護的牧師從教父時代就盛行,一直延續到早期教會時期的教會傳統

只要教會領袖一聚集開會,甚麼事都不做,先彼此指責批鬥一番,起底跟責備其他與會者過去這段時間所做過或在教友、教會間傳聞中的不當言行。牧長間的嚴厲互相監督,是幾個世紀以來教會聖潔與德行得以維持的原因。此傳統乃使徒保羅所建立。保羅不僅公然修理言行不當的彼得,還詳細的記錄下來,列為證據跟教材,完全不理會使徒首領的面子。保羅還提醒我們:要效法我!歷史中的教會領袖因效法保羅,教會的榮耀——上帝的榮耀,因此被高舉。然而歷代教會領袖的不肖子孫——現今教會的牧師們,每當有牧長因言行不當被質疑,則發揮狼群的攻勢,教訓、修理敢跳出來對牧長說三到四的信徒,以掩護跟保護牧長們的尊嚴與面子。沆瀣一氣,形成黑幫架構,共同圍事,侵蝕教會。

第四十七條、家醜不可外揚

臭不可聞的教會教會習於粉飾太平、縱容包庇,經年地雷引爆、東窗事發在所難免。但醜聞之能嚴峻,就是因長時包庇、發酵所致,這如傳了出去,比醜聞更醜更臭。叫肇事者趕快收拾包袱,安靜走人,就算是把事情擺平了。不要說是會友,有時候連執事會,甚或長老們,都不清楚發生了什麼事?因同工們,都被要求三緘其口。罪惡與錯誤,不認真面對與交代,當然,教會會友、同工也就無從在罪惡與錯誤中看見真相、學到功課。也不可能,能預防同樣的錯誤不再發生。

第四十八條、血汗工廠

等待救贖與陽光的基督教機構教會機構所運作的,無非傳福音與實踐基督的愛。綜其而論,就是直接或間接的推動福音工作。所有投身教會機構的同工,也都等同俱備傳道人或宣教士身份。機構不只在做,運作的同時,更高舉上帝、基督的名。以基督、愛、福音之名向社會伸出觸角。但是在傳遞福音當下,絕大部份的教會機構同工(職員),卻要承受相較整體未歸主的社會職場,更加不合理的工作條件、更不被尊重的領導統御對待,以及遠低於社會標準的工作待遇與福利。財務狀況不佳,當然是事實,但是若是機構財務狀況沒有不佳,同工的諸多困境就會被改善或消除嗎?當然不可能!因為真正的癥結不在財務,而在機構負責人與主管(很多是牧師呢)的心態與價值觀。誰來傳福音給教會機構,救救那些可愛的基督徒工作者?!

第四十九條、教會職員,他們的人權在哪?

教會嚴重的扭曲教義,斷章取義偏頗的教導聖經,高舉符合牧長、教會領袖階層利益的「順服」、「不論斷」命令大旗,塑造出不會抵抗、不敢抱怨、容忍度破表、充滿奴性的沉默”基督徒”。因為會友、職員(同工)不會抗爭,同時教會不時麻醉大家要有「吃苦當作吃補」的屬靈美德,作為基督信仰最高象徵的教會,原本應該是整個社會最天堂的工作場所、是示範及帶領社會改革與進步的群體,但事實是:教會成了化外之地,現代的(由西方教會引領進步的)社會的人權主張、人格權維護、拒絕職場霸凌、勞動條件契約化、友善環境、性別平等、民主、法制、公開…,完全不及於教會。教會不僅不是社會的表率、先驅者,反而成了社會最落伍、黑暗,亟待改革、被救贖的角落。

第五十條、 為何教會至今沒有週休二日

因著基督徒主日(星期天)不可工作,要做禮拜;或者極端保守派堅持嚴守安息日(週六)的信仰規範等種種政教歷史因素,從上個世紀初,週休二日便已是西方世界的標準,且逐漸形成普世價值與全球化的勞動標準。今天,所有在社會工作的教會領袖,長老、執事、委員,都享受著週休二日的福址,但為何教會的同工不能週休二日?任何的解釋都能被重重的打臉!

第五十一條、官僚、沒有禮貌的教會

同工教會行政同工在辦理服務業務時,總愛把「我好忙哦」、「事情好多哦。」這種,一般職場中沒人敢出現的不專業口頭禪掛在嘴邊。為何要如此碎碎唸?是為了要唐塞她們的敷衍、拖延、與延誤。而遇到來教會服務的勞動者:水電工、修冷氣的、抄瓦斯表、快遞小弟、…,除非他們是基督徒(有時候是基督徒也一樣),同工們的應對態度之差,常讓人誤解她們是在衙門裡當差的,而教會,其實是衙門。

第五十二條、欺負孤兒寡婦的傳道人

具規模的教會,總會規劃特定傳道人負責慈惠事工與婚喪禮拜的安排。同工被賦予的使命,乃是代表教會關心、勸慰,與給予人力與教會資源的支持。有需要被服務、協助的會友是主體,教會與同工事客體。但因負責的傳道同工,代表了教會的資源,如果要被服務的對象不是教會中有地位、有權力、有錢的會友家庭,則會被要求充分配合教會的規定、傳道同工的意見。並不時釋放:要懂得感恩!的傲慢與羞辱人的氣燄跟言詞。這些「神職人員」,出了什麼問題?

