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慶祝萬聖節是犯罪嗎?

2024 十月 28日, 星期一 10:57

隨著十月的到來,這個月充滿了南瓜、蘋果酒、營火和美麗的樹葉。空氣清新,蠟燭的香氣令人愉悅,毛衣也重新穿上身。這是我們許多人喜愛去山上或散步的時節。我們喜愛大自然中鮮豔的色彩和當地的節日慶典。最令人期待的,便是月底的31日,也就是萬聖節。這通常是一個穿上服裝、四處討糖果的日子。然而,像其他話題一樣,對於是否該慶祝這個節日,信徒們之間的看法並不一致。因此,問題來了:"慶祝萬聖節是罪嗎?"

作決定的根基經文

也許你是父母,或者只是想了解這個問題。作為決定的根基經文之一可見於哥林多前書10:23-33。在這段聖經歷史中,擁有猶太背景的基督徒討論著是否可以吃外邦人奉獻給偶像的食物。當時,信主的猶太人會被邀請到不信主的外邦人家中,並不確定如何在尊重對方的同時又能榮耀上帝地對待這頓餐食。

我個人是用這種方式來看待萬聖節的。這是一個源自於凱爾特人驅鬼習俗的不敬虔歷史的節日,然而,我們或許可以在遠離那段歷史的前提下,以合神心意的方式來慶祝它。就像我們慶祝感恩節,縱使多年後有其他定居者錯誤地驅逐並殺害了許多美洲原住民一樣,我們也能找到慶祝萬聖節的平衡點。

哥林多前書10:23-24說道:「『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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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在考量這件事時,我並不會給出我個人的信念,而是提供一些問題來幫助你在做決定時思考。這可能不會是一個「全盤接受」或「全然拒絕」的情況。這正是讓此事對每個人來說難以統一的原因。然而,我們可以禱告並請聖靈使我們明確祂對我們的心意,並在可以的情況下賜下平安。

1, 我所參與的活動是否是在敬拜上帝以外的任何事物?
2, 我所參與的活動是否會使我或他人陷入罪中?
3, 我所參與的活動是否在我心中灌輸負面的思想?
4, 我所參與的活動是否引導我進入試探之中?

這些問題可以用來檢視我們所參加的活動,例如吃糖果、穿上服裝、參加不給糖就搗蛋或後車廂分糖等活動。

我們知道哪些事不屬於神

有一些清晰的界限我們可以遵守。任何涉及邪靈的事物都不屬於神,我們不應該接觸或以任何方式參與其中。屬靈的爭戰是真實存在的。聖經告訴我們天使和魔鬼確實存在。我們作為基督徒,被呼召要穿上神的全副軍裝(以弗所書6:10-18)。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我們在觀看、聆聽或參與那些不尊榮神、並高舉撒但及其惡魔的事物,我們可以確信這並非神的旨意,我們需要遠離這些事物。

另一個例子是,我們在哥林多前書10:31中被呼召要榮耀神:「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我們可以問自己,「我選的這套服裝能否榮耀神?」或「這個活動是否尊榮神?」甚至「我吃的糖果數量是否能榮耀神?」這些問題確實具有挑戰性。凡事都可行,但並非凡事都有益於我們和他人。

我們的決定會影響他人

例如,一位年輕女子可能會穿上她認為可愛的服裝,但其他人卻覺得性感。即使她自己不認為這樣有失體統,但對其他人而言,這可能成為試探和絆腳石。事實上,我們的決定會影響他人。我們需要思考不僅是自己對這活動的感受,還要考量這看在別人眼中的樣子。這並不是說要隱藏我們的真實面貌或偽裝,而是出於對他人的尊重,在參加某活動或聚會之前慎重考慮。使徒保羅也在做決定前深思熟慮,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鼓勵或誤導他人(哥林多前書10:32-33)。

無論你在萬聖節做出何種選擇,請在參加任何活動前先禱告並思考,以免因參加某事而後悔,或不得不在最後一刻退出。這是一段許多人為該怎麼做而掙扎的時期,但我們必須時刻記住,用我們的行動去展現基督,並與祂對齊,以確保我們尊榮祂並顧及他人。

那麼,慶祝萬聖節是罪嗎?

問題依然存在:「慶祝萬聖節是罪嗎?」這最終取決於你自己。如果你個人確信參與萬聖節的任何活動都是錯誤的,會帶來不好的見證,那麼就選擇不參加。如果你覺得教會活動和穿服裝沒問題,但不想過多涉入,便可以這樣做。如果你覺得不給糖就搗蛋、穿服裝、收糖果以及享受萬聖節的清新一面沒什麼問題,那麼便可以去參加。最終,聖靈會引導我們每個人。重點不在於慶祝萬聖節是否是罪,而在於我們如何慶祝才是最大的不同。

我們可以記住哥林多前書10:31作為決策的基礎:「我所做的是否榮耀神?」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在禱告中聖靈沒有給予內心的責備,那麼我們便可以謹慎地前行。

艾瑪·丹澤: 艾瑪的人生使命源自於以弗所書3:20-21,擁抱非凡。 艾瑪最大的快樂之一就是在聖經中與主同行。她與她的丈夫一起從事事工,她大部分時間都在家裡,但喜歡提供有關聖經、生活問題和基督徒生活方式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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