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年,美國麻省威廉學院發生了一件具有國際意義的事件。當時有五個大學生外出野。他們熱烈討論海外宣教工作,以至於沒有注意到當時的天空中陰雲密布,突然下起大雨。他們趕快跑到最近的避雨處,是一個高掛著乾草堆下面的小空地。在雨停之前,他們已在乾草堆下作出決定,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海外宣教工作。
這五個大學生就是戈登‧浩勒(Gordon Hall)以及他的四個最好的朋友:亞道尼嵐‧耶德遜(Adoniram Judson)、薩繆爾‧米爾斯(Samuel Mills)、薩繆爾‧紐威爾(Samuel Newell)、薩繆爾‧諾特(Samuel Nott)。從那以後,他們成立了一個小組,經常舉行與海外宣教工作有關的會議。最後,他們決定建立自己的宣教機構。
這五個宣教士於1812年乘船啟航,他們首先抵達印度的加爾各答(Calcutta),從那裡,耶德遜又單獨乘船前往緬甸仰光。由於他們沒有得到在印度宣教的野i,當時實際統治印度的東印度公司警告他們除非離開加爾各答,否則會被下監。於是浩勒和諾特逃到孟買(Bombay),在那裡,他們仍然不受歡迎。直到三年之後,他們才最終獲得在印度宣教的野i。在此之前,浩勒已經翻譯了一些福音讀物,於是他們開辦了兩所學校。除了傳播福音之外,浩勒還要照顧孟買當地的病人,包括痲瘋病、瘧疾、霍亂、幾內亞蠕蟲病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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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
祈禱今天的宣教士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10:16)
經文:
這道(二) 「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徒9:2〉
默想:
我們需要花一點時間來思考這事,今天 「基督徒」 這字和各式各樣的可疑關係連在一起,「基督徒」國家,「基督徒」政治,「基督徒」教育,對了,我還看過有關「基督徒」性生活的廣告呢!這字的真正意義已被混亂了。
可是「這道」卻表示出不同的意思,「我是道路、真理、生命」 才是這標籤的原來意義。「我是這道的跟隨者」 是說我只單單屬於主耶穌,我跟隨祂,不是跟隨一個信條、一個會眾或一個講壇,是跟隨一位從神,道成肉身為人的耶穌。我服事祂,蒙祂呼召,和祂的弟兄姊妹一起做祂的事工。
當我去看望監獄裏的囚犯時,我們一起背誦關於這道的一個簡單信息:跟隨我,負起神的軛,學我的樣式,彼此幫助,饒恕人。 「這道」 就是跟著主耶穌走,清楚,簡單,模仿祂。 你是怎麼形容你自己?是某一類「基督徒」嗎?還是「這道」的真正跟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