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入榜十大侵犯人權最嚴重國家

2008 三月 12日, 星期三 12:37

【綜合報道】美國國務院發表2007年人權報告時指出,侵犯人權最嚴重的國家是朝鮮、緬甸、伊朗、敘利亞、津巴布韋、古巴、白俄羅斯、烏茲別克斯坦、厄立特裏亞和蘇丹。

連續兩年列入十大最差人權國的中國,這次例外,並不在榜內。雖然中國榜內無名,報告提及中國政府一系列的進犯人權行為,除了強制墮胎、使用酷刑折磨囚犯,去年更加緊控制審查和網站、對新聞工作者、人權運動人士、網絡作家和博客進行監視和逮捕。

此外,俄羅斯政府的權利被評為過度集中、腐敗、限制媒體等。巴基斯坦因著穆沙拉夫總統私自中止憲法、解散最高法院等舉動,侵蝕人民的權利。古巴、伊朗、津巴布韋和敘利亞領導人在報告中,被列為違反人權者。至于朝鮮,則被稱為是絕對獨裁的政府。

該報告由美國外交人員綜合人權組織和非政府組織所提供的訊息,報告各國的人權狀況,雖有國務卿賴斯簽發,卻無法帶來任何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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