第五十三條、“上帝跟我說”,你到底有幾本聖經

靈恩運動的影響,越來越多牧師、傳道、長老、執事、小組長深怕別人覺得他沒有靈力、低估他的權柄,若沒有神蹟、聖靈充滿的見證分享,便動不動就跟弟兄姊妹說:昨天晚上「上帝跟我說……」、「聖靈跟我說……..」,以建立自己的屬靈權柄。問題是,上帝(或聖靈)真的跟你說話了麼?別忘了,三位一體的任何一位直接開口,便是特別啟示,一定要收錄且列入聖經。況且,特別啟示,幾乎都與救贖計劃有關。假使還要堅持上帝真的有跟我這麼說,請直接找聖經公會報到說明。

第五十四條、蓋新教會、新裝潢、蓋宣教中心、海外宣教

教會窮人沒人管普世的教會格外重視基督的大使命,教會財務有餘,長進的教會便會竭盡所能推動宣教事工。但教會一直疏忽,基督走向十字架前,多次告誡門徒,要彼此相愛。這樣做,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福音就傳開來了。初期教會,教會一半的奉獻用於照顧教會內的孤兒寡婦;大部份歷史中的教會,教會以奉獻的三分之一照顧孤兒寡婦。彼此相愛,如何落實?

第五十五條、教會錢太多

你不知道國內很多教會很窮嗎超大型教會以及都會型教會,因會友經濟條件好,以及教會人數頗眾,教會總是有用不完的現金。既然教會有財力,努力發展宣教,實現大使命,並無不可。只是,為何要到已經有教會在那兒的社區或城鎮設立新教會,跟別人搶市場?因為本位主義!已經在新社區、偏遠鄉鎮開拓的教會,無論是宗派差派,或是獨力開拓的福音據點,許多都是財務跟資源拮据的。甚至為數不低的開拓中教會傳道人夫婦,是經常吃不飽的。聖經對錢財的教導,說話的對象不是只針對個人,也對群體、組織、社會,當然,也包括教會。

第五十六條、橋歸橋,路歸路?別的教會的事,別干涉?!

不乏教會的同工在爭議:這些錢是「我們」教會的會友,為了「我們」教會的需要和異象,而擺上的。我們不能違逆「他們」的奉獻目的!教會完全忘記了:在看得見的教會裡,在屬世的教會中,我們是不同的教會。但是,在看不見的教會中,在屬靈的教會裡,我們是一間教會。

第五十七條、獨立堂會還是獨立教會?

一間新開拓的教會,一旦它有足夠法定(符合教會法規)的成年人信徒人數,可組成堂議會(教友大會),並依照教會法規產生了教會的治理領袖(如:長老宗的長老會、長執會;浸禮宗的執事會),教會的財務也已達到可自給自足,這個教會即會被開拓的母會宣佈為獨立堂會,教會行政、教會財務、教會治理及信徒牧養,完全自主。在正常情況下,獨立堂會的運作,不會有任何教會干涉。然而,要是教會發生嚴重的問題:教會領袖與治理團體破壞教會秩序、違背信仰原則。而堂議會無法或不願處理違法亂紀行為,友會甚至母會,經由合法的程序(各個宗派應有制訂好了的會<總會>則或聯邦法<適合聯盟式的教會體系>)申請與作業,是能夠參與和介入獨立堂會的議事與治理的,當然也具備仲裁的機制和權柄。除了在宗派體系下的獨立堂會如此,沒有任何教會體系支持開拓的獨立教會,也應在相同教義與神學立場的信仰宣告原則下,併入地區的跨宗派聯會,在教會出現治理爭議或衝突時,接受聯會指派的仲裁或調查小組(小組成員必須超過半數與有爭議的教會有相同的教義和神學立場)參與教會爭議的仲裁與治理裁判。『每一個人都是罪人,都不可信性。』這是基督教政治哲學的基本主張。「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化」,這更是普世政治學發現的真理。許多牧師、長老疾呼:我們要相信牧師、相信長老。這些人絕對不是基督徒!!基督徒只相信上帝,只相信聖經真理,不會相信任何一個人,包括自己。

