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綜合症胎兒應否被打掉?社會可否依據物競天擇原理推行優生學?美國有文化評論刊物引述丹麥以成本價值看墮胎,打掉唐氏症胎兒減省國家負擔等,文章掀起爭議。
丹麥推產前檢查 打掉唐氏胎減省供養成本
美國文化評論刊物《大西洋》(TheAtlantic)12月號刊出主題文章探討唐氏綜合症嬰兒的生存權,指出丹麥於2004年引進產前檢查,讓懷孕婦女與先知道胎兒是否患上唐氏綜合症。據悉,超過95%孕婦發現胎兒有唐氏症選擇墮胎 ,令人聯想起德國納粹的優生思想,向猶太人進行大屠殺。
文中又指出,在丹麥推出產前檢查目的是預防患唐氏孩子出生時加添國家負擔。早於上世紀七十年代丹麥已開始為35歲以上孕婦提供該項服務,認為預早打掉唐氏綜合症胎兒的成本遠比生下來承擔一連串問題低得多。文章作者表示,訪問多位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家長,部分受訪者後悔沒有將有問題的胎兒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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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文章刊出後引起爭議,支持者認為可以幫助孕婦及早應對將要生下來的唐氏綜合症胎兒。不過反對者卻認為,文章鼓吹優生學助長謀殺胎兒。
霍士新聞引述保守派的媒體研究中心NewsBusters總編輯柯蒂斯·霍克(Curtis Houck)言論,認為《大西洋》刊物的文章鼓吹優生學,將上帝創造的生命包括患有唐氏綜合症的胎兒殺害。
賓夕凡尼亞州禁墮唐氏胎 香港24周內允人工流產
在美國,賓夕凡尼亞州眾議院2018年通過一項法案,禁止基於唐氏綜合症而進行的墮胎手術。維護生命聯盟立法主任瑪麗亞·加拉格(Maria Gallagher)認為,保護每一個人生命,包括患有唐氏綜合症胎兒在內的社會弱勢群體符合美國憲法,猶如保護殘障人士。
據反對墮胎組織統計,美國有60%以上人士反對將患有唐氏綜合症的未出生胎兒打掉,認為對該些胎兒進行墮胎手術是草菅人命,並且令社會鼓吹「優生」如德國納粹般進行種族滅絕。唐氏綜合症患者同樣有生存的權利,而且有能力對社會做出美好的貢獻。
至於香港,法例容許懷孕24周內在有充份理由、包括確認嬰孩出生後將患有嚴重疾病的情況下選擇人工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