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禱告——心靈歸處”這本書裏,作者佛斯特.李蔡寫道:
有一位老聖徒問他的學生:“我們如何得知黑夜已過,黎明即將來臨?”
一個門徒回答說:“當我們在遠處看到一顆樹,看得出那是榆樹,而不是杜松,那就是天亮了。”另一位說:“當我們看到一隻動物,分得出是狐狸而不是狼,那就是黎明了。”
聖徒說:“都不對。”
學生們被弄糊塗了,追問老師答案到底是什麼。聖徒安靜地說:“當我們一看到其他的人,就知道他是我們的弟兄姐妹時,黎明就來到了。如果不是這樣,無論什麼時候,我們都仍是在黑暗之中。”
我們曾否認真地思考過約翰的話:“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世入生了。”(約一 3:14)還是我們對某些基督徒仍然非常厭惡呢?我們是否輕看那些到不同教會去的,或是在各種問題上與我們看法不同的人呢?對於不同民族的基督徒又怎麼樣呢?我們能否不僅在有距離隔著時愛他們,而且在與他們有親身接觸時,同樣地愛他們呢?
如果愛是基督徒的標記,那麼,人們認得出我是信主的人嗎?
對任何人表示愛心,就是愛主。
用基督的愛,愛所有的弟兄。
願世人鑒查我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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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愛上帝的心,就有愛人的心。