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性福利案修訂稅法「婚姻」不限男女 破損婚姻制度

2019 九月 9日, 星期一 19:21

香港終審法院。(官方網)
香港終審法院。(官方網)

香港首宗同性伴侶獲婚姻福利訴訟,終審法院6月6日裁定勝訴,近日法院再就二人稅務安排和執行細節頒判辭,《稅務條例》中的「婚姻」包括在香港以外任何締結的婚姻即不分二人的性別。明光社指破損婚姻制度。

根據判辭《稅務條例》「婚姻」定義將由「丈夫和妻子」改為「一位已婚人士和其配偶」,包括海外所有合法婚姻(同性及異性婚姻)。據法律界人士的解讀,此判辭只關乎《稅務條例》的修訂,法庭並非判決及承認同性婚姻、也不是處理同性婚姻,同性婚姻修例是必要經過立法會通過才生效。

破損婚姻制度

不過,明光社於7月在其網站發文稱,該案已種下惡果。該案刻意繞過婚姻制度的定義,減低社會的異議聲,令到現時在海外結婚後返港的同性伴侶,除了未在身份上得稱為「配偶」外,其餘權益幾乎已成功爭取,亦有官司直接質疑應為同性婚姻立法,在社會形成一股壓力向政府施壓,促使立法會或在短時間內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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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指,「每個不利現行婚姻制度的裁決,都在逐步動搖本港的婚姻制度」,惟有「一男一女的異性婚姻,才能保障兒童在出生時能在親生父母照顧下健康成長」,政府因而難以有效保護婚姻制度的獨特性。

促政府修僱傭守則堵塞漏洞

另方面,明光社質疑,海外與香港婚姻制度未必符合,香港政府要否有必要承認該制度及要求社會兼容?支持同運人士提出的司法覆核令原本合理的婚姻制度破損,政府需要重新設計和執行整個婚姻政策,例如限制婚姻人數、性別組合、結婚次數、合法年齡、血緣關係等,重點在於保障下一代在完整的家庭制度得到福祉。

明光社並促政府,盡快堵塞現行法例中有可能被挑戰的漏洞,「盡快修訂有關《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避免同性伴侶利用該守則作為要求承認同性伴侶福利的工具」。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與同性男友於2014年在新西蘭註冊結婚,回港後不獲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務局承認其婚姻關係,未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梁鎮罡申請司法覆核獲判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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