第五十八條、這是信徒沒有會籍的世代

隨著社會都市化,以及商務的全球化的影響,信徒因著求學、謀職,乃至就業,居住的遷徙成為常態。組成家庭後,配偶與孩子的適應及需要,參與聚會的教會選擇,變得複雜與多元。教會一來,不希望讓新會友有壓力,二來,不願意叫會友難過或誤會,三來,更希望維持教會的人數業績表現,幾乎教會都不教導也不嚴格的執行會友會籍制度。這既顯示出教會的虛榮跟投機,也因著個別教會貪圖的這一點點微利,把基督信仰中偉大的政治神學實踐給糟蹋了,信徒變得對教會—屬靈的家、屬靈的國度—的關係、責任、權柄,毫無所悉。很自然的,當教會出現問題,信徒非常失望和不滿的通常反應就是—走人!這也許,正是牧師們所要的。

第五十九條、正教是我們的弟兄嗎?那,天主教呢?

宗教改革後,新教(基督教)跟天主教徹底分家,並相互宣告對方為異端,彼此不為兄弟關係。五百年來,因著基督信仰基本價值的一致性,基督教與天主教在國際事務、國際社會議題與個別國家內的社會議題上經常聯手合作。再因天主教於改教後,也曾數次就新教的指摘與神學的論證,進行天主教內部的改革與歸正。歷經近四百九十年的對立,世界信義宗總會於二十一世紀初,代表基督教會與羅馬天主教會和解,宣告彼此接納。雖然此舉遭普世教協否定其效力,其間確實有眾多值得檢討的神學、教義問題,但不可否認,兩會能和好,彼此接納,是基督國度兩千年來,最偉大的美事之一了。 (基督教)眾教會,當嚴肅的面對這個議題了!在我們指稱天主教仍有許多與基督教教義衝突的異質信條時,我們彷彿忘了,在我們同為弟兄的基督教會圈內,有不少教會,甚至宗派,其異質行徑與主張,比天主教還過之。此外,一直被我們晾在一旁的正教(東正教),基督教也從來不說清楚講明白。即便正教有他們自己的高度跟生態,神學的古典和簡約,讓我們要對話十足困難,但終究是弟兄,絕不應該是陌生人,甚至仿若異教徒。

第六十條、 被傷害、被霸凌,要先原諒對方!嘿,慢點兒!沒罪犯,哪來赦免?

原諒不是美德,它是治療行為。但原諒有前題,就是對錯被釐清,公平正義已被恢復。沒有道德勇氣的教會只敢挑軟柿子吃!弟兄姐妹當中有人被欺負、受了傷害,教會只敢對受害者給予二次傷害,逼迫受害者放下、原諒、赦免對方。因為只要放下了,教會就沒事了,不需要去面對加害者了。加害者,有錢、有勢,兇得哩!!

第六十一條、都已經說對不起了,你應該要原諒他?

啥,真理在哪裡?誰說嘴巴道歉了,就該全然赦免?聖經可不是如此教的!嘴巴說對不起的,大部份只是應付場面。耶穌給了我們一個真正認錯的典範與方程式:認罪、道歉、主動賠償四倍(標準是三倍),賠償從記憶所及的歷史算起。如此,鼓勵被害者予以原諒,也才說得過去!

第六十二條、教會的管教(紀律)跑哪去了?

現代社會,到處是教會,基督徒逛教會(church shopping)的現象愈加普遍。牧師花招百出、渾身解數,就是為了吸引教友、留住教友,留住奉獻。教會開始轉移牧會與信仰的核心,從神為核心(God centered)、聖經為核心(Bible centered),改為人為核心(People centered)、年輕人為核心(Youth centered)。教會不再以討神的喜悅為訴求,而是以討會友(年輕人)喜悅為訴求。自此教會不再講絕對的真理,不敢講很硬的信息,更不會在品格言行上要求信徒。信徒在家裡有父母溺愛,在教會有牧長溺愛;基督徒在社會中,如果去除宗教行為跟宗教語言,完全跟一個全然不認識上帝、不信基督、沒聖經概念的人無異。基督徒變成只是一個有去教會的人!

第六十三條、牧師,你為什麼不說話?(對會友的惡行惡狀)

即使在不同的教派裡,牧師的職責與權柄會有些不同,但大體而言,一個牧師,既是信徒的牧者,真理的導師,道德的守護者,也是行為的教誨師。信徒不僅在教會內,即連在教會外,如有明證的違背信仰、道德、倫理,牧者都應當當面勸誡、訓誨。頑逆不悔改的信徒,則交付教會懲戒,以彰顯神的信實。今日的牧師,大多逃避神賦予神僕人審判官的職責和權柄,膽怯執行真理。若此,他真不該做牧師,因為他,不是牧師。

第六十四條、划手機?

