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所提之「婚姻定義公投」、「適齡性平教育公投」、「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等三項公投於本月17日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核。
幸福盟於本月17日在臉書發佈新聞稿表示,中央選舉委員會認定該三項公投合於規定,審核通過。
文中指出,「婚姻定義公投」目的是保障婚姻中的雙方在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性二人權益公投」則是按大法官748解釋所提示之立法形成範圍,令立法者以民法在婚姻規定以外,可以保障同性二人的永久結合關係。
該兩項公投通過後,可維持既有的異性婚姻法律體系,又能按同性二人的生活需求設計一套度身訂做的法律,對現行法律的衝擊小而效率。
至於「適齡性平教育公投」是對少兒身心健康最佳保護。文中指,在中小年齡的學生身心仍在發展階段,對性別認同和性傾向發展尚未成熟,不宜過早實施同志教育,灌輸性別光譜、多元性別等多元情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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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離婚率於2003年曾升至亞洲第一、世界第二。而一夫一妻婚姻是社會發展的基礎,故此一男一女婚姻定義不應任意更動,否則對社會文化、教育衝擊極大。但2005、2013年,分別有立委提出改變一夫一妻婚姻定義,及提案讓同性婚姻入民法,令台灣婚姻家庭面臨更大壓力。
文中引述,幸福盟將持續加強家庭主流化政策的宣傳,盼望透過婚姻家庭和少兒教育的公投,喚起國人對台灣婚姻家庭議題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