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2月20日對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一案作出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四名當事人所作的判決。此案11月30日二審時,法官馬慧蘭已對唯一提出上訴的當事人胡錦雲表示案件將維持原判,理由是其他三名當事人沒有上訴。當天雖然四名當事人一起被提堂,但胡錦雲的辯護律師滕彪卻被法院拒之門外,蔡卓華的辯護律師張星水也不能出庭。據對華援助協會和其他一些媒體報道,被判入獄三年至一年半不等的蔡卓華、妻子肖雲飛、妻舅肖高文是在作出一審判決的海澱區人民法院威脅下才放棄上訴的。對華援助協會11月17日發佈的新聞稿說:「海澱區人民法院一名書記員近日到關押蔡卓華牧師的清河看守所威脅蔡,稱『如果繼續上訴會被加刑』。導致蔡精神壓力極大,決定放棄上訴。」蔡卓華、肖雲飛、肖高文及肖高文的妻子胡錦雲四人,因印刷及無償分發數十萬冊基督教書籍,於去年9月先後在北京及湖南衡山縣被捕,隨後被海澱區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及「窩藏贓物罪」起訴。今年11月8日,海澱區人民法院裁定四人全部罪名成立,蔡卓華、肖雲飛、肖高文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2年和1年半,胡錦雲免於刑事處分,涉案總罰金及沒收款項超過人民幣40萬元,從蔡卓華倉庫中查出的近24萬冊基督教書籍也被盡數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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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四人已被關押超過一年,肖高文和肖雲飛兩人將分別於明年3月和9月刑滿出獄。對於二審維持原判的結果,自由亞洲電台報道指胡錦雲不服要申訴,蔡卓華也沒有認罪,但基於現實放棄了申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