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教會青少年事工之本質與模式(下)

2006 十月 12日, 星期四 10:49

上文探討過教會青少年事工的基本模式及其獨特性,然而教會並非一般的社團組織或機構,教會群體卻是神在基督裡藉著聖靈的大能和臨在,延續著主耶穌基督職事的群體。教會群體藉聖靈在基督裡透過其倒空及捨己,並彼此相愛的生活和事奉,見證著耶穌基督的同在和真實,引導人加入這群體之餘,一同經歷聖靈的大能和生命的轉化。因此,教會青少年事工應有著延續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奉的本質,並引導青少年經歷聖靈的大能和基督的臨在,並生命更新的使命。根據上述的教會觀和事奉觀,教會青少年事工應有以下的範式轉移:

1. 從關注「數字」到著重「果效」的範式轉移

教會青少年事工必須集中於引導青少年得著生命的更新和轉化,認識及體驗基督的關愛和臨在,而並非只注重參與聚會人數的增長。誠然,教會青少年事工並非只屬於「大宗派」或「大堂會」的事工,只有他們才有足夠資源去發展青少年工作。事實上,不論是大型或中、小型教會,都應從關注「數字」轉移著重青少年事工之「果效」,務求讓每一位信主或未信主的青少年經歷到罪的得赦及與神和好的實在,使他們成為見證群體的一份子,延續父神在基督裡藉聖靈大能的事奉,提昇他們的屬靈質素。而這方面,有賴教會群體如何實踐對青少年的捨己、倒空及關愛的見證行動,來延續耶穌基督關懷和憐憫之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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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從「合約式」到「終身制」的範式轉移

教會乃是一個持續見證及延續基督事奉的群體,為的要顯明那位復活的基督之臨在與權能,因此教會的本質和使命有著其延續性。換言之,教會青少年導師並非「合約式」,隨年齡及經驗而「終止」服侍青少年,同工們應考慮以「終身制」的事奉,藉著一生不斷地透過其生命向青少年群體的見證和關懷,延續基督的服侍。

3. 從「信仰知識」到「信仰體驗」的範式轉移

青少年若不能夠在生活上經歷信仰的真實,福音內容只能停留在他們的認知層面,就與一般的宗教歷史無異。加之,後現代社會強調個人感受和經歷,教會群體若不能幫助青少年將「信仰知識」轉化為「信仰經歷」,欠缺生活體驗,信仰成為他們頭腦上的知識,福音最後只成為眾多宗教中其中一種可有可無的選擇。由於教會本質上乃是一個持續見證的群體,要向世上的青少年顯明那位復活的基督之臨在與權能。教會群體應從自身生命更新的見證開始,幫助及陪伴未信或初信主的青少年一同經歷真理和福音的真實性,給予愛心和接納,使他們藉教會群體的愛經歷到神藉聖靈的赦罪、釋放和醫治。

4. 從「割裂」到「整合」的範式轉移

由於教會的本質源於三一神彼此緊密的關係,不論在神的本質和事奉上,聖父、聖子及聖靈都彼此緊扣著,不可分割。教會牧者應關注青少年佈道事工與其他年齡群體事工的整合,嘗試透過教會不同年齡的群體彼此之間的互動,給予他們共同相處及互相關懷和服侍的機會,視他們為教會的一整體。避免將教會青少年佈道事工與其他教會事工完全抽離或分割出來,單單以迎合青少年人口味的形式舉行聚會,成年信徒往往以為這些事工只與教會的青少年信徒有關,與他們無份,亦沒有渠道介入,造成關係上的「割裂」。

5. 從「佈道事工」到「宣教事工」的範式轉移

安德遜指出「耶穌基督本身是神在這世界宣教使命的延續」,因此「宣教使命先於教會,而且創造了教會」。(註1)因此,教會群體實際上是在耶穌基督裡藉著聖靈成為神在世上延續其宣教事工的社群。然而,宣教事工並非必須要離開自己的國家,到其他地域作跨越文化的宣教工作,又或者只是關注教會的差傳奉獻,讓宣教機構處理實際的宣教工作。在都市化及國際化的香港中,宣教工場就在附近,不同地區的青少年族群生活在另類的語言和次文化中,例如生活在北區、元朗及屯門區的新移民青少年,與居住於九能塘區名校網的青少年,他們的生活、語言和文化已有很大的差別,教會已經可以向他們作跨越文化的本地宣教工作。因此教會除了定期舉行青少年佈道聚會外,更理應動員及裝備本身的青少年信徒,以本地宣教的心志,從內而外地進到校園及其朋輩之圈子作「宣教士」,延續主的使命。

總結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太19:14)

總括而言,作為教牧同工或教會青少年事工之導師必須謹慎,我們應按著神啟示給教會群體的教會觀和事奉觀引導青少年,帶領他們的全人來到主耶穌面前,而並非他們到自己面前來,將教牧同工或青少年導師的角色偶像化。模式固然重要,然而卻不能忽略其模式必須建立在正確的教會觀及事奉觀之上。事實上,真正吸引青少年人恆久地參與教會聚會或加入教會群體而生命得著更新的因素,相信並非單單因為堂會舉辦了甚麼精彩的節目或活動、擁有甚麼特色的室內設計和設施、抑或是那裡有甚麼「明星級」的人物,關鍵在於青少年人是否能夠在教會群體中經歷基督的臨在、聖靈的大能和教會群體在基督裡倒空捨己的真愛。

註釋:

雷.安德森(Ray S. Anderson)著,蕭欣忠譯:《救火線上的事奉:權能教會之實踐神學》(台北:台福傳播中心,1996年),頁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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