我在查聖經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網路交友平台的推瀾,年輕人(包括成年人)網路、手機成癮已成全球精神醫學關切的議題。或許因成年人、家長自己也有此傾向,年輕人的隨手划手機習慣,大人視若無睹,不以為意,彷彿這已形成為年輕人文化。教會的年輕人在聚會中不時看看手機、划一下手機,就算有少數人看不順眼,因家長不在乎,牧師也不作聲,大家也只能搖頭長歎。誰叫現在的教會,年輕人比上帝還重要!

第六十五條、為何外傭要作禮拜?

外籍看護在社會中已是重要的勞動力,甚至也已成為眾多家庭的一份子。在主日教會做禮拜時,多可見到外籍看護陪伴著年老的會友參加聚會。問題是,她們是基督徒嗎?兩百年前,華工在美國、歐洲當外勞,從來沒有在星期天要工作,更不會被要求必須走進教會聚會。我們不接受雇主透過聘僱關係的權力,威脅、強迫我們接受或參加他們的宗教活動;同理,基督徒也不應該藉由聘僱關係,強迫外傭隨同參加一個她們所不信的宗教活動。

第六十六條、消失的人權,無法無天的外傭雇主

「我們拜的是真神,跟她們拜的不一樣」、「她們常常跑出去,就會學壞」、「我有給她加班費啊,她們很愛錢,只想多賺錢的」、「她們如果跑掉了,我們會被罰!」,因著這些理由,外傭雇主們驕傲的將外傭帶進教會、不給外傭放假外出、讓外傭沒有假日全年無休、扣押外傭護照等文件,這些教會以外的台灣外傭雇主普遍的侵犯人權、奴役雇傭行徑,基督徒外傭雇主如法炮製,一點兒都不覺得彆扭;教會領袖,以至牧師、長老,亦無人覺得不妥。要命啊,教會!

第六十七條、考上強恕,為何不能作見證

教會總希望鼓勵年輕人上進。每年如有人考上台清交,或是北一女、建中什麼的,不祇父母高興,教會、牧師也余有榮焉。安排這些年輕人在團契、教會做見證者,比比皆是。但是,為何從沒讓那些功課在學校排三段班,或是放牛班,升學考進吊車尾職校、吊車尾科技大學的年輕人站上講台做見證,跟大家分享上帝給他的恩典呢?

第六十八條、主日去補習,考上台大就是見證

不少父母,為了孩子能考到好學校,禮拜天安排滿了補習。一旦,上了台大,教會馬上給予恭喜,甚至大肆讚美、宣傳,感謝神的恩典。諸不知,會出賣信仰者,大多是這些人。

第六十九條、成功的基督徒企業家?!牧師,他公司一直違反勞基法也!!

教會也愛標榜事業有成的基督徒,特別是在教會奉獻不遺餘力的。只要有錢、肯奉獻,就是好基督徒嗎?不不不,他還有安排牧師到他公司講道哩!許多的基督徒經營的企業,逃漏稅、違反勞基法、做生意沒有誠信、賣誇大不實的商品、用虛謊的大餅招募員工、……

第七十條、 來自撒旦的成功神學

「開口宣告,只要有信心,神就會成就。」以神愛我們、上帝是全能者為立論,將上帝土地公化,滿足以人為中心、以追求個人快樂為宗旨的信仰觀——成功神學,是二十世紀以來,基督教會中最可怕的邪教。明明所有神學家都一致確認成功神學是虛假錯誤,大多數的牧師都可輕易指出成功神學的荒唐跟與聖經真理相悖,為何教導跟推廣成功神學的幾位靈恩派大師級牧師堅持不改口?為何許多內心不見得阿門成功神學的牧師依然講述成功神學?——因為它太有效了!成功神學的論述太吸引人,太容易感動人、教人喜歡。因為人人想成功、人人想輕易的成功、人人想不必努力就成功!接受成功神學,教會將成為一群沒有骨頭、沒有靈魂的慾望追尋者,十字架也將在教會中消失。

第七十一條、在作禮拜?

根本是搖滾音樂會因著靈恩運動側重信徒肢體和意識、情感的感受與解放,以強烈刺激感官的音樂、詩歌形態——敬拜讚美開始襲捲教會。對大部份以往敬虔保守的基督徒,包括牧長們而言,敬拜讚美真的非常的神奇美好,充滿了力量與爆發力。經牧者的包裝,所有的情緒,皆歸功於聖靈的工作。音樂或許不該論好壞,但若認真解析,敬拜讚美不過是將以往教會視為墮落、撩動情慾、叛逆、後現代的搖滾音樂,填上基督教的歌詞罷了。就是因它很撩人、很激情、很野放,也很自我,所以很動人。信徒的敬拜與讚美確實可以釋放,無須壓抑,但不應該麻醉、催情,更不應該自我。

