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通過法例允许安樂死的荷蘭政府,日前更將安樂死對象的範圍從成年人進一步擴大至兒童和嬰兒。據報道,荷蘭最新的規定准许孩子已證實無葯可醫、肉體上所承受的痛苦也已無法舒緩的家長為孩子申請安樂死,就連初生嬰兒也不例外。這項法例是荷蘭格羅寧根學術醫院向政府建議通過的。該醫院兒童診所負責人費爾哈今年1月在《荷蘭醫學雜誌》上發表調查文章指出,自1997年以來,荷蘭全國共有22名患有嚴重疾病的新生嬰兒被實施安樂死,其中只有少數被上報到有關部門。而據美聯社報道,荷蘭當局並不準備對這22起案件的責任人進行追究。格羅寧根學術醫院表示,通過兒童安樂死立法是爲了讓安樂死執行過程更加透明並得到監控。該法例的通過在荷蘭再次掀起了保守派及教會人士強烈批評的聲浪。羅馬天主教廷及荷蘭國内衆多天主教組織紛紛對此大力抨擊,而教廷更早在今年1月已表示,希望荷蘭政府與醫生共同建立一個更加尊重人的尊嚴的社會。來自美國的反安樂死組織也指出,由醫院向政府建議通過的這條法例,顯示荷蘭人已經喪失了他們的道德準則。維護生命權益人士表示,在為人身合法權益進行的鬥爭中,其中一項就是要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即使是一個不健全的孩子,也不能因此被殺死。他們指出,對兒童實施安樂死「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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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與協助自殺法案》2002年4月1日在荷蘭正式生效,使荷蘭成爲世界上第一個承認安樂死合法的國家。從那以後,人口只有1,600萬的荷蘭已有10萬人立下遺囑,授權醫生在自己罹患致命性疾病的時候實施安樂死。這次安樂死法案進一步放寬後,有關方面估計荷蘭每年將再增加至少10個安樂死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