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販賣一直被社會視為不法勾當,被賣者是受害的一方。在北韓有女脫北者被人口販賣集團賣到中國,但為了家鄉的丈夫和兒子的生活,加入人口販賣行列掙錢,一個原是受害者成為加害者,倫理上如何來判斷對錯?另教宗在近日的人口販賣國際會議上申明,人口販賣是反人類的罪。
為家人生活 被賣者成為販賣者
一名匿稱乙太太的脫北者,為逃離北韓,在2003年36歲的她被人販賣到中國農村當人妻,一心在中國賺滿一年錢回朝鮮供養丈夫和兩個兒子。
乙太太指,最初在奶牛場工作,每月賺大約9美元,在農場工作了兩年後透過中介的幫助,偷偷地走到中朝邊境與家人會面給他們金錢。
不過,當她看到丈夫的時候感到非常震驚,「丈夫的身體日益虛弱,我覺得為了救我的家人必需要賺更多錢,但我沒有國籍與身份,而且也沒什麼可以賺大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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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太太並指,她決定加入人口販賣的行列,從2005年到2010年間,她將北韓的女性賣給中國男人當妻子,還做起將朝鮮人送往韓國的生意,前後運送了50名朝鮮人到韓國,並且也幫助丈夫和小兒子叛逃到韓國。
對於昔日是受害的被販者,今天成為人口販賣者,乙太太稱,80%的脫北女人都是以人口販賣的途徑逃離北韓,甚至認為人口販賣是所有朝鮮婦女必須經歷的事情,她也曾是其中之一。
乙太太慨嘆,在北韓的人為要過新的生活方式,接受被販賣似乎是唯一途徑,「逃離朝鮮政權的婦女沒有人可以依賴,如果我安排她們與男人結合結婚,她們就可以安全地生活。如果她們住在街頭,就會被捕並被送到朝鮮的監獄,她們不想那樣。」她還指,她不獨吞所有販賣得來的金錢,她與被販賣的婦女平分售賣所得的錢。
其實,面對將同胞賣去異鄉,她亦自我質疑:「為什麼我們朝鮮人要經歷這樣的磨難才能生存?」
教宗斥人口販賣把人當商品是罪
對於一個原是受害、被販賣的人,是否可以為生存而變成人口販賣的加害者,如何辨對錯?在基督教倫理學上可作進一步的探討。不過教宗方濟各在4月11日出席「人口販賣」國際會議上表明,「人口販賣損毀了受害者的人性,冒犯他的自由和尊嚴」。
販賣與被販賣同樣受害
教宗並指,「人口販賣把他人當作商品,不單侵犯受害者,也侵犯人的自由和尊嚴,撕毀了人類家庭和基督的聖形,毫無疑問是反人類的罪。」而且教宗還指,人口販賣的人也加害了自己,喪失了人性無法獲得豐盛的生命。
他強調,任何人放棄了耶穌基督所賜予豐盛的生命,「就是在走下坡越走越墮落,最後成了動物。」
教宗認為,每一個人應該按《聖經》的原則來待別人:「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翰福音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