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改革警隊 被捕人士有權錄影警察問話

2021 五月 20日, 星期四 12:24

(圖:電影擷圖)
(圖:電影擷圖)

華盛頓州州長於星期二(18日)簽署一項法律,任何人士被拘留或拘留期間進行訊問時要有電子記錄,作為一系列警察改革法的一部分。

任何人在美國被捕都有權保持沉默,從明年開始在華盛頓州,被捕者有權對警察說的話進行視頻和音頻記錄。

州長傑伊·因斯利(Jay Inslee)簽署一項法律,要求警察審訊的強制性記錄適用於所有情況下的少年,以及面臨重罪的成年人。支持者表示贊成,為受到拘捕的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並有助於防止因虛假迫供而導致的錯誤定罪。

在立法聽證會上,華盛頓無罪項目執行主任拉拉·扎洛夫斯基(Lara Zarowsky)指出,被迫的虛假招供佔全國30%,這是正在發生的事情。在華盛頓,有兩名被迫招供的人經DNA核實身分得以赦罪。

其中一個案例,時為19歲的多諾萬·艾倫(Donovan Allen)承認謀殺母親,當時警方連續幾天對他進行多次審問,後來在DNA證據下證明他是無辜,但他在監獄已服刑16年。

另一宗案件,一名雅基馬男子泰德·布拉德福德(Ted Bradford)被迫承認性侵犯判處入獄。他指,當時經過無數個小時的審問被迫接受警察的指控,警察還告訴他,如果他是無辜,DNA會為他伸冤,結果他在監獄待了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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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上訴法院法官馬林·阿佩爾威克(Marlin Appelwick)認為,強制性錄音法將使陪審員更全面地了解導致認罪的情況,看到和聽到完整的審訊,與僅聽到錄製的供詞是不同的。

他補充,只要看過全程的錄影,而非僅截取一個小片段,就會發現原來一直被誤導。

該法律將於2022年1月1日生效。除了華盛頓州外,另有27個州和聯邦法律已經要求對訊問進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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