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濟各重修教理 明申死刑不可容忍

2018 八月 3日, 星期五 18:02


教宗方濟各申明死刑「不可容忍」(圖:來自網絡)
教宗方濟各申明死刑「不可容忍」(圖:來自網絡)

教宗方濟各在梵蒂岡時間8月1日宣布更改《天主教教理》(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第2267條,申明死刑是「不可容忍」的,天主教會將「堅決推動全球廢除死刑」。

他在《教理》中寫道:「受福音啟示,教會認為『死刑是不可容忍的,因為它是對人類不可侵犯性和尊嚴的攻擊。教會將堅決推動全球廢除死刑。』」

1992年出版的《天主教教理》由已故教宗約翰保祿二世(Pope John Paul II)提議編寫發布,是天主教教徒最重要的行為指南。它以問答形式覆蓋廣泛道德和社會問題,其中包括第2267條對「死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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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教理》表示在確定是「唯一可行之道」的前提下,教會的傳統訓導並不排除死刑,但是若有非殺傷性方法足以保護人們安全免受侵犯者之害,當權只應採用這些方法,因為「更合乎人性的尊嚴」。同時強調在現實世界中,由於國家具有有效防治犯罪者再次犯案的可能性,必須實施死刑的個案實際上十分罕見。

教宗方濟各在新《教理》中也強調,現代國家已經發展出有效的監禁體系,在不用處決罪犯的情況下,一方面保證公眾得到應有保護,同時也讓罪犯保有得到救贖的可能性。

他在今年5月11日與負責維護教義完整性的「教義部」(Congregation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簡稱CDF)見面時正式批准這項更改,並由部長路易斯‧拉達里亞總主教(Luis Ladaria Ferrer, S.J.)簽署。

教宗方濟各一直致力於廢除死刑。他在2017年10月參加《天主教教理》出版25週年活動時就提出,「不論是以何種方式執行,死刑是不人道措施,且傷害人性尊嚴。死刑本身就違背福音,因為這是自發性做出剝奪人命的決定,但生命在造物主眼中很神聖,且這些人(的罪過)最後也只有神能審判。」

他認為教義不應墨守陳規,現今社會具有有效打擊嚴重犯罪的可能性,因此「必須尋求更適當、更清楚」的方式。

他在2017年10月11日向「宗座新福音推廣理事會」(Pontifical Council for Promoting the New Evangelization)演講時說道:「傳統是一個活生生的現實,只有部分觀點將『信仰沈澱』視為靜止的東西,上帝的話語不能像一些舊毯子一樣以試圖阻止昆蟲進入而被封存!」

他補充說:「教條不能在不允許它發展的情況下被保存,也不能與不貶低聖靈工作的僵化和不變的解釋聯繫在一起。」

有學者對教宗方濟各的舉動表示反對。《視博恩》(CBN)新聞網專欄作家彼得(Peter Kwasniewski)嚴厲抨擊方濟各對教理的修改,他擔心如果這種修改教理的行為被接受,那麼人們也將比較容易討論其他問題,比如「改變同性戀的教義,避孕問題,聖餐問題」等。

牛津大學教授肖恩(Dr. Joseph Shaw)在2017年接受《視博恩》新聞採訪時表示,教宗提出「發展」死刑教理觀點,因為那是「說服保守天主教徒來相信教會教義可以被推翻的最容易的話題」。他說:「一旦他們在這個問題上被說服,他們就無法拒絕在其他教義上的修改。」

天主教教義部長易斯‧拉達里亞總主教對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了解答,他在8月1日向所有主教發布一封解釋信,其中寫道:「這一教義發展的重點在於教會更清楚地認識到對每個人生命的尊重。對此教宗約翰保羅二世也曾說:『即使是殺人犯也不會喪失一個個人應有的尊嚴,上帝自己也會保證這一點。』」

他強調已故教宗約翰保祿二世在1998年聖誕節表示希望「全世界達成共識,需要採取緊急和適當的措施......以結束死刑。」前教宗本篤十六世在2011年也呼籲各國領袖盡一切努力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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