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6月26日以5:4裁定禁止強迫基督教計劃生育診所為有意墮胎者提供墮胎資源,以保護其信仰宗旨。
美國3000家「懷孕診所」(也稱為危機懷孕中心)大多數由福音派人士管理,他們因信仰理由反對墮胎。這些中心的數量比墮胎診所多三至四倍。
加州2015年法院通過AB775法案「生殖事實法」,規定加州計劃生育診所必須向客戶提供加州政府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即時、免費或價格低廉的計劃生育服務、產前護理以及墮胎手術的信息,該州認為這是一種適當的受監管言論形式,以確保公眾獲得醫療服務。
美國家庭和生命維權組織(National Institute of Family and Life Advocates)為了維護懷孕診所的信仰自由權益,起訴了代表加州政府的加州檢察長貝塞拉(Xavier Becerra) ,最終成功維護了宗教自由。
美國女性關懷協會行政總裁彭妮·南斯(Penny Nance)對這決定表示支持:「我們讚賞美國最高法院今天發布明確的聲明。美國維護生命人士不會再受到政府的歧視。」
她表示,這裁決不是只針對墮胎問題,而是關乎限制機構的信仰及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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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生命聯合組織總裁凱瑟琳·格倫·福斯特(Catherine Glenn Foster)說:「今天的裁決不僅是捍維生命權益組織的勝利,而且還是為數千名尋求生命肯定、關懷和支持的女性所取得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