第七十二條、充滿樣板,缺乏音樂性的敬拜讚美

靈恩運動的敬拜讚美方式,能夠相當容易的成功帶動聚會的氣氛:一個 keyboard、兩三把電吉他,配上一個爵士鼓,加上簡白、多為感受式、無具體內容、甚至有些無厘頭、呻吟式的歌詞,簡單的旋律、重點歌詞無限制的重複唱。五遍、十遍、二十遍…不斷重複唱,唱到領會醒來回神或他滿意了才換歌。縱有會眾唱到進入催眠狀態,更多是口乾舌燥、唱到快要累翻。所有的敬拜讚美都同一個模式,不同的詩歌,同樣的彈唱法。歷史中,上帝透過教會,賜予並引領這個世界的偉大音樂,從此消失。

第七十三條、褻瀆、自我為中心、反基督教信仰的敬拜讚美歌詞

敬拜讚美的詩歌是否受歡迎,取決於美不美、好不好聽、感不感人。因音樂與歌詞深度不要求,大部份詩歌歌詞都以自我為中心,描述自我感受為主。正因填詞是以人的感覺為主導,不是以神聖的三一神為主導,因此繁多的敬拜讚美詩歌出現了對神的褻瀆、反信仰、反基督的離譜歌詞。長久的吟唱,自然會將信徒以及教會導入錯誤的信仰認知裡。

第七十四條、荒唐、空洞、不停反覆的敬拜讚美

大部份的詩歌音樂結構簡單不說,一首詩歌,竟然可以只有一句、兩句,或三、四句,而不斷反覆。最扯的,是這僅僅的幾句歌詞,還很虛、很無厘頭,但所有人,包括牧長們,還都唱得很感動。例如歌詞:「主啊,我要讚美祢!」可以幾十遍不停唱,唱得所有人忘我,甚至流淚。但,到底要讚美神甚麼?會有人打電話給你,在電話中一直說「我要跟你講話」,這句話足足重複講了十分鐘。你會覺得他真的要跟你講話嗎?還是來亂的?!或故意騷擾?而我們竟然這樣對待全能的上帝,大家還很爽

第七十五條、消滅了理性的靈恩運動

靈恩運動追求信仰的感性與重視現象,把現象與個人經驗真理化,融入後現代的觀念,解構理性,抹黑悟性的價值,鼓吹個人的可能性。因為神學、教義是靈恩運動最大的威脅,因它們正是護教學的基石,靈恩運動的推動者一律的否定神學、教義、知識的價值,而其結果,便是讓理性在教會、信徒中流失。

第七十六條、把一流人才變成二流人才

把二流人才變成三流人才的專家牧師的威權、缺乏自信,促使教會標榜「順服」、「不論斷」為靈命最高表現。阻止了信徒挑戰領導權威,培養學習辨別真理與教導的可能性。靈恩運動的興起,進一步否定理性的價值,把信徒都訓練成感性的動物,凡事跟著感覺走、憑空捉影、各自表述。自宗教改革以來,基督教會讓世界稱羨的量產知識菁英、社會領袖、時代先驅之先知信仰,頓時墮入五里霧中,反成荒謬、野曝的怪異宗教。

第七十七條、“愛妳喲!”虛偽的教會流行文化

靈恩運動產生的副產品,就是簡化了彼此相愛,將它塑造成為形式化的符號:彼此擁抱,跟,彼此說:「愛你喲」、「耶穌愛你」。明明大家不熟,或就是不喜歡那個人,但沒辦法,這是聚會文化,誰叫我們剛好坐在附近!。一聲指示,就得跟身旁五個人或十個人握手、擁抱,同時還得口說出:「愛你喲!」教會何苦淪落到這般地步?

第七十八條、“彼此相愛”但互相不熟悉的“弟兄姐妹” 教會教了很多種動作,要讓大家學習和表達彼此相愛

在彼此相愛的活動中,大家都很熱絡,但那不過是一種社交動作罷了,跟彼此相愛有什麼關係?弟兄姐妹真的存在著深切的互相關愛,必定會拉近彼此的距離,出現某種頻率的互動。已有弟兄之情,又何須社交式的親密表達?

第七十九條、跟隨升學主義的教會學校,教會跑哪去了?

