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罪」實為宗教案件?法律學者呼籲審查有關宗教規定

2006 六月 19日, 星期一 11:52

因印刷、散發基督教書籍而在今年4月底被當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名逮捕的安徽淮南市家庭教會牧師王在慶,案件6月初被當地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退回公安局。王在慶的妻子張洪彥對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表示,目前他們正設法為王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據悉,淮南市公安局4月25日、26日兩天接連對王的住所進行了搜查,搜得包括《讚美詩歌》、《生命季刊》等在内的16種基督教書籍作爲「非法經營」罪證。王的銀行卡和電子琴也被扣押。

對華援助協會會長傅希秋牧師表示,與早前北京蔡卓華牧師的案件一樣,這是當局再一次以經濟犯罪為藉口進行的宗教迫害。他透露王在慶第一次受到傳訊時是因爲基督教宣傳的問題,而王在印刷、派發聖經時也沒有涉及經營行爲。

而據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的查詢,逮捕王作慶的是負責宗教案件的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而非負責經濟犯罪的經濟偵察大隊。該名記者由此推測,王被逮捕的真正原因並非經濟犯罪。

為此案提供法律協助的法學博士李柏光表示,中國國務院宗教事務局及公安部1988年10月發出的「關於制止和處理利用基督教進行違法活動的通知」規定,只有在政府批准下才能出版基督教經典、書籍;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在公共場所舉行宗教集會及散發宣傳品等。但這些規定與憲法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是背道而馳的。

Like Us on Facebook

李柏光說,自己正與一些專家學者對此問題展開討論,並準備上書全國人大,要求他們按立法規定來審查這份「通知」。「因為它完全是違憲的,而且是88年通過至今還在執行。」

據對華援助協會發佈的消息,43 歲的王在慶牧師是安徽亳州人,右腿因患嚴重的小兒麻痺症而失去了行走能力,走路需要靠枴杖。1993年受洗成為基督徒後,王在慶在淮南開辦家庭教會,從事講道、教會治理,傳福音的足跡更遍佈江蘇、浙江、漢口等家庭教會,是一位具影響力的牧師。對華援助協會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王在慶牧師,若要進入司法程序,則希望「有一個公正公開的審判」。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