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人權日前夕通過全球人權制裁制度

2020 十二月 14日, 星期一 17:32


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歐盟在周一(7日)通過建立《全球人權制裁制度》,對嚴重侵犯人權人士施予制裁。關注宗教自由的組織歡迎制度,認為措施保障極權國家人民及在該地工作人員的人生安全。

歐盟27個外長在12月7日舉行會議通過歐洲版《馬格尼茨基法案》 的《全球人權制裁制度》,針對侵犯人權人士及組織實施不同的懲罰,包括旅遊限制、凍結資產、禁止歐盟任何國家向違反人權者提供資金。

歐洲理事會表示,《全球人權制裁制度》是針對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人或組織,包括進行滅族、對待異見者施酷刑、勞役對方、濫捕、違法處決等行為,歐盟實施該項人權制裁制度是為了保障人權財產。

該制度經過十年的爭議最終今年通過,歐洲國家由於擔心制裁一旦落實,對極權國家跟歐盟國的經濟帶來反效果。不過鑑於違反人權事件接二連三發生,歐盟27國最終同意建立制裁機制。

關注宗教自由、支援基督徒受壓的基督教人權組織「全球基督徒團結陣線」(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創辦人兼總裁默文·托馬斯(Mervyn Thomas)表示歡迎,制裁制度實施有助居住在極權國家的人民,以及在該些國家工作的人帶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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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認為,《全球人權制裁制度》是歐盟在世界範圍內維護保障人權的另一工具,歐盟27國成員在今年內迅速達成協議令人鼓舞,儘管存在經濟和政治分歧,但成員國普遍認同世界正面臨侵犯人權的挑戰,加強合作有效提升防護作用。

不過,有歐盟外交人員擔憂,實施遇上困難,質疑歐盟會否在實施行動上一致,否則難以對違反人權的大國施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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