在一個不缺學校,同時有許多優秀學校的地區,教會設立學校的義意跟價值是什麼?當然是為了提供「基督教教育」。現今存的的基督教學校,無論是小學、初中、高中,還是大學,都只是摻有基督教色彩、聞到一點兒基督教味道的一般學校;既沒有與台灣的填鴨式教育、升學主義脫鉤、予以批判、分別為聖,反而同流合污,強調升學率有多高、學生功課逼得有多緊。基督教會辦這種學校,真是羞辱基督的名。

第八十條、 與社會脫節的教會教會不單是一個宗教組織、宗教群體

教會同時也應該是一個先知性的群體,能提供社會預警和願景。教會的牧者,接受的不僅是基督宗教與神學教育,養成的過程中,應該同時接受社會學、倫理學、哲學、法學、心理學、諮商輔導等人文科學的訓練。這就是歷史中,許多牧師、神父之所以會成為君王、公侯的導師、顧問與謀士的原因。當約翰加爾文在日內瓦牧會時,他不是只把教會牧養好就好,他改變了整個日內瓦,甚至更新了整個瑞士。今日教會的傳道人訓練,把傳道人定位為「廟公」,裝備過份薄弱狹隘。教會的領導班子 (長老、執事、委員)看重的只是教會圍牆內的事,圍牆外的,就只有宣教、傳福音了,完全沒有教會是城市的燈檯,以及教會須牧養教區的概念。

第八十一條、看不見公義的教會從聖經的眼光,教會就是一個『公義』的團體

因為它是由一群義人組成的。公義是上帝重要的屬性之一,也是神的新婦(教會)、神的子民特有的特徵與記號。公義也是愛與救贖的前身,公義不存在,愛就不存在,救贖也不會出現。但公義是令人顫兢的,因為公義是真理、審判、定罪、刑罰的合體。就是這個令人害怕、不舒服、尷尬的屬性,今天的教會通通不敢講公義,教會只講讓人舒服、令人感動沉醉的愛跟赦免。教會不但不敢講公義,也變得不懂公義、不知何為公義,當然,就沒有能力公義。實況是,教會裡充滿了不公義!但是至少教會還有愛不是嗎?別鬧了!真正的愛源自於公義,不見存公義的愛,不是真正的愛。誰會保護、鼓勵、安慰、支持、陪伴、憐恤、呵護、讚美、獎賞、擁抱、疼惜、欣賞、交往、分享、鼓吹罪惡跟不義,而不忍傷害它們?只有撒旦。因為那是牠的孩子啊!牠愛死它們了!!教會沒有公義,卻有很多的「愛」,那麼它應該不會是上帝的教會,而是撒旦的教會。

第八十二條、牧師啊!請問教會上一次為受欺壓者申冤講話是什麼時候?

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孤兒寡婦的庇護所、受欺壓者的口舌,這是聖經對教會的描述,也是神對祂教會的心意。教會歷史中,許多偉大的教會、偉大的牧者與信徒做了美好的見證,在地上彰顯了神的國度。今日的教會,我們做了什麼?當談救贖時,我們閉起眼睛;在講愛時,我們保持緘默;在受壓迫者眼神射向我們時,我們僅憐恤的在空中劃個十架,高舉雙手說:平平安安的去吧!

第八十三條、還沒認罪,尚未向台灣長老教會道歉的國語系統教會

台灣自二戰後歷經了五十年的威權統治,政府運用國家暴力統治人民,實施白色恐怖、掠奪私產、整肅異己、箝制思想、限制言論自由、剝奪人權。那些年間,做為上帝僕人的台灣長老教會,在威權統治的恫嚇之下,仍然屢屢為受迫的人民於島內與國際發聲,支持與保護推動島內政治民主以及倡議台灣獨立的運動者,和持續援救、關懷政治受難者。台灣長老會因此遭受到政府的打壓與騷擾,多位牧者甚至被判刑監禁。數十年來,政府更動用媒體,將長老會抹紅抹黑,在全國與全球華人中,將台灣長老會塑造成一個:叛亂組織的同路人、共產黨顛覆台灣的幫兇、政治掛帥且支持暴力組織的假宗教團體。整個社會視長老會為洪水猛獸、是所有不愛國人士的靠山。威權統治、白色恐怖並不僅止於台灣人、台灣長老會,所有人都是受害者。所有外省族群、來自中國大陸,聚會講國語的教會(俗稱國語系統教會),同樣受到政府的壓迫。基督教會因有國際勢力的聯繫關係,國語系統教會也受到更嚴謹的監控。但有別於長老會,國語系統教會對政府的種種暴行與不法、不義,選擇緘默,不反抗、不批評,配合政府,幫政府粉飾,安撫教會與社會人心。在教會圈內,則批評長老會,排擠長老會,與長老會保持距離。國語系統教會的牧師們,更經常教導與提醒眾教會和會友:要為籠罩在長老會頭上那一片地上掌權者的烏雲禱告,求大能神的榮光散去烏雲,讓長老會得見榮光!希望長老教會能夠願意跟我們眾教會合一!時至今日,這樣的思維依舊盤據在許多國語系統教會牧長的腦中,而毫無意識,真正有烏雲的是自己,是所有的國語系統教會。二戰時期,希特勒在德國的納粹統治,德國所有教會保持緘默,所幸潘霍華牧師的出現,讓二戰結束後的德國教會,不至於羞愧。台灣二戰後的威權統治、白色恐怖,幸有台灣長老會的挺身,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教會才不至於羞愧。所有國語系統教會的牧長,欠台灣所有的基督徒一個道歉,欠台灣人一個道歉,更欠台灣長老會一個道歉!

