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利未記》看傳道人的資格與榜樣生活

2007 九月 11日, 星期二 9:13

「《利未記》第八至十章是神感動老一代傳道人留下有關教會牧師、傳道人資格的重要法律文獻﹐這些屬靈的要求和特點與保羅的教牧書信中所提出的有驚人的吻合,可謂天衣無縫。」

上週日紐約南塔光聖經學校舉辦的特別講座上,校長顧奇偉牧師分享了「從《利未記》看傳道人的資格與榜樣生活」以勸勉那些立志為主獻身事奉的未來傳道人。

《利未記》第八章:傳道人是分別為聖、聖潔和全然奉獻的人

第八章1至5節點出了作為傳道人應具有的第一個資格--分別為聖。因為神命令摩西將亞倫等人一同帶到他的面前就表示傳道人應首先是分別出來的人。

顧牧師又進一步指出現今教會傳道人的按立禮應和當年相似,即表明按立禮是公開、有會友見證和同心同意的。而且傳道人的按立應該得到會友的禱告支持,不可私下按立,也沒有父輩傳授之說;任何私下按立都是藐視神的,也是沒有意義和無效的,對福音工作沒有一點好處。

傳道人另一個資格是成為聖潔的人(利8:6-13)。從亞倫身上的聖袍我們可以看出豐富多彩的意義。比如「內袍」可看作傳道人內心的個性被神改變,合適被主所用;「腰帶」代表了福音真理的裝備;「外袍」象徵著榮耀神的身份。

「以弗得項鏈的帶子」比喻成傳道人的責任;「烏陵和土明」代表分辨是非真偽;「聖冠」象徵思想的潔淨,歸為耶和華為聖的人;而「膏油」則代表了聖靈的恩膏。

Like Us on Facebook

八章餘下的部分則總結出傳道人的第三個資格--全然奉獻。顧牧師強調說,傳道人首先必須傳基督,因為基督耶穌不僅為蒙呼召的傳道人釘死在十字架上,也為羊(代表信徒)贖罪。而且傳道人跟從主的十字架道路乃是理所應當的。

另外《利未記》第八章末了是描述關於獻祭的事情。其實無論獻羊還是獻牛,都必須全然摆上,還必須把污穢的東西用火焚燒在以色列大衛城,表示神不再紀念(人的污穢和罪);同時這亦預表耶穌基督被釘在耶路撒冷郊外的各各他。

《利未記》第九章:選民順服的奉獻和神榮耀的彰顯

這裏講到神要求亞倫獻上健康無殘疾的公牛犢、公綿羊,同時也要求以色列百姓獻上公山羊、公牛犢、公牛和公綿羊再加上調油的素祭,神才會向百姓顯現。

對此顧牧師解釋說,今天神希望傳道人和信徒應摆上健康的禮物給神。其中公山羊、公牛犢、公牛和公綿羊分別象徵著不同個性的信徒,當他們奉獻的時候要將他們不合神心意的個性加以改變為神使用。

其中在24節中多次使用「燒」(英文是burn out) 則教導今天基督徒要沒有保留地為神奉獻自己,即全然奉獻的過程是不斷摆上的過程,這和保羅在《羅馬書》12章1至3節的教導交相輝映。

(未完待續)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