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愛擬修法不足24周可墮胎 基督教團體憂危害母嬰生命

2020 二月 7日, 星期五 13:13

北愛爾蘭擬新法婦女懷孕24周內可流產。(圖:pixabay.com)
北愛爾蘭擬新法婦女懷孕24周內可流產。(圖:pixabay.com)

北愛爾蘭衛生部建議修訂墮胎法,懷孕婦女胎兒24周之內不限制流產,引發支持及反對陣營爭辯。支持者認為新增的墮胎手術可下放到私營機構進行,但基督教團體駁斥生命比醫療資源考量來得重要。

支持者:胎兒異常可及早打掉

支持墮胎修訂法組織皇家婦產科學院(The Royal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aecologists)主席卡羅琳·貝莉(Carolyn Bailie)認為,不准婦女在24周內墮胎為婦女造成障礙。近年來有些婦女的胎兒被診斷出有致命性的發育異常,婦女希望終止懷孕, 但由於北愛爾蘭有墮胎禁令,使她們被迫前往海外墮胎。

基督教團體:司法強制不到生命權

不過,倡議以基督教信仰推動公共政策的組織,基督教公共政策(Christian Action Research and Education)首席執行官諾拉里奇(Nola Leach)反對衛生部修訂的墮胎框架,認為國家的醫療系統不必要地干預北愛爾蘭的墮胎法,她呼籲北愛爾蘭立法引入確認生命的框架, 事實上許多人反對新的墮胎修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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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拉強調,墮胎不是一種政治,人的生命權不能下放給予政治組織,更不能由當地的司法決定嬰兒的生命,該項建議完全忽略未出生嬰兒的權利,「我們呼籲衛生部採取行動確保墮胎新框架不是複製英國的司法,而是反映北愛爾蘭許多想要確認生命的法律觀點。」

對於諾拉的建議,北愛爾蘭安特里姆市懷特海德健康中心(Whitehead Health Centre)醫生安德魯•庫普爾斯(Andrew Cupples)表示贊同,認為北愛爾蘭的墮胎法律應該由該省決定,並非由英國司法系統決定北愛爾蘭 如何執行法律,英國一向以來都是用這種模式來推行其國家在各省上的法律,「我們需要以北愛爾蘭為中心,沒有任何政府能夠強制我們達成仍未有共識的法律,尤其是關乎生命重大課題。此外,修正法案還要顧及醫療人員的感受,諮詢各方的意見尋求合常理的墮胎法案。」

推動婦女與胎兒生命福利的母嬰生活運動(Both Lives Matter Campaign)發起人,黎明·麥卡沃伊(Dawn McAvoy)表示,生命的問題是無法用科學來回答得到,選擇終止妊娠以為是合法,卻是危害人類的罪行。

他呼籲婦女支持胎兒生命待遇,並非醫療機構用科學證據鼓吹的墮胎新法,「我們敦促北愛爾蘭議會尋求最大程度保護母嬰生命,讓生命人性化,這是很重要的。」

去年7月英國國會通過北愛墮胎除罪化法案,但當地議會未能在10月21日期限前通過改變英國法案的決議,因此放寬墮胎規定生效。在此之前,北愛懷孕女性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脅或懷孕將造成她長期且嚴重的生理或心理層面影響時才能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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