第八十四條、主日崇拜時的兒童主日學

主日(安息日)到聖殿朝見上帝、敬拜上帝,是基督徒的信仰生活。而這個主日的敬拜,或現稱:做禮拜,是要全家一起事奉的。全部家人一起預備,一起前往聖會,在會中全家一起敬拜、一起禱告、一起領受神的話。聚會後,做為家庭祭司父親,還可跟家人、孩子分享、講解當天聚會的信息。這是神的心意、聖經的教導,也是歷世歷代信徒做禮拜的方式、教會禮拜的進行模式—信徒全家人一起敬拜。華人教會因輕視兒童、看重成人,又不願忍受孩子的吵鬧(因為不懂得管教孩子)、打擾,便以”孩子聽不懂”、”孩子坐不住”、” 給孩子適合他的”、……種種理由,將孩子們趕到一個美其名「兒童主日學」、「兒童敬拜」或「兒童崇拜」的地方,隔絕起來。這個舉動不僅剝奪了全家一起敬拜的機會跟權利,破壞了全家一起事奉上帝的屬靈價值,建立了崇拜的階級化,同時也剝奪了兒童主日學老師參與崇拜的權利。

第八十五條、只會騙小孩,無教育專業、神學素養的主日學老師

兒童主日學,是大多數基督徒子女接受信仰教育的主要場域。兒童,因年齡幼小,感官和認知發展尚未完全,抽象和空間概念也才剛開始探索,要教授他們複雜的事務,不僅需要耐心,還須懂得如何與他們溝通、如何能幫助她們理解。要傳遞信仰給孩子,須將複雜的信仰概念,簡明化,卻正確的表達,其實是相當挑戰的。兒童主日學老師,既要具備兒童教育的能力,還須是對信仰有清楚認識,並對真理有嚴謹訓練。絕不是,僅僅喜歡孩子,為孩子講講故事、帶他們唱遊、做做手工就夠了的。

第八十六條、“兒童主日學校”? !不覺得侮辱這個名稱嗎?

兒童主日學的全名是「兒童主日學校」。是的,他是教會的兒童信徒信仰教育機構,且應該是一個完整的學校。但是有幾個教會真的把主日學當作一個學校機構運作?特別是教學內容方面!兒童主日學的教授課程內容,應該是九年一貫的(從幼稚園小班一直到小學六年級畢業),並且分科教學,絕不應該是普遍教會所呈現的以主題、以聖經故事和喻道故事為主,無邏輯、無系統的教授方式。小教會當然沒有能力做,但規模、人力足夠的教會,以及兒童主日學協會都應該認真改變當前的課程內容與教育模式。

第八十七條、教會應有全人的主日學教育

其實,教會需要有全教會全人的主日學信仰教育系統和課程。規劃與因應適合教會各個年齡層,包括兒童、青少年與成人的基督教全人教育課程,提供信徒在信仰上全面與終身的學習環境。

第八十八條、教會,請尊重鄰居,不要被人告

由於社會的進步,社區意識的抬頭、環保概念的建立、個資的保護與尊重、言論自由的主張、智慧財產權與版權的保護,當教會在作福音事工、辦理營會、關懷慕道友、進入校園參與輔導工作、從事社區關懷工作……等,都要避免踏到紅線,以免造成與鄰舍的紛爭,盡失教會辛苦與付出的美意。

第八十九條、為了帶領人進教會、抓住信徒,信仰都不見了

很多教會愛引用聖經「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打定拼了命傳福音,管他方法好不好、手段光不光明、對方舒不舒服!反正就是要逼他們走進特會、走進佈道會、走進教會。而且管他信不信主,抓了洗了就對了,好歹救了一個靈魂。會友不習慣教會模式,想離開到別的教會聚會,教會就開始糾纏、遊說、指責、威脅,不准會友離開。教會罔顧自己是個屬靈團體,忘卻:在任何事上,無論在神面前、在人面前,都要無可指摘。

第九十條、 「上課免費」!但禮拜天要來做禮拜

信仰不能交易眾多的教會注意到了社區弱勢家庭的需要,紛紛於教會開設義務的社區課後安親班或課業輔導班,以照顧有需要協助,但家庭無力支付的孩童。這是極大的美事!可是很多教會卻在參與相關課程的規定中,擺入了星期天必須來參加禮拜,或是必須參加主日學等要求。原來教會的愛心是有目的的!教會原本的愛心,成了一場交易。這實在是糟透了的事!!真正愛的目的應該就是愛,不應該有其它目的。那福音預工呢?基督徒真心的愛,就是福音預工!

