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工作而得到豐富,叫作報酬;犧牲奉獻而得到稱许,叫作實至名歸;什麼也沒有做,卻得到豐富與稱许,這叫作恩典。洞察潛力,交付重任,叫作伯樂之能;辨識良才,提拔擢升,叫作知人善任;明知道會犯錯,卻還交付重任、提拔擢升,這叫作恩典。
我們沒有做什麼、也不能做什麼,上帝竟然稱我們為義;我們常常軟弱、常常失敗,上帝竟然還是要我們服事祂,這就是恩典。基督徒都是蒙受奇異恩典的人,但我們卻常常沒有學會真正接納恩典,以致於不能接納自己、不能接納別人,也就無法跟人建立美好的團契關係。
接納恩典的婦人
有一天,耶穌從猶太要往加利利去。從猶太經由撒馬利亞到加利利是比較近的捷徑,不過因為猶太人與撒馬利亞人素不來往,所以猶太人通常都繞行約旦河邊的遠路。然而,那一天耶穌卻操捷徑走過撒瑪利亞,到了一座叫敘加的城,裏面有座雅各井。那時大約是正午,耶穌因走路疲倦,自己坐在井旁休息,而門徒則進城買食物去。沒有想到炎熱的正午卻有一個撒瑪利亞婦人來打水。在巴勒斯坦,婦人打水總是在涼爽的清晨或黃昏,正午來打水是有一點蹊蹺。從婦人焦乾的嘴唇看來,她似乎相當渴。其實,渴的還不只是她的嘴唇,渴的是她的眼神,她眼神裡投射的是對情愛、關懷、人際關係的極度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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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那婦人說:「請妳打一點水給我喝。」撒瑪利亞婦人冷冷地回答耶穌說:「你是猶太人,怎麼向我一個撒瑪利亞婦人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歧視撒馬利亞人,從不跟撒馬利亞人來往。耶穌卻回答她說:「妳若知上帝的恩賜,和對妳說『給我水喝』的是誰,妳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妳活水!」
婦人心裡滿是疑惑,她說:「先生,你沒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從哪裏能取得活水呢?我們的祖宗雅各將這井留給我們,他自己和兒子並牲畜,也都喝這井裏的水,難道你比他還大嗎?你怎能有活水呢?」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正午來這麼遠打水。」耶穌說:「妳去叫妳丈夫也到這裏來。」婦人說:「我沒有丈夫。」耶穌說:「妳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妳已經有五個丈夫;妳現在有的並不是妳的丈夫,妳這話是真的。」(改寫自約四:3-18)
給普世萬族的恩典
這是一個極度不能接納自己、不能接納別人的婦人。她不能接納她素來所行的,只好選擇自我隔離、遠避村民;她不能接納其他婦女對她的鄙視與嘲諷,所以選擇正中午出來打水;她不能接納自己心靈的空虛與飢渴,只好選擇「喝了還要再渴」的情慾生活,丈夫一個又一個地換;她不能接納自己已經有過五個丈夫,現在有的還不是,於是選擇欺哄說:「我沒有丈夫」。
甚至,當耶穌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而婦人雖然也要求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正午來這麼遠打水。」但她對生命活水、直湧到永生的恩典,似乎還不能接納,她只希望正午不要再老遠出來打水,卻不一定在意永生。因此,當耶穌要她請丈夫一起來領受生命活水的恩典時,她卻趕快轉移話題,談論要到哪裡禮拜上帝。
這位婦人也不能接納恩典要從猶太人而來。因此,她要求再澄清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的傳統信仰,她說:「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耶穌說:「婦人,妳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當耶穌說:禮拜既不在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也就是說:恩典雖然從猶太人出,但恩典卻是給普世萬族的。這時,婦人開始接納恩典了。
