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上帝有沒有靈魂,聖經關於靈魂怎樣說?根據《劍橋詞典》「靈魂」是人的精神部分,但上帝是個靈,人擁有祂的形象,因而人的靈是聖靈。
萊斯利·懷特(Lesli White)在宗教生活網站Beliefnet發文,全本聖經新舊約都提到靈魂,第一次出現這個詞在創世紀2章7節:「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神是個靈,人按著祂的形像被做,所以人也有靈魂。
在詩篇62篇5節104篇1節都有提到靈魂,詩人形容自己的靈在等候耶和華、歌頌耶和華的偉大和保佑;在新約路加福音1章46至47節著名的馬利亞《尊主頌》:「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對於怎樣定義靈魂,作者根據《劍橋詞典》(Cambridge Dictionary)解釋「靈魂」是一個人的精神部分,某些人認為人死亡後仍以某種形式繼續存在,或者是一個非身體的部分。 靈魂通常被定義為我們將身體與精神聯繫在一起的部分;也有人認為,靈魂是人格或具有情感,思想和意志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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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不是人類,所以祂的靈來自聖靈。上帝是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在約翰福音10章30節說:「我與父原為一。」 耶穌彰顯了自己與父同等的地位。
約翰一書5章7至11節說:「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當一個接受了耶穌基督,聖靈就住在內心,在地上就為基督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