第九十一條、「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

教會可曾舉辦跨教會信徒交誼?交友,甚至與異性交往,本來就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因為那是人的需要,也是本能。教會千方百計、苦口婆心要信徒一定要找同樣信主的朋友交往。儘管從崇拜到團契,不停的教導,但總是看見教會信徒交往了非基督徒異性。信徒何嘗不想與主內的交往,問題是找不到、遇不到!除了自己的教會以外,基督徒要認識其它的基督徒機會是不多的。牧長們在勸阻之餘,更應該為教會信徒創造結識別的教會信徒的機會。因為,這只有牧長們辦得到,信徒無能為力。

第九十二條、親職教育

遺失了的婚前輔導婚前輔導,是教會為信徒舉辦婚禮前一定要進行的輔導工作,大部份的教會也都能確實的執行。但是大多數的婚前輔導,都側重夫妻關係、夫妻角色、親子關係、家庭經營、財務管理、姻親的經營,而卻忽略了親職的角色與關係。目前教會呈現的父母功能失能—教會年輕人也很沒家教,就是親職功能不彰的結果。很多家長不清楚父親跟母親的角色與責任,也不瞭解父母跟子女的界線和規矩。

第九十三條、你,只是養父、養母

基督父母,往往用華人的家庭倫理、自己原生家庭的親子經驗,加上自己對家庭與對子女的期待,來對待自己的子女。所有對孩子的養育、教導、管教,全部是社會的標準、家族的標準、自創的標準。我們遺忘了,孩子,是永生上帝的孩子!孩子是屬上帝的,是天國的子民。即便孩子是我們生的,我們不過是孩子在肉身、物質世界暫時的父母。就如馬利亞之於耶穌,馬利亞在靈裡,只是耶穌的養母。之於孩子,我們也只是孩子在這世界上的養父與養母。上帝把孩子托育給我們,我們只能按照上帝的心意、聖經的命令養育孩子、教導孩子,用信仰的原則培養他們,讓他們長成天國子民的品格和樣子。我們在孩子的身體、生命跟人生沒有主權,只有上帝有。

第九十四條、不可離婚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證婚時,牧師最後的祝福和提醒,讓大部份的信徒建立起了一個概念:論到離婚—基督教(教會)不支持離婚。這個印象的豎立,是沒什麼不好,但是卻不正確。但如要深入討論,這個錯誤的認知,也確實會為基督徒帶來對婚姻的錯誤預期。就信仰的立場,教會的確不鼓勵信徒離婚,也絕不會鼓勵或建議信徒離婚。但是教會,支持離婚!教會為什麼會支持離婚?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會支持離婚?當然都有明確的聖經根據與原則。教會會支持離婚的原則,建立在婚姻的本質,也就是基督信仰對婚姻的定義。別忘了,在神的眼中,婚姻是一個約,一個一男、一女,在上帝見證下所訂定的婚約。而在婚禮誓盟的時候,男女雙方都在誓約中承諾將保護對方、愛對方、對配偶忠貞,這是在上帝與眾人見證下的約定。在婚姻中,如果有一方違背了誓約,這個婚約就被破壞了。就是因婚約已被破壞,所以教會可以接受與支持,無過失的一方,即未違背誓約者,有權宣告婚約無效,亦即,教會會視其主張離婚為合法。按照聖經的教訓,在婚姻中有以下的行為者,視為違背婚約:一、犯姦淫。二、遺棄配偶。三、感染不名譽傳染性惡疾。四、重傷害(謀殺)配偶。惟,婚約的取消(離婚),只有無過失的一方才有權提出(主張),並且須經過合法的程序來完成。

第九十五條、婆媳爭吵?!

婆婆,別鬧了因著華人百善孝為先的文化,孝道的重視,貫穿人倫。甚至傳統婚姻觀念中,嫁到夫家身為妻子的,不但要服侍丈夫、順從丈夫,還得要侍候、孝順公婆。做媳婦的,必須尊重婆婆。華人教會,不乏將此倫理,導入教會的婚前輔導裡,教導在婚姻中,姐妹要如何扮演好好媳婦的角色,以及與妯娌的互動。然而,這完全不是基督信仰中的婚姻觀與家庭觀。在神面前立下婚約建立家庭,結為夫妻的兩人,都要離開父母,二人結為一體。也就是,他們兩人已建立了一個獨立於雙方家族以外的新家庭,是個新的獨立個體。夫妻兩人才是一家人,不分彼此。其他人(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相較於這對夫妻,都算是外人了。丈夫與妻子,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將是彼此的配偶,不是自己的父母,或兄弟姐妹。因為夫妻是生命共同體,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就丈夫而言,最重要的身份不再是兒子,而是丈夫,以及未來父親的角色。所有雙方的家人,包括雙方的父母,都應該尊重這一個新成立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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