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家庭教會第一案」——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明日在北京接受公開聆訊

许多國內專家學者認爲,此案將對「基督教文明在中國的存在、發展和傳播産生相當的意義」
2005 七月 6日, 星期三 16:07

中國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將在7月7日上午9時正式開庭審理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案。據悉,蔡卓華在中國負責六個新教地下團體,而這也是中國首次在法院公開審理家庭教會領袖,因此被視爲「中國家庭教會第一案」。蔡卓華的辯護律師高智晟表示,许多國內專家學者都認爲此案將對「基督教文明在中國的存在、發展和傳播産生相當的意義」。

案情背景

蔡卓華牧師、其妻肖雲飛、肖的哥哥肖高雲及嫂子胡錦雲于去年9月先後在北京及湖南衡山縣被捕,隨後被海澱區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及「窩藏贓物罪」起訴。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在起訴意見書裏寫道,蔡卓華、肖雲飛、肖高雲自2003年以來「以非法牟利爲目的,長期非法印刷基督教書籍,……2004年9月11日在其存放非法印刷的基督教書籍的……倉庫內起獲非法印刷印制的基督教書籍50余種,20多萬冊,經鑒定均爲非法出版物。……另犯罪嫌疑人胡錦雲以非法牟利爲目的,于9月11日……在明知犯罪嫌疑人肖雲飛等人給其的8萬元爲肖雲飛等人非法印刷印制的基督教書籍所掙的贓款的情況下,仍予以收留並以自己名義存進銀行,後被抓獲。」

辯護律師:此案應受憲法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保護

目前,九位律師及法律工作者正爲蔡卓華等人義務辯護。據美國之音報道,此案辯護人之一、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高智晟表示,根據他們的了解以及檢察院方面的證據,蔡卓華牧師等人印刷的所有書籍全部都是免費分發給基督徒,其中並不包含任何交易環節。他說,海澱區檢察院的起訴罪名是「非法經營,嚴重擾亂市場」,但擾亂市場的前提是流通物進入市場、經營的核心價值是牟取利益,可是蔡卓華等人在免費分發基督教書籍的時候並沒有牟取利益的動機,檢方所提供的所有證據更是完全排除了三人參與交易行爲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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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律師說:「我們不認爲教徒之間無償贈阅、無償傳播基督教的印刷品就構成犯罪。我們認爲這是非常荒唐的。無論從憲法中公民自由信仰的角度,還是從憲法中出版自由的角度來看,都是和犯罪風馬牛不相及的。」

然而他也在接受法新社的采訪時說:「我判決結果並不樂觀,幾乎不可能判決他們無罪。但是,我有信心爲他們爭取較輕的刑罰。」

他指出,此案真正的問題並不在于合法或非法交易——雖然法庭理應尊重宗教自由,但「當局一直利用經濟理由作爲管理政治和宗教問題的借口」,「長期以來,中國一直是這樣,法庭已經被作爲工具了」。

他又進一步表示,中國當今的司法制度存在著這樣一個問題:通過憲法和基本法律給予公民權利,然後再通過行政規範和政府文件的方式取消這些權利。「在這個案件中我們典型地看到,憲法規定了公民出版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但是國務院的有關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迅速地將公民的宗教自由變成了宗教的不自由,出版自由變成了出版的不自由。公民的信仰自由和出版自由,通過他們的司法解釋,成爲不僅僅是一種權利的問題,而是最終成爲一種犯罪。」

「如果嚴格按照刑法,顯然明天沒法判他們有罪,但是法院系統自己制定文件,認可它的效力的話,那明天是可以定罪。但這個定罪的前提仍然是中國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淩駕于中國的刑法之上和中國的憲法之上。」

來自各方的聲音

在中國,政府唯一認可的基督教書籍出版公司是南京愛德印刷有限公司,所有聖經及大部分基督教書刊也不能在國有書店出售,但信徒或慕道者可自由前往三自教會購買。今年5月,中國基督教協會會長曹聖潔牧師在普世教會協會于希臘雅典舉行的世界宣教大會上曾表示,中國基督教協會、尤其是它屬下的聖經事工,並非只爲接受三自原則的信徒服務,而是要事奉所有基督信徒。

但中國北京學者余傑和北村在7月5日致函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以「沒有傳播《聖經》的權利,便沒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爲題指出:「據我們了解,蔡先生是一位人格高尚、信仰純正的基督徒和傳道人,他從來沒有做過任何違反中國憲法和法律的事情。……中國政府早已簽署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第十八條明確規定:『人人有權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項權利包括維持或改變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禮拜、戒律、實踐和教義來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任何人不得遭受足以損害他維持或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強迫。』顯然,蔡卓華先生印刷和傳播《聖經》和其他基督教書籍的行爲,乃是該公約中所規定的『以禮拜、戒律、實踐和教義來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之一部分。」

「……他受到了淩辱,我們便感受到了他的痛苦;他失去了自由,我們也就受到了捆綁。……這一案件,傷害的不僅僅是蔡卓華先生一個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傷害的乃是中國和全世界所有的基督徒以及其他宗教信仰者的宗教信仰自由,而宗教信仰的自由又與其他的自由息息相關。所以,每一個人熱愛自由的人,都不能忽視和漠視蔡卓華案件。」

曾與蔡卓華在北京同工的對華援助協會主席傅希秋表示:「這個案子將會是中國宗教自由的試金石。」他呼籲國際社會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夕敦促北京政府信守其簽署的保障公民宗教自由權利的國際承諾。

此前,海澱區法庭已三次宣布公開審理蔡卓華案的時間,但都在律師、親人、教會成員剛剛到達法庭後宣布撤消。根據關心此案人士提供的最新消息,此案將于明天北京時間上午9時在海澱區法庭第六庭開庭審理。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游濤證實了開庭時間,但拒絕就此發表評論,並表示他「從未聽說過他(蔡卓華)是一名牧師。他僅僅是普通的中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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