撒瑪利亞婦人開始接納耶穌是那位應许要來的彌賽亞,她開始接納喝了永遠不再渴的活水,因此她留下對生命不再有用的水罐子,往城裏去,對眾人說:「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嗎?」她開始接納她自己素來所行的,因為素來所行的都已經被耶穌接納、都已經蒙赦免,她就接納了直湧到永生的恩典;這位婦人他也開始接納別人,因此她可以進城去面對眾人,因著她的見證,眾人就出城,往耶穌那裏去。結果,眾人因一位能接納恩典的人而蒙福。(參考約四:3-30)
一個能夠接納上帝恩典的人,就能接納自己;一個能夠接納自己的人,就能接納別人;一個能接納自己、接納別人的人,就能跟自己團契、就能跟別人團契。然而,接納恩典、接納自己容易嗎?事實上,要接納恩典、接納自己,是必須經過一段痛苦的歷程,這個歷程可能要面對不堪的自己,要向賞賜恩典的上帝完全降服。撒瑪利亞婦人接納恩典、接納自己了,但她必須痛苦地面對自己「喝了還要再渴」的情慾世界;必須面對素來所行的不堪回憶,面對已經「有五個丈夫,現在有的還不算」的窘境;必須面對羞於面對全城眾人的殘破人際關係。這些面對都是痛苦的,但接納恩典之後,能與自己團契、能與全城眾人團契的喜樂,卻可以湧到永生。
接納恩典的我
我也曾經走過很久、很痛苦的接納恩典、接納自我的歷程。1955年,我小學二年級,離開出生地澎湖,與我三哥被芥菜種會創辦人孫理蓮宣教士接到她所創辦的孤兒院。院裡上百個孩子,只有一位主任、兩位褓母。當時沒有所謂的「專業社工」,能照顧好院童的基本生活就已經很不容易了,哪裡還能兼顧院童的個人成長?大大小小的懲罰似乎是管理的必要手段,自求多福也是生活的現實法則。回憶孤兒院的成長生涯過程,比較多的是辛酸、孤寂、痛楚、淒涼與羞辱;孤兒院生涯塑造成的性格是扭曲的、自卑的、退縮的、自閉的;孤兒院的團契生活、人際關係是定型化的,一進入正常社會生活就顯得呆痴、笨拙。我在孤兒院裡是還算正常規矩的院童,但在學校中卻是沈默寡言、內向退縮、自我封閉的學生。
從小學二年級到大學畢業,我都是生活在孤兒院。其實,如果沒有住進孤兒院,我在成長過程中大概不能得到比較好的物質照顧,更重要的是,如果沒有住進孤兒院,我大概沒有機會接受比較好的教育。
這豈不是恩典嗎?但我無法接納這是恩典。進入初中之後,我大約有六、七年沒有給父母親寫過一封信,他們雖然兩、三個禮拜就輪流寫一封信給我,但我就是不回信,因為我怪罪他們把我送進孤兒院。從初中到大學,有好幾年母親節我都配戴粉紅色的康乃馨。因為我媽媽還在,不能戴白花,可是我又住在孤兒院。沒有媽媽在身邊,不甘心戴紅花,所以我就配戴粉紅花。我無從瞭解、也無法接納離開貧窮的澎湖、住進孤兒院是恩典。
我沒有能力跟人建立人際關係,也沒有與人團契的能力,因為我不能接納自己的成長過程,不能接納上帝的恩典。缺乏團契的生命,當然不能過團契人生。
很多很多年,直到我大學畢業、結婚生子、作傳道人全職服事主,我還是不願意讓人知道我是在孤兒院成長的。雖然慢慢知道孤兒院的成長環境,是出於上帝的美意與恩典,但還是很難真實接納,所以不願讓人知道。
大約是1988年吧,我在台北靈糧堂擔任執行牧師,那一年的母親節主日我需要講道。我想了又想,從小四到高中畢業,我從來沒有見到過媽媽,懂事以來從來沒有經驗過母愛,甚至有一段時間心裡還有一點恨媽媽,故意在母親節配戴粉紅色康乃馨作無聲的抗議。現在我要講母親節主日的信息,難道我要講自己沒有經歷過的信息來欺哄信徒、欺哄上帝嗎?
我只好硬著頭皮、鼓起勇氣,分享我離開媽媽、想念媽媽、怪罪媽媽的孤兒院成長經驗。那一天,台上的我與台下的信徒哭成一團,但真正得釋放的是我。從那以後,我開始能接納自己的成長過程,也真正能接納恩典。我真正能接納長達16年的孤兒院生涯是上帝所給我的特別塑造,若不是有這樣的特別塑造,我大概不會像現在這樣服事主、服事眾教會。這是多大的恩典呀!
你呢?你能接納你過去的所有遭遇都是上帝所賜與的恩典嗎?保羅說:「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7-9)或順境、或逆境,上帝的恩典都夠我們用的,祂的手要在你生命的每一時刻塑造你。你若能接納恩典,你就能接納自己,你能接納別人;你能與自己團契,就能與別人團契,你就能得著團契生命,過團契人生。
--獲准轉載至航向月刊2005年5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