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營商宣教? 營商宣教士指以個人的見證或合乎聖經教導的營商方法去榮耀神。創啟事工有限公司總幹事林思睦提醒宣教士個人及營商倫理道德十分重要,並為營商宣教倫理道德的標準和實踐提供建議。
倫理(Ethics)不等於道德(Morality)
林指營商宣教的倫理道德,是站在聖經立場的商業行為的是非、對錯的價值判斷準則。同時,有些灰色地帶的倫理道德問題,如符合法律或當地文化不等於符合合聖經的倫理道德標準,宣教士須留意和判斷。
至於如何實踐聖經的倫理道德標準,林指營商宣教士要以榮耀神作為考慮點,因為這是他們的目標。當遇到不清楚如何抉擇時,可以考慮:
1. 從聖經中尋求答案
2. 請教牧者、差會主管或這方面有經驗的人
3. 閱讀有關商業倫理道德的書刊,尋求幫助
林提醒宣教士不要因著文化或處境而調節標準。他舉例若宣教士在一個以出產「仿製品」為主要貿易的國家,宣教士都不能因著與當地文化而依樣畫葫蘆做仿製品,除了侵犯版權,亦是失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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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鼓勵宣教士要善用神賜予的天賦,如智慧,不要因處境問題降低營商倫理道德的標準,應要為神作鹽作光。
面臨抉擇尋求神的指引
林引用李察‧尼布爾(Richard Niebuhr)的「基督與文化」(Christ and Culture)模式,歸納出五種基督徒面臨商業倫理道德抉擇,如行賄的反應。包括堅守個人原則避免行賄、讓步行賄、找出一個雙贏方法、委託中間人或代理去解決及改變當地文化及環境而不須行賄。
林指宣教士面對問題或會以不同方式回應,但面對可能衝擊商業倫理道德時應試憑信心祈求,因為神會帶領指引。
建議
林提醒落實信仰,要抱著「敬、誠、正」三個態度:對神要敬,對人要誠,對己要正。基督徒從商動機、原則和心態都要正確。無論何時何地都要謹守聖經的教導,實踐基督徒商業倫理:「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書3:23)
營商宣教士的目標是要榮耀神,作一切決定都要合乎聖經教導。林強調要緊緊緊倚靠神,祂會給宣教士開一條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