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憲法庭否決同性婚姻

認為同性婚姻抵觸聖經
2005 五月 19日, 星期四 22:05

南非憲法庭週二就最高法院裁定一同性婚姻合法的案件進行聆訊。在教會的壓力下——特別是極力維護一男一女婚姻關係的聖公會——憲法庭宣佈同性戀是抵觸聖經的,因此同性婚姻是不合法的。

根據當地一份名News24的報章,一保守派團體Doctors For Life成員John Smyth說:「無可否認的是,無論在舊約或新約聖經,同性行為均被強烈讉責。」他斷言,同性婚姻一旦合法化,對有信仰的人而言是「心與靈的暴力」,同時是對他們的歧視。他又引用聖經經文,上帝說男和女二人必須結合,生兒育女。

這案件由一對女同性戀者提出上訴,聲稱同性戀者應與其他公民一樣,有婚姻的權利,要求法庭承認同性婚姻開始。

去年南非最高上訴法院在未經民事部指示下,裁定普通法必須改容納同性婚姻。故此,民政事務部門爭議上訴庭不合法使用國會權力,違反權力分立的原則。

在憲法庭聆訊前,南非聖公會在總結5月5日主教會議時發出聲明,表達神職人員及大眾對婚姻及同性關係的意見。

該教會指出南非最高上訴法院有關同性婚姻的裁決不應讓聖公會信徒感到不安。教會表示,聖公會禱告手冊裡的婚禮服務和教會規條都清楚註明:教會受法律管治。

在教會規則第34條有關聖潔婚姻的條文寫著:「南非的省教會肯定了在神聖的婚姻制度是一生之久的,並且只能是一個男性和一個女性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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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神眼中兩個同性者的結合不能算為婚姻,因此教會不能承認或祝福該等關係。

主教又表示,擴大普通法裡的婚姻定義範圍不會對任何宗教信仰造成強迫性,或令教會執事認可或執行同性婚姻。

(譯自:Christian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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