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揭性侵者特徵 籲四行動自保

2018 十月 13日, 星期六 20:41

受害者需勇氣堅拒來犯者。(圖:網絡圖片)
受害者需勇氣堅拒來犯者。(圖:網絡圖片)

性騷擾事件在教界內外時有發生,除了懲治加害者為受害人討回公道,還可有其他選擇?有牧者指公眾提高防範意識之外,亦需了解加害者的思想和心理狀態。

加害者共通點:權力驟增

身兼作家及牧師的布萊恩(Bryan A. Sands)在基督教生活雜誌《RELEVANT Magazine》發文探討性侵害者的共通點,藉以教導會眾怎樣防備和自保。

他指,性騷擾事件不論發生在工作場所、學校、家庭、教會等,加害者不論是任何職位、性別、年齡,都可歸納出共同特徵。

根據史丹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最近發表的研究,指出性犯罪行為的人的共通點,當一個人的權力和社會地位驟然上升,這人便陷入玩弄權力的陷阱,運用個人的地位和影響力管控其他人特別是下屬甚至性騷擾。相反,一個人的地位和權力處於長期穩定的狀態,慣以負責任處事,便少有追求權力甚至肆無忌憚地弄權來以性侵犯他人。

提防加害者四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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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布萊恩表示,當我們加深了解加害者進行性罪行的背後原因,我們就可以強化防範意識。他列出了四項方法。

布萊恩認為,員工應多加留意同事和上司的性格特徵,如果這些人性格時常陰暗鬼祟,就要提防避免單獨接觸。這正如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信徒一樣,不要跟濫交敗壞品德的人一起(哥林多前書15:33)。

此外,布萊恩指,如果我們覺得有些事情好像不對勁或令人不安,那麼就不要強行去做,它告訴我們將會有危險臨到。我們要多相信自己的直覺。

布萊恩亦指出,向權力者說「不」需要勇氣和膽量,但說出了可能救自己免於承受不必要的風險。基督徒面對牧者神職人員,往往怯於權威而害怕,給予對方可能有機可乘,但信徒需知道上帝是厭惡痛絕罪的,在上帝面前每個人都是平等值得尊重的。

還有,布萊恩表示,我們很多時都以為不幸的事不會臨到自己身上,沒有那麼巧合的,我們常抱著僥倖的心態。

布萊恩更指,若果不幸的事情真的發生在我們身上,就更必需揭發出來,不要以為說出來會造成更多傷害。在教內受害者會感覺如果說出實情,只會讓事情更複雜對教會造成傷害,因而採取沉默或離開教會作罷。

然而,這只會令受害者的心靈再次受傷害。布萊恩直言,加害者是要為他的行為後果負責,而受害者讓對方明白負責不是自己,這是讓受害者重獲自由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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