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冊起底新聞造假?傳媒學者批政府混淆視聽

2021 六月 15日, 星期二 10:19

(圖:pexels)
(圖:pexels)

政府為整頓社會「假新聞」禁止傳媒查冊,明光社6月11日舉辦「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線上講座,有記者指弊處不單在於新聞自由,涉及社會的未來;傳媒學者則指「查冊」與「起底」定義不同,政府混淆視聽,剝奪公眾知情權。

記者查册為公眾利益

蘋果日報人物專題組記者陳珏明指出,「起底」在不同處境有不同定義。新聞工作的起底是跟公眾利益有關,例如透過查車牌登記、土地資料、出世紙,從公開資料搜尋都可獲得的資訊必然與新聞工作有關,目的建構新聞報導對象的完整。

另一種是網民起底,分別在於從搜尋中獲得的資訊,雖然跟公眾利益有關,但目的是個人報復,營造群眾壓力進行道德審判。

政府聲稱起底侵犯私隱,陳珏明質疑政府避談起底為公眾利益這部分。在現行私隱條例下也可保障私隱,例如不可轉用資料以圖獲利、新聞工作者可獲豁免。

查冊受限弊處 大於新聞自由

新聞工作者空間被收窄,從官方渠道得到的資料越來越少,陳珏明認為查冊得來的資料,為了維持社會公義和運作,例如承接疫苗檢測的公司股東背景會否跟政府有利益關係,當發現檢測中心的疫苗受污染,承辦公司仍繼續運作,公眾質疑政府的誠信,新聞從業員查察工作讓公眾對檢測機制釋去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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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另舉例,記者為一宗車禍查車主是誰人,若然查冊法例修訂後,車主得悉被翻查個人資料便會及早毀滅證據,所以記者查冊受限制已不在於新聞自由與否,而是社會可否繼續進步。

查册的幾個工具

陳繼續指,查册包括幾個工具,例如翻查公司資料,如公司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股權、財務分佈等,教會以公司註冊名義成立也包括其中。

另一種工具是土地資料,包含每次轉手、業權屬於誰;還有車牌登記,查出車牌號碼擁有人或公司,但需要就查閱目的作出聲,現時需向車主發出通知;其餘有船隻、飛機資料等。

「查冊」與「起底」定義不同 政府混淆視聽

查册起底會否引起網絡欺凌?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認為,政府有誤導成份,「起底」一詞與人負面印象,新聞工作是循合法途徑,政府將兩者混淆視聽,律師樓、會計師樓也查冊核實資料,兩者須釐清否則削弱公眾知情權。

「查冊」與「起底」的分別,動機和精神都不同,「查冊」限於政府部門管治的公共登記冊,原則避免公共機構黑箱作業保障市民知情權,防止弱勢群體被不公平對待;「起底」存在網絡欺凌有復仇動機。

香港新聞自由 去年下降至80位

梁麗娟列出政府建議對起底的規管,而違例者將會罰款100萬港元、監禁5年,政府亦建議加大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調查檢控及相關法定權力,私隱專員權力擴充有權要求傳媒章報道內容下架,此舉對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影響深遠,記者要的不是特權而是監察政府及保障公眾利益權利,政府一改過往資訊公開的行政指引,也會影響香港作為金融中心有效的商業運作。

香港新聞自由位置正在轉變,從2002年第18位下降至2020年第80位,「可見香港新聞自由正在萎縮,也沒有一套保障新聞自由的法律,政府與傳媒的關係倒退。」梁麗娟認為,傳媒只能繼續緊守崗位,讓過去努力維持新聞和資訊自由,不會輕易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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