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亞利桑那州一名男子「發現」兒子體內有魔鬼,在浴室施展驅魔儀式, 男童被熱水倒灌身亡。英國法律學院講師認為,法院與宗教團體需取共識,制定規條保障兒童人生安全。
熱水灌喉驅魔
事發於亞利桑那州,疑犯馬丁內斯(Pablo Martinez)9月26日為6歲兒子洗澡時,認為有邪惡物質進入了兒子體內而替他進行驅魔,開著浴室的水龍頭將熱水倒入兒子口中沖洗污物,男童全身有15%被熱水灼傷,包括前臂、手肘及頭部等,養母曾阻止但不果,男童最終死亡。31歲的馬丁內斯被控一級謀殺罪遭拘禁。
法院、教會保護兒童有責
對於在法律上如何制衡驅鬼儀式,以能夠有效保護兒童避免受虐待,宗教團體如何制定為信徒進行趕鬼的教條,例如在什麼時候進行、如何判斷對方被鬼附。英國諾丁漢特倫特大學法學院(Nottingham Law School)高級講師海倫·霍爾(Helen Hall)認為,如果單靠國家的法律,一律制止任何驅鬼的行為,或會被指侵犯宗教自由,若果宗教團體修例,例如聖公會、羅馬天主教會限制神職人員進行驅鬼儀式的權力,又或會影響其宗教傳統的禮儀。因此,法院必須衡量利弊平衡各方的權利,以致共同保護兒童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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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宗教團體所發揮的制衡力量,例如要求社區執法者約束家長為兒童進行相關活動,這也會抵觸了法律,因為驅鬼的儀式在教堂以外進行,不受宗教團體的教條約束。
耶穌趕鬼沒有使用暴力
海倫·霍爾認為,雖然如此,教會不能忽略兒童受虐待的問題。她建議,不同宗派的宗教團體應該共同制訂健全的程序,以確保發現任何違反虐待兒童的事件發生。一旦發現違反保護兒童事件出現,應當立刻通報執法人員。
在信徒的層面,教會可教育會友遇到該類問題時怎樣應對,以便教牧能夠第一時間介入處理相關的問題。同時,教會負責人與信徒應該保持緊密溝通,讓會友明確知道在接受趕鬼的情況下,驅鬼者哪些行為屬於暴力。海倫·霍爾指,在英國任何未經授權向人進行趕鬼儀式包括成年人,都屬違法的。
她認為,這種事情已經超越聖經的層面,因為在聖經記載耶穌趕鬼的時候,也沒有使用暴力,而是憑著上帝賦予的能力,為對方祈禱和趕鬼。海倫·霍爾期望,宗教團體與法院一同研討以保障兒童任何情況下不受虐待。
根據美國兒童局兒童虐待與疏於照顧資料庫(National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Data System )統計,2010年全美共有695,000宗虐童(Child Abuse)和疏於照顧(Neglect)案例,其中78.3%是「疏於照顧」,而真正身體虐待的佔17.6%,即是全美國每年約有12萬多的